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泰和新材(002254)
icon
搜索文档
泰和新材(002254) -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08-07 18:15
人事变动 - 2025年8月7日公司通过变更证券事务代表议案[1] - 原证券事务代表刘建宁离职,聘任于礼玮担任[1] - 于礼玮2025年8月起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5] 人员信息 - 于礼玮1994年出生,有从业资格,曾任多职[5] - 于礼玮持有公司股票35,000股[5] 联系方式 - 证券事务代表电话传真0535 - 6394123[2] - 电子邮箱yuliwei@tayho.com.cn[2] - 办公地址在山东烟台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2]
泰和新材(002254)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5-08-07 18:15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8月28日14:30召开[2] - 网络投票时间为8月28日9:15 - 15:00[2] 股权登记与报名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2日[5] - 参加现场会议股东需8月26日16:00前报名,8月28日14:20前到场登记[8]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254,投票简称为泰和投票[16] - 深交所交易系统与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17][18] 审议提案 - 股东大会审议总议案和更换选举董事的议案[6] 其他信息 - 会议联系方式及会期半天,出席者费用自理[8][9] - 8月28日18:00后可查询投票结果[12]
泰和新材(002254)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07 18:15
公司决策 - 2025年8月7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3名监事全到[1] - 相关议案3票同意通过[1] 激励计划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首限售期8月16日届满[1] - 65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1] -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377,600股[1]
泰和新材: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7 18:15
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通过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应到监事3名且实到3名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 认为解除限售程序合法合规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3] 股权激励执行细节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8月16日届满 公司业绩考核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均已达成 [3] -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5名 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377,600股 监事会确认人员及数量准确无误 [3]
泰和新材: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7 18:14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1] - 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1][3] 参会资格与登记方式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截至当日下午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参会 [3] - 个人股东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 [4] - 法人股东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5] - 参会人员需于2025年8月28日14:20前完成登记手续 [5] 投票机制 - 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形式 [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投票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3][5]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3][5] - 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7] 会议审议事项 - 会议将审议非累积投票提案 [3] - 具体提案内容详见2025年8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3] 授权委托机制 -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3] - 授权委托书需由委托人签署,经公证的授权文件有效 [5] - 委托书需明确记载对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10]
泰和新材: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07 18:14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涉及75名激励对象和111万股限制性股票 [1][6][7]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7月31日 上市日为2023年8月17日 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5年8月届满 [10] - 本次解除限售针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 可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9][13] 解除限售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已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解除限售议案 [7][9] - 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 由深圳分公司办理 向75名激励对象授予111万股限制性股票 [7] - 公司已获得烟台市国资委批复(烟国资〔2022〕号文件) 并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程序 [5][6]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 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 未出现违规利润分配或法律法规禁止股权激励的情形 [10] - 激励对象未出现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1] - 公司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为-23.50% 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8.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36%高于行业平均水平(-0.79%) 资产负债率40.76%低于60%的考核目标 [12] - 65名激励对象中63人考核结果为A+/A/B(解除限售比例1.0) 2人考核结果为C(解除限售比例0.7) 10名离职人员股份将被回购注销 [12][13] 本次解除限售具体安排 - 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4.64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857,213,183股的0.04% [13][14] - 涉及65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其中63人可全额解除限售 2人按70%比例解除限售 [13] - 未解除限售的13.96万股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场价孰低原则回购 [12][13]
泰和新材: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07 18:14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 泰和新材于2022年11月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向3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于2023年8月向7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5][6][7] - 激励计划设置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作为业绩考核期 分年度解除限售 首次解除限售条件要求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或行业平均水平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 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11][13]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后24个月至36个月内 可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总数的40% [11]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 2023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为23.5% 超过20%的考核目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53% 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0.79%) 资产负债率为40.76% 低于60%的考核上限 完全达到业绩考核要求 [13][14] - 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情形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1][12][16] - 预留授予的75名激励对象中 10名因离职不符合条件 4名因个人绩效考核为C级部分不符合条件 最终65名激励对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5][16] 股份变动与回购注销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4年12月解除限售7,025,600股 [9] - 公司多次回购注销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包括2024年1月注销349,200股(占总股本0.04%) 2025年7月注销5,732,600股(占总股本0.66%) [9][10] - 本次预留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涉及回购注销139,600股 [15][16] 实施程序与合规性 - 激励计划先后获得烟台市国资委批复(烟国资〔2022〕65号)、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 解除限售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解除限售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10][17]
泰和新材(002254) -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8-07 18:02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2 - 2023年向422名激励对象授予19,920,000股限制性股票[2] - 2022年12月5日向347名激励对象授予1,881万股限制性股票[6] - 2023年8月16日向75名激励对象授予111万股限制性股票[6] 回购注销情况 - 2024年3月8日回购注销250,000股,总股本变更为863,794,983股[7] - 2024年10月24日回购注销500,000股,总股本变更为863,294,983股[9] - 2025年2月14日回购注销349,200股,总股本变更为862,945,783股[10] - 公司回购注销573.26万股,总股本变更为8.57213183亿股[12] 解除限售情况 - 2024年12月3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7,025,600股[9]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2025年8月16日届满,解除40%[12] - 本次65名激励对象可解除377,600股,占总股本0.04%[27] 业绩考核情况 - 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次解除限售对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有要求[15] - 2023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 - 23.50%,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17] - 2023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53%,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17] - 2023年公司资产负债率40.76%,不高于考核目标[17] 其他情况 - 公司选取15家化工化纤行业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16] - 公告发布于2025年8月8日,包含多项文件[34][35]
泰和新材(002254) -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07 18:02
激励计划进程 - 2022年11月7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 - 2022年11月15日收到国资委同意批复[8] - 2022年11月19日监事会公示激励对象无异议[9] - 2022年11月24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0] - 2022年12月5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授予347人1881万股[11] - 2023年7月28日通过调整预留授予价格等议案[11] - 2023年8月16日完成预留部分授予登记,授予75人111万股[11] - 2024年11月25日审议首次授予限售期解除议案[12] - 2025年8月7日审议预留授予限售期解除议案[14] 业绩指标 -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 - 23.50%,不低于同行 - 29.29%[21]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53%,不低于同行 - 0.79%[21] - 2023年资产负债率40.76%,不高于考核目标60%[21] 激励情况 - 75名激励对象中10人离职,回购注销13.96万股[23] - 65名激励对象中63人考评“A+、A、B”,解除比例1.0;2人“C”,比例0.7[23] - 本次可解除限售377,600股,占总股本0.04%[26] - 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65人[26]
泰和新材(002254)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8-07 18:02
股权激励 - 2022年12月5日向347名激励对象授予1881万股限制性股票[12] - 2023年8月16日向75名激励对象授予111万股限制性股票[12] - 2025年2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49,2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4%[14] - 2025年7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732,6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66%[16] -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于2025年8月16日届满,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总数的40%[17] 业绩数据 -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为23.50%,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9.29%)[18]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53%,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0.79%)[18] - 2023年资产负债率为40.76%,不高于考核目标60%[18]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75名激励对象中,10名因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对应13.96万股将被回购注销[18] - 63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A+、A、B",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18] - 7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0名因离职、4名因绩效为C不符合解除条件[19] - 65名激励对象满足本次全比例或部分解除限售条件[19] 解除限售情况 - 2024年12月6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7,025,600股[14]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7,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57,213,183股的0.04%[19]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65人)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万股[19]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65人)已回购注销的股数为28.74万股[19]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65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7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