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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00228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永强)
2025-04-24 22: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永强)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 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 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黄永强:1972 年出生,南昌大学法学学士,拥有律师资格证、高 等院校教师资格证,曾任职于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江西丰城市公安局。现任江西 警察学院教师、兼职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 年 4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 ...
保龄宝(002286)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4 22: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 求,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方俊、肖华孝、赵小莲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方俊、肖华孝、赵小莲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本人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 序号 | 事项 | | 自查结果 | | --- | --- | --- | --- | | 1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
保龄宝(00228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小莲)
2025-04-24 22: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小莲)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 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赵小莲: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 2 月出生,本科 学历,曾就职于泛亚班纳国际物流公司深圳分公司法务、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 广东两辞修真律师事务所、广东天阙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盈科(深圳) 律师事务所律师。2024 年 4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 ...
保龄宝(002286)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24 22: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 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方俊:男,1962 年 9 月出生,北京大学医学博士、研究员,2024 年 4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 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 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4 年度,公司董 ...
保龄宝(002286)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2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履行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管理机 制,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是指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金融机 构办理的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 汇、外汇期权、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工具。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交 易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同 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参股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对公司业绩造 ...
保龄宝(002286)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 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安排独立董事 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 关材料。 第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 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 见,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报披露 前,严防泄露内幕消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七 ...
保龄宝(00228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4 22: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修订,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保龄 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 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 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或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 ...
保龄宝(00228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2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 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审计人员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 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重大差错包括 ...
保龄宝(00228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修订,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
保龄宝(002286)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财 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 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 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一律视同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按照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未经审批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 动。 第四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应 当履行的审议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