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保龄宝(002286)
icon
搜索文档
保龄宝(002286)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 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安排独立董事 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 关材料。 第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 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 见,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报披露 前,严防泄露内幕消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七 ...
保龄宝(00228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进一步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和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切实 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保 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施加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
保龄宝(00228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永强)
2025-04-24 22: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永强)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 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 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黄永强:1972 年出生,南昌大学法学学士,拥有律师资格证、高 等院校教师资格证,曾任职于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江西丰城市公安局。现任江西 警察学院教师、兼职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 年 4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 ...
保龄宝(00228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2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 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审计人员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 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重大差错包括 ...
保龄宝(002286)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增强财务信息可靠性,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防 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得到遵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1号》")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 实施的、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 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 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建立与 ...
保龄宝(00228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4 22:32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 ...
保龄宝(00228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玉润)
2025-04-24 22: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玉润) 二、 2024年度履职情况 各位股东: 独立董事何玉润:1975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2005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工商 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领军人才"项目首批入选 者,中国会计学会金融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长城学者,北京市青年教学 名师,北京市党外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常务理事,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访问学者。 2021 年 3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 ...
保龄宝(00228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华孝)
2025-04-24 22:32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华孝)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 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肖华孝:男,1956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 曾任江西省轻工业厅主任科员;深圳宝恒集团财务科长;深圳市海上田园旅游发 展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宝安区外经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美宝田实业公司监事 会主席;重庆万汇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2017 年 4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保龄 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2024 年 4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
保龄宝(002286)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财 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 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 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一律视同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按照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未经审批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 动。 第四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应 当履行的审议程 ...
保龄宝(00228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修订,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