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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00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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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002229) - 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
2025-03-12 20:45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三、解除《云服务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原合同尚未产生收入,合同解除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对于原合同,双方不存在争议,互不承担责任。 一、原合同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与百川智能签署了《云服务协议》, 英博数科向百川智能提供一定规模的智算服务器所有的算力和资源以及配套软件、应用, 以及技术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自 2024 年 1 月 30 日至 2027 年 1 月 31 日,合同约定 开始履行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披露的《关 于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 二、本次《云服务协议》解除的情况 自合同签订起,英博数科与百川智能始终致力于推进原合同的实施,并与百川智能 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原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公司与百川 智能于近日签署《确认函》,经双方协商一致,停止原合同相关合作,且双方不存在争 议,互不承担责任。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 ...
鸿博股份(002229) - 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2025-03-12 20:45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同基本情况 2023 年 10 月 19 日,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京能")签署了《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智算 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补充协议》、《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补充协议二》、 《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原合同")。智算中 心总体规模为 1024PFLOPS 算力,合同交易总金额为 99,968.20 万元。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签订日常经营重 大合同的公告》(2023-098)。 英博数科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2024 年 3 月 12 日收到北京京能支付 的合同款 499,840,999.31 元、299,90 ...
鸿博股份(002229)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0 18:45
2024年财务业绩指标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 - 2.9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7.36% - 449.2%[3]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82 - 2.7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4.74% - 280.71%[3]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4053 - 0.6065元/每股[3] - 2024年营业收入4.69 - 5.51亿元,上年同期为6.197585亿元[3] - 2024年扣除后营业收入4.63 - 5.43亿元,上年同期为6.04045亿元[3] - 2024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约为 -2200万元[6] 2024年经营状况变化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5] 资产减值因素 - 受市场智算服务器价格变化影响,公司所持有的智算服务器发生减值[5] 项目进展问题 - 部分项目受国际政策环境变化影响导致进展延后,产生违约金、补偿金[6] 子公司经营与税务情况 - 受市场竞争影响,部分子公司亏损,所得税费用增长[6]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时报网· 2025-01-08 02:04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全资子公司鸿博昊天以工业厂房为自身及英博数科向北京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英博数科为鸿博昊天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次担保在已审批额度范围内 [1][2] 担保情况概述 担保审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5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担保额度预计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提供担保总额度预计为240,000万元,不再逐笔审议 [1] 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 鸿博昊天与北京银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工业厂房为自身及英博数科向北京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1] - 英博数科与北京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鸿博昊天向北京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于2010年9月2日,法定代表人为胡职龙,注册资本29,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4] - 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销售、印刷等,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发展稳定,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设反担保 [3] 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于2022年6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宁,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5] - 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等,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发展稳定,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设反担保 [5] 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抵押合同》 - 抵押人为鸿博昊天,抵押权人为北京银行燕京支行,主债务人分别为鸿博昊天和英博数科 [6] - 抵押物为鸿博昊天工业厂房,担保额度合计主债权本金7,000万元(最高债权额为14,000万元),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3日 [6] 《最高额保证合同》 - 保证人为英博数科,债权人为北京银行燕京支行,主债务人为鸿博昊天 [6] - 担保额度为主债权本金5,000万元(最高债权额10,000万元),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3日 [6]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40,000万元,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64,036.5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1.28% [7] -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承担损失的情况 [7]
鸿博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4-12-04 16:36
合同金额与款项 - 原合同交易总金额99968.20万元,后变更为645633347.52元[4][6] - 英博数科已收北京京能合同款799745598.89元[8] - 英博数科应返还北京京能差额227474001.76元[7] 违约金与保证金 - 英博数科应支付违约金、补偿金共41080083.01元[6] - 调整后协议金额5%即32281667.38元作质量保证金[6] 债务抵销 - 英博数科应收第三方款258194050元抵销债务等,剩30720048.24元[9] 其他 - 合同后续履行及《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生效有不确定性[10] - 英博数科为部分设备提供3 - 5年免费维保[7]
鸿博股份: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27 17:55
会议信息 - 2024年11月11日决议召开本次会议[8] - 2024年11月27日14: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8][9] 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共1,875人,代表股份33,479,974股,占比6.7474%[10] 议案表决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股数32,851,770股,占比98.1236%[14][15]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股数33,017,570股,占比98.6189%[1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数31,320,094股,占比93.5487%[17]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股数32,655,770股,占比97.5382%[19]
鸿博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公告
2024-11-27 17:55
股东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11月27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4] 股东投票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75人,代表股份33479974股,占比6.7474%[5]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73人,代表股份32729974股,占比6.5962%[6] 议案表决情况 - 议案1 - 4总表决同意股数及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分别为98.1236%、98.6189%、93.5487%、97.5382%[9][12][14][17] - 议案1 - 3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股数及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分别为98.0806%、98.5872%、93.4009%[11][13][15]
鸿博股份: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2024-11-27 17:5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4月11日核准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95,341,488元,营业期限自1999年6月15日至2049年6月15日[7] - 公司成立时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14] 股权结构 - 发起人尤玉仙、尤丽娟等认购不同数量股份及占比[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495,341,488股,每股面值1元[15] - 章棉桃、张建军等合计持股6000,占比100%[15] 股份发行与收购 - 章程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9]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2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得超50%[24]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29] 股份变动报告 - 投资者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3%时,应在3日内书面报告,此后每增减3%也需报告[3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3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资助需股东会审议[3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需股东会审议[37] 股东会召开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41]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2] 股东会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48]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1]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1] - 股东会审议恶意收购相关议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四分之三以上决议通过[6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72] - 发生恶意收购,非经原提名人提议,任期内解除董事职务,公司须支付相当于其年薪及福利待遇总和五倍的离任赔偿金[74]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80] 财务资助与投资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内[81]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的财务资助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81] - 公司进行对外投资等单次交易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0%,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6]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6]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含0.5%),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含5%),除披露外,还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9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0] 高管与监事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至8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94][95]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9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三分之一[102] 财报报送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06][10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公司利润分配形式包括股票、现金、股票与现金结合三种,原则上每年分配,可中期现金分红[110]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0]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5天通知[117]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26]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26] - 公司减资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27]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0]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30]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31]
鸿博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26 17:02
股东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11月27日14:30召开[1] - 股权登记日为11月21日[4] - 会议登记时间为11月25日9:30 - 11:30、14:30 - 16:30[8]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27日,交易系统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9:15 - 15:00[2]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229",投票简称为"鸿博投票"[14]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 投资者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除董监高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7] 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股东会结束[17]
鸿博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11-11 18:23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为公司 2024 年 审计机构,任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 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