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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00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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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002254)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4 16:31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的离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 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任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公司应当在收到董事辞职报告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辞职原因、生效时 间及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 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 ...
泰和新材(002254) - 关于2025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5-10-24 16:30
临时公告:2025-076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6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1 临时公告:2025-076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 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了 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 性原则,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及合并范围内 子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 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 ...
泰和新材(002254)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规定
2025-10-24 16:30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规定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 支出,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以及 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的资金等)。 第二章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含实际控制人,下同)及其关联方占用泰 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 司的资金和资 ...
泰和新材(002254)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4 16:30
决议公告:2025-074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例行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 西全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 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1 名,迟海平先生、邱召明先生、初 航正先生、顾丽萍女士、程永峰先生、王吉法先生、金福海先生、唐长江先生以 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 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批准<2025 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议案》。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 2025 年 10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4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以 11 票 ...
泰和新材(002254)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4 16:25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对提供的财报关键点进行分析和归类。以下是严格按照主题分组的结果,每个主题下只包含单一维度的信息,并保留了原文关键点和文档ID。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8.291亿元,同比下降14.59%[5]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27.324亿元,同比下降6.50%[5]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8万元,同比下降58.52%[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06万元,同比下降75.22%[5] - 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63万元,同比下降126.05%[5] - 营业总收入为27.3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5%[26] - 净利润为134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5.8%[2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0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5.2%[2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总成本为27.2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4%[27] - 研发费用为1.8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3%[27] -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765.23%,主要因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7]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15万元,同比下降264.7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1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64.8%[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0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57.9%[3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7.6%[3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7.7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3%[29]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2.4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3.3%[29] - 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上升333.23%,主要因增值税留抵退税增加[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上升37.41%,主要因银行借款增加[13] 资产和负债关键项目变化 - 货币资金为20.12亿元,较期初19.68亿元增长2.2%[21]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2.60亿元,较期初0.15亿元大幅增长1634%[21] -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上升1634.06%,主要因结构性存款增加[7] - 应收账款为5.37亿元,较期初3.95亿元增长35.9%[21] - 短期借款为22.12亿元,较期初17.11亿元增长29.3%[22] - 在建工程为20.08亿元,较期初17.47亿元增长14.9%[22] - 公司总资产为151.97亿元,较期初150.64亿元增长0.9%[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0.42亿元,较期初72.27亿元下降2.6%[24] 股东和股权信息 - 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882.4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03%[18] - 前两大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与烟台裕泰投资股份为一致行动人[18] - 股东孙仁莉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40.58万股,普通账户持有0股[18]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4 02:36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2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10月23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0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9,711,622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846%(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57,213,183股,其中回购专户中库存股 8,824,123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48,389,060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0,19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628%;通过网络投 ...
泰和新材(00225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3 19: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经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1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从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 ...
泰和新材(00225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3 19:02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一次,不晚于年度董事会[12] - 主任委员召集,提前三日通知,可不受限[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可通讯表决[16] - 总裁可列席,可邀他人[17] - 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8] - 细则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6]
泰和新材(002254) - 公司章程
2025-10-23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6月3日核准发行3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857,057,183元[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57,057,183股,全部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4]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有问题,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会议相关规定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的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43]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42][43] 决策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外部董事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两届[7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71]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73] 财务与分红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股利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1] 其他规定 -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为5至9人,设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设纪委书记1人[65] - 公司设总裁1名,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0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其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18]
泰和新材(002254) - 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暨超额利润提成激励实施办法
2025-10-23 19:02
职业经理人激励 - 职业经理人享受聘期和长期激励需承诺服务至少5年[5] - 年度考核评价系数最高1.5,A+档1.5,A档1.2等[6] - 聘期激励收入计算与聘期考核评价系数有关[7] 薪酬档位与提成 - 总资产收益率≥6%,基本工资等档位调整系数为1.00[8] - 超额利润提成10 - 40%奖励领导班子,60 - 90%奖励骨干[9] - 年度利润总额超目标不同区间按不同比例计提[9] - 董事长超额利润提成是总裁1.0 - 2.0倍等[11] 薪酬支付与兑现 - 职业经理人基本工资和效益奖金按月支付[12] - 半年度绩效奖金A+档第六月发放系数0.7等[12] - 年终奖金在董事会年度考核后兑现[13] - 聘期激励和超额利润提成聘期考核后分年延期兑现[13] 薪酬相关规定 - 职业经理人因工作变动按实际任职月数核定奖金和收入[13] - 工作失职失误扣发或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奖金和收入[13] - 薪酬为税前收入,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13] - 薪酬制度等纳入厂务公开,接受职工监督[15] 办法相关 - 与省市政策不符按省市政策执行[15] - 除超额利润提成比例外,其他条款修订授权董事会[15] - 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