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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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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4 18:3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五千万人民币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9] 项目重新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一年,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4]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4]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16] - 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公司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履行相关程序,使用情况在年度报告披露[16]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6] - 募集资金置换需在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信息[18]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需符合安全性高等条件[18] 资金补流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不得变相改变用途[20] - 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节余资金永久补流需满足到账超一年等要求[21] 超募资金使用顺序 - 超募资金使用应按补充项目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进行[21]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包括取消原项目等情形,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披露[24] 项目延期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实施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相关情况[25]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7]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27]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27] 鉴证报告相关 - 会计师事务所应对董事会专项报告进行合理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28]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时,公司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披露[28] 保荐检查与报告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8] - 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时,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28] 问题处理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问题应督促公司整改并报告[29] 聘请鉴证机构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9] 公司配合事项 - 公司应配合独立董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并承担费用[29] 办法解释与生效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办法废止[31]
博云新材(002297)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2月)
2025-12-04 18:32
治理结构完善 - 公司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完善治理结构[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对董事会负责,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4] - 与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审阅报表并形成意见[5][7] 审计流程 - 事务所完成审计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核[7] 其他规定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改聘事务所,特殊情况需决议[9] - 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11]
博云新材(00229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4 18:3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 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 情况)等情况。公司在收到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六条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 ...
博云新材(002297) -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5-12-04 18:30
人员变动 - 独立董事肖加余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职,原任期已届满[2] - 辞职后不在公司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2] 后续安排 - 肖加余辞职致独董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补选前继续履职[2] - 公司将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2]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4]
博云新材(00229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4 18:30
股东权益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相关诉讼请求权[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股东会召集流程 - 审计委员会或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2][3] - 董事会同意或审计委员会同意后,5日内发召开股东会通知[3] - 董事会10日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3] - 审计委员会未按期通知,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3] - 股东会召开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3]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3] 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 - 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4]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人,过半数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5]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5] 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需股东会审议,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审计委员会”[7]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4项制度修订需股东会审议[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8项制度修订由董事会审议[7]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5] -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6]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
博云新材(002297) - 关于董事会延迟换届的公告
2025-12-04 18:30
公司治理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0日任期届满[2] - 换届选举工作筹备,换届适当延期[2]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管任期顺延[2] - 公告发布于2025年12月4日[4]
博云新材(002297) - 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5-12-04 18:30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5-04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 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 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法定代表人:冯志荣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 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资情况概述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云新材")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落实公司战略规 划,优化控股子公司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沙鑫航")资 本结构,提升其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长沙鑫航增资人民币 28,458.66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2232.85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 ...
博云新材(00229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12月)
2025-12-04 18:30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 下简称《意见》)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
博云新材(00229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2-04 18:30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5-044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4:30 (一)股东会的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云新材")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就召开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 9 ...
博云新材(002297)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4 18: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1] - 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9名[1] 议案通过情况 - 以9票同意通过以债转股方式向控股子公司增资议案[1] - 以9票同意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以9票同意通过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议案[3] - 以9票同意通过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3] 股东会安排 -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