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云新材(00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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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02 18:31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三年度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 9-12 | | | 表 |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XX |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615 号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 --- | --- | | 存货减值 | | | 如后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 | 针对存货减值,我们实施了以 | | (十一)及附注五、(七)所 | 下主要审计程序: | | 示,截止 年 月 日, 2023 12 31 | (1)了解、测试与存货跌价准 | | 博云新材存货账面价 ...
博云新材: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02 18:28
资产减值准备审议 -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本次计提[4][5][6] 坏账准备数据 - 坏账准备期初8240.58万元,本期计提60.90万元,转回379.10万元,期末7922.38万元[1]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初7620.37万元,本期计提 - 188.07万元,转回97.91万元,期末7334.38万元[1]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期初276.18万元,本期计提241.10万元,转回276.18万元,期末241.10万元[1]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初344.03万元,本期计提7.87万元,转回5.00万元,期末346.90万元[1] 其他减值准备数据 - 存货跌价准备期初8921.05万元,本期计提507.73万元,转销703.69万元,期末8725.09万元[2]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期初3.65万元,本期计提9.06万元,期末12.71万元[2] - 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期初125.93万元,本期计提152.83万元,期末278.76万元[2] 减值影响 -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计730.52万元,减少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611.30万元,合并报表归母所有者权益减少611.30万元[3]
博云新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02 18:28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616 号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新 材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我们认为,博云新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博云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
博云新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02 18:28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2] - 评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 - 独立董事独立性符合要求[1]
博云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传平)
2024-04-02 18:28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 | | | | | | 1、2022 年内审工作报告; | | --- | --- | --- | --- | --- | --- | | | | | | | 2、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 | | | 3、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 | | | | | 第一次会 | 2023 年 04 | 4、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 | | | | | 议 | 月 07 日 | 5、2023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计划 | | | | | | | 6、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 | | | | | 伙)从事 2022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 | | | | | | | 报告 1、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 | | | | 第二次会 | 2023 年 04 | 2、2023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 | | | | | | 3、2023 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计划 | | | 第七届董事 | 周兰(主任 | 议 | 月 23 日 | 4、2023 年第一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 | | 1 | 会审计委员 | 委员)、姜 ...
博云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02 18:2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 制度,确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范、 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工作联络、会议组织、 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 资料,并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 召集人一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 ...
博云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02 18:28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4-01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修订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 | 工作; | 工作; | |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 ( ...
博云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02 18:28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4-004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王鶄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讨论,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
博云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02 18:28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 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 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一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 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 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 ...
博云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02 18:2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2]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议案,同意后按选聘程序选择拟聘任事务所[13]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通知事务所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15] 选聘相关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9]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动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情况并报送说明[10]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延长不得超过10年[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1]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1] - 公司拟改聘事务所,应在公告中详细披露相关情况[15] 审计委员会关注要点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17]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项目被立案调查的情况[17] - 关注拟聘任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事务所的情况[17] - 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动大或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的情况[17] - 关注事务所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17] 不再选聘情形 - 情节严重时,不再选聘未按时提交审计报告的事务所[18] - 情节严重时,不再选聘与其他单位串通虚假应聘的事务所[18] - 情节严重时,不再选聘将审计项目分包或转包的事务所[18] - 情节严重时,不再选聘审计报告存在明显质量问题的事务所[18] 信息安全责任 - 公司和事务所应增强信息安全意识,担负主体和保密责任[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