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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00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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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002229)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5 00:25
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676,698,660.6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7.25%[4]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579,913.8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7.46%[4]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559,430.1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28%[4]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608,255,070.43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6.51%[4]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337,202,030.91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75%[4] - 公司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26.08亿元,较期初余额31.32亿元下降16.72%[18][19] - 公司营业总收入本期发生额为6.77亿元,较上期发生额1.55亿元增长337.23%[20] - 公司营业总成本本期发生额为5.72亿元,较上期发生额1.74亿元增长228.80%[20] - 公司净利润本期为8588.28万元,上期净亏损1609.05万元[20] - 持续经营净利润为85882789.55元,上期为 - 16090482.19元[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579913.87元,上期为 - 25063921.54元[21] - 少数股东损益为1302875.68元,上期为8973439.35元[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715元,上期为 - 0.0508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1706元,上期为 - 0.0508元[2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383995859.12元,上期为757666669.73元[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29559430.10元,上期为 - 43651072.26元[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102090156.00元,上期为 - 110141466.81元[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26258168.24元,上期为 - 47124276.59元[2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 - 105391522.42元,上期为 - 200916689.14元[2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为526825654.80元,上期为601479477.13元[23] 资产负债表项目关键指标变化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为100,000,000.00元,较期初增长100.00%,因期末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7] - 存货期末为382,798,441.45元,较期初减少52.16%,因报告期项目验收完成,结转收入成本[7]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13.22亿元,较期初余额18.02亿元下降26.62%[18]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9.11亿元,较期初余额14.96亿元下降39.09%[19]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48亿元,较期初余额6.54亿元下降16.22%[18] - 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3.83亿元,较期初余额8.00亿元下降52.04%[18] -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9340万元,较期初余额9290万元增长0.54%[18] - 公司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6933.47万元,较期初余额7.15亿元下降90.31%[19] 利润表其他项目关键指标变化 -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08.20%,因报告期分红减少[7] -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136.99%,因报告期收入增长,利润增加[7] 股东信息 - 前10名股东中,上海邦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邦阁高山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1.63%,持股数量8,096,485股;吕强持股比例0.98%,持股数量4,842,731股等[10] 英博数科业务合同情况 - 2023年10月19日,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签署智算中心建设相关协议,总体规模1024PFLOPS算力,合同交易总金额99,968.20万元[11] - 2023年10月23日、2024年3月12日英博数科分别收到北京京能合同款499,840,999.31元、299,904,599.58元,2024年7月完成设备交付[11] - 2024年12月3日,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京能海北签署修订协议,合同交易金额由999,681,998.61元变更为645,633,347.52元,英博数科支付违约金、补偿金41,080,083.01元[12] - 2025年3月,英博数科收到京能海北验收报告,除维保外履约完毕,与北京京能已支付金额差额227,474,001.76元,债权债务抵销未完成且存在不确定性[13] - 2023年12月4日,英博数科与百川智能签署《云服务协议》,因不可抗力停止合作,原合同未产生收入,解除无争议互不担责[1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25年3月21日,公司拟使用24,720.20万元暂未明确投向募集资金及364.55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5]
鸿博股份(002229) -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5 00:21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股份"或"公司")聘请世纪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或"本持续督导机构")为其 2022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2022 年 5 月 31 日,鸿博股份与世纪证券签署了《关于 承接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有关事宜之协议》,鸿博股份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持续督导机构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世纪证券。世纪证券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鸿博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鸿博股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050.00 万股新股。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4 日向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
鸿博股份(002229)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5 00:21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鸿博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所 载资料与贵公司 2024 年度已审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 不一致。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核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7611 号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审计报告(报 告书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5)第 7438 号)。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贵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 ...
鸿博股份(002229)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25 00:21
一、管理层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 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 言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据等。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 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 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 对《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 ...
鸿博股份(002229)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5 00:2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7609 号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审计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 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 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 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强调事项 ...
鸿博股份(002229) - 营业收入扣除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25 00:21
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7612 号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 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5)第 7438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 后附的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核查 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 ...
鸿博股份(002229) - 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2025-04-25 00:21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度 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5)第 7438 号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 ——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 况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上会业函字(2025)第 523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1、重要性 我们在对贵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 8 号——重要性及评价错报》,选用近三年经常性业务税前利 润绝对值之和/3 =10,814 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 10%并取整后得到合并财务报 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1,081 万元。 2、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截止 ...
鸿博股份(002229)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5 00:21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7438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会计师 李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critical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9 artnorship)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7438 号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 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鸿博股份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七、2 所述,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鸿博股份之全资子公司 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向客户交付了 6.33 亿元的设备,列报于存货-发出商 品 ...
鸿博股份(002229) -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07 18:45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五年四月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 关于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ZENITH LAW FIRM 中国 福州 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 TB#写字楼 22 层 邮编:350003 电话: ( 0591 ) 88065558 传真: ( 0591 ) 88068008 电子信箱:zenith@zenithlawyer.com 网址: http://www.zenithlawyer.com/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5)闽理非字第 53 号 致: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之委托,指派柏涛律师、高亚玲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2]13 号,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
鸿博股份(002229)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公告
2025-04-07 18:45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7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7 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7日9:15至2025年4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 海B座公司21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倪辉董事长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