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00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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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00222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钟鸿钧)
2025-08-28 22:19
独立董事提名 - 钟鸿钧被提名为鸿博股份第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钟鸿钧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和条件,通过资格审查[2] - 钟鸿钧具备相关知识和五年以上工作经验[4] 关联情况 - 钟鸿钧及直系亲属无公司股份关联、无任职、无重大业务往来[4][5] 任职限制 - 钟鸿钧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6] - 钟鸿钧在鸿博股份连续任职未超六年[6]
鸿博股份(002229)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8 22:19
公司整体 - 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38445.91万元[2] - 2025年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25973.22万元[2] - 2025年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11808.11万元[2] - 2025年6月末往来资金余额52611.02万元[2] 子公司情况 - 无锡双龙2025年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75.99万元[2] - 鸿博昊天2025年期初余额7385.56万元[2] - 鸿博昊天2025年半年度往来累计1238.41万元[2] - 鸿博昊天2025年半年度偿还累计1362.71万元[2] - 鸿博昊天2025年6月末余额7261.27万元[2] - 北京英博2025年6月末余额0万元[2]
鸿博股份(00222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8 22:19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得超50%;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请求时应书面说明目的,公司可在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拒绝理由[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8][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财务资助需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需股东会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财务资助需股东会审议[11] - 单笔提供财务资助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财务资助需股东会审议[11]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1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12]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1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1][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提案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同意则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需发出补充通知并提交审议[1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4人[23] - 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若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履职[2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5]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9][30] - 董事会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均为三名,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召集人[30] 公司运营相关 -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内,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的财务资助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单笔提供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内[24] - 单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0%,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过则报股东会审议批准[2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4]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含0.5%),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含5%),除披露外,还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公司对外担保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经股东会批准[25] 公司合并、解散等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且需经董事会决议[3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因特定原因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37]
鸿博股份(00222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晨)
2025-08-28 22:19
人员提名 - 张晨被提名为鸿博股份第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相关股份及任职关联[5] - 具备相关知识和五年以上工作经验[4] - 近十二个月无禁止任职情形[5] - 无证券市场禁入等限制情况[6]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6]
鸿博股份(00222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锦)
2025-08-28 22:19
独立董事提名 - 黄锦被提名为鸿博股份第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黄锦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7] - 黄锦最近十二个月无禁止任职情形[7] - 黄锦无证券市场禁入等不良记录[8][10] 履职承诺 - 黄锦承诺履职并授权报送信息担责[9]
鸿博股份(002229)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8 22:19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股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050.00 万股 新股。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4 日向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尤友岳 6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34,982,142 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22.40 元。截至 2016 年 8 月 4 日止,鸿博股份共募集资金 783,599,980.8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1,099,982.14 元,募集资金净额 762,499,998.66 元。 截至 2016 年 8 月 4 日,鸿博股份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致同验字[2016]第 351ZA0033 号"验资报告验 证确认。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 ...
鸿博股份(002229)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28 22:19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2025 年 8 月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06 月 30 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 | --- |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431,050,047.21 | 653,682,566.44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00,000.00 | 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0.00 | 87,943.71 | | 应收账款 | 236,572,999.70 | 190,421,590.61 | | 应收款项融资 | 186,951.60 | 89,737.60 | | 预付款项 | 25,698,207.89 | 29,227,954.18 | ...
鸿博股份(002229)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8 22:19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具体经营需要,对公司部分治理相关制度进行 制定及修订,具体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 --- | --- | ---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
鸿博股份(00222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松成)
2025-08-28 22:19
证券代码: 002229 证券简称: 鸿博股份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吴松成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 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 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 ...
鸿博股份(002229) - 关于增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8-28 22:19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增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成 员构成进行调整: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六名增至七名,增加一名独立董事(由三名增至 四名)。本次增选独立董事完成后,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 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 李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李宁先生为公司在职职工,经公司工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其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条件,其任职可进一步优化 董事会结构,为公司战略落地、业务拓展、风险管控等提供支持,契合公司当前发展需 求。职工代表董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正式 履职,任期与公司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