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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00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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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002254) - 创新业务跟投管理办法
2025-10-24 16:31
跟投规则 - 跟投人员合计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创新业务平台20%[14] - 参加跟投计划员工承诺服务期不少于5年[25] - 跟投人员应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等核心员工[16] - 跟投出资方式原则上为现金出资[24] 审批机制 - 公司股东会审批跟投事宜、创新业务平台投资等事项[18] - 公司董事会审批《创新业务跟投管理办法》等事项[18] - 经营层会议负责制订跟投实施细则等事项[20] 权益处理 - 承诺服务期满,跟投人员可转让直接持有的创新业务平台权益,公司有优先购买权[27] - 创新业务平台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优先考虑支持其上市[24] - 跟投计划实施满10年且未上市,公司可决定收购员工权益[25] - 除规定情形外,员工不得随意退出跟投[26] 办法相关 - 本办法有效期为2025年10月[3] - 本办法条款与法规不符时,以法规规定为准[29] - 创新业务平台等制定规则不得与本办法冲突[29] - 本办法未尽事宜授权经营层会议落实[31] - 公司应总结经验教训并修订完善本办法[31] - 本办法自董事会批准生效,原办法同步废止,解释权归董事会[31] 业务定义 - 创新业务是指公司目前尚未介入或介入时间短、发展前景较好但不确定性大的业务[12] - 公司原则上应控股拟跟投的创新业务平台,特殊情况应能施加重大影响[14] 协议约定 - 公司和跟投人员将签署相关协议约定权利义务[29]
泰和新材(002254)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4 16:31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辞任后公司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董事管理 - 收到董事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公告信息[4] - 董事提出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4] - 辞任生效或任期结束后3年内忠实义务仍有效[8] 股份转让 - 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 [9]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审计与制度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可视情况对拟离职董事审计[1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
泰和新材(002254) - 关于2025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5-10-24 16:30
业绩总结 - 2025年1 - 9月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3891.80万元[16] - 2025年1 - 9月计提减值减少净利润约3213.84万元[16] 数据详情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计减值损失为-38,917,978.87元[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信用减值损失小计为-7,136,982.53元[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减值损失小计为-31,780,996.34元[3]
泰和新材(002254)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规定
2025-10-24 16:30
资金管理 -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2]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3][4] 关联交易 - 公司应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4] 担保规定 - 未经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为股东等提供担保[4] 会议提议 - 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6] - 1/2以上独立董事等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6] 清欠措施 - 发生资金占用应现金清偿,严控“以股抵债”等条件[6][7] - 公司应依法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7] 责任追究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将被处分或追责[7]
泰和新材(002254)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4 16:30
会议情况 - 泰和新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11名董事全到[2] 议案通过 - 11票同意通过《关于批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报告2025年10月25日发布[2] - 11票同意通过多项制度修订议案,修订后制度2025年10月25日登巨潮资讯网[3][5][6][7][8][9][10][11] - 11票同意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新制度2025年10月25日登巨潮资讯网[13] - 11票同意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新制度2025年10月25日登巨潮资讯网[13] - 9票同意通过《关于职业经理人考核有关事宜的议案》,利益相关董事回避[13]
泰和新材(002254)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4 16:25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对提供的财报关键点进行分析和归类。以下是严格按照主题分组的结果,每个主题下只包含单一维度的信息,并保留了原文关键点和文档ID。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8.291亿元,同比下降14.59%[5]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27.324亿元,同比下降6.50%[5]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8万元,同比下降58.52%[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06万元,同比下降75.22%[5] - 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63万元,同比下降126.05%[5] - 营业总收入为27.3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5%[26] - 净利润为134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5.8%[2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0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5.2%[2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总成本为27.2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4%[27] - 研发费用为1.8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3%[27] -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765.23%,主要因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7]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15万元,同比下降264.7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1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64.8%[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0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57.9%[3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7.6%[3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7.7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3%[29]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2.4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3.3%[29] - 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上升333.23%,主要因增值税留抵退税增加[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上升37.41%,主要因银行借款增加[13] 资产和负债关键项目变化 - 货币资金为20.12亿元,较期初19.68亿元增长2.2%[21]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2.60亿元,较期初0.15亿元大幅增长1634%[21] -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上升1634.06%,主要因结构性存款增加[7] - 应收账款为5.37亿元,较期初3.95亿元增长35.9%[21] - 短期借款为22.12亿元,较期初17.11亿元增长29.3%[22] - 在建工程为20.08亿元,较期初17.47亿元增长14.9%[22] - 公司总资产为151.97亿元,较期初150.64亿元增长0.9%[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0.42亿元,较期初72.27亿元下降2.6%[24] 股东和股权信息 - 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882.4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03%[18] - 前两大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与烟台裕泰投资股份为一致行动人[18] - 股东孙仁莉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40.58万股,普通账户持有0股[18]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4 02:36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3] - 会议地点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由董事长宋西全先生主持 [3]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0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9,711,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846% [3] - 全体董事及监事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4]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议案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获得通过,同意股份占比99.5068%,涉及回购注销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10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56,000股限制性股票 [8] - 议案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议案获得通过,同意股份占比98.0872%,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至857,057,183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857,057,183元,并取消监事、监事会设置 [9] - 议案三至议案六: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均获得高票通过,同意股份占比均超过99.33% [10][11][12][13] - 议案七:关于更换选举董事的议案获得通过,同意股份占比99.3349%,选举顾丽萍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齐贵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15]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变更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监事会设置的议案,标志着公司治理结构发生重大调整 [9] - 新任董事顾丽萍女士具有丰富的国有资产管理经验,现任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19] 回购注销与资本变动细节 - 本次回购注销156,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为10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其中2名因客观原因解除,涉及57,000股,8名因个人原因解除,涉及99,000股 [24] - 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857,213,183股的0.02%,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总数5,685,000股的2.74% [24] -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57,213,183股减少至857,057,183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57,213,183元变更为人民币857,057,183元 [24] 债权人通知程序 - 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已依法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 [22][25] - 债权人可于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2月7日期间,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25][26]
泰和新材(00225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3 19:02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一次,不晚于年度董事会[12] - 主任委员召集,提前三日通知,可不受限[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可通讯表决[16] - 总裁可列席,可邀他人[17] - 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8] - 细则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6]
泰和新材(00225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3 19: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1] - 不定期召开,主任委员召集,提前三日通知[11] - 表决方式多样,必要时可邀请人员列席[12]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2]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4]
泰和新材(002254) - 公司章程
2025-10-23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6月3日核准发行3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857,057,183元[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57,057,183股,全部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4]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有问题,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会议相关规定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的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43]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42][43] 决策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外部董事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两届[7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71]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73] 财务与分红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股利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1] 其他规定 -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为5至9人,设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设纪委书记1人[65] - 公司设总裁1名,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0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其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