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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00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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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8 20:17
激励计划审批 - 2020年5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0年6月3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激励计划获批[12] 激励对象与数量调整 - 2020年6月8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82人调整为480人,首次授予部分由1850.00万份调整为1842.0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由130.00万份调整为138.00万份[13] - 2020年7月27日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480人调整为479人,首次实际授予数量由1842万份调整为1839万份[14] - 2021年6月24日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68人调整为66人,授予总量由138万份调整为135.20万份[16] 行权价格调整 - 2021年5月24日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38元/股调整为6.93元/股[15] - 2022年6月15日行权价格由6.93元/股调整为6.63元/股[19] - 2023年5月11日行权价格由6.63元/股调整为6.38元/股[20] 行权情况 - 2021年9月16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人数442人,行权数量为5,139,000份,占公司股本总额0.6443%,行权价格为6.93元/股[17] - 2023年9月1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408人行权,行权股票期权数量629.2万份,占2023年8月31日股本总额0.7879%,行权价格6.38元/股[23] 股票期权注销 - 2021年7月22日董事会决定注销790,000份股票期权[17] - 2022年6月15日董事会决定注销109.1万份股票期权[19] - 2023年7月3日董事会决定注销64.25万份股票期权[21] - 2024年公司将注销4名激励对象合计5.2万份股票期权[24] 行权期限 - 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6月24日为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22]
康力电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8-28 20:1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439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本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 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7 号,该解释对"关于流动 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 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 ...
康力电梯: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对比表
2024-08-28 20:17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章总则 | |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康力电梯股份有限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提 |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 | | 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及效果,根据《中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 |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 | 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部审计工作指引》等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 |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 | |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 | | 制定本制度。 | | 第四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 第四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
康力电梯: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2024-07-30 18:26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436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范 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 计提了减值准备。 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依据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 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公司 及子公司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 ...
康力电梯: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4-07-04 17:25
案件情况 - 公司为原告,涉案金额3000万元[2] - 2021年4月20日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2] - 2023年8月苏州中院裁定发回重审[3] - 2024年1月15日重新立案,6月11日公开开庭审理[4] 赔偿责任 - 大业资管、谦宏连带赔偿3000万元[5] - 光大兴陇在1200万元内承担连带责任[5] 费用负担 - 案件受理费等合计241980元,公司负担55670元[6] - 大业资管、谦宏共同负担186310元,光大兴陇就74524元担责[6] 财务处理 - 公司前期已对投资款本金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
康力电梯:关于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6-12 17:18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吴贤女士 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 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主体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增持人表示,买入上市公司股票是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和未来发展的信心,属个人行为,所购股份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锁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并依 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434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吴贤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13 日 1 姓名 增持主体 ...
康力电梯: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2024-06-12 17:18
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 2020年7月3日1350000股过户至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总股本0.17%[2] -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48个月至2024年7月2日[2] 股票解锁情况 - 2021 - 2023年7月3日分别解锁405000、405000、540000股[4] 减持与完成情况 - 截止2023年末累计减持1230000股,公告披露日全部出售完毕[4]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后续将清算和分配收益[4]
康力电梯: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5-22 16:51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43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 2024 年 3 月 28 日、2024 年 4 月 24 日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21)、《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29)。 公司已于近日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变更登记手 续。变更后《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 ...
康力电梯(00236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4 20:21
整体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7.65亿元,同比下降16.0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77.01万元,同比下降38.49%[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32.67万元,同比下降7.18%[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5亿元,同比下降1166.35%[5] - 基本每股收益0.0674元/股,同比下降39.39%[5] - 稀释每股收益0.0674元/股,同比下降39.2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5%,较上年同期下降1.13%[5]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69.30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6.48%[5]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5.03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66%[5] - 2024年一季度综合毛利率28.45%,环比略有提升[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38.49%,从0.87亿降至0.54亿,因去年同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大[14] - 少数股东损益较去年同期增加114.62%,从 - 9.94万变为1.45万,因非全资子公司盈利[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166.35%,从 - 0.24亿降至 - 3.05亿,受房地产等因素影响[1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9329.05%,从47.41万降至 - 9117.30万,因母公司兑付银行承兑汇票[14] - 2024年第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为17.61亿元,较期初的21.66亿元有所减少[38] - 2024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应收账款为12.90亿元,较期初的14.01亿元有所减少[38] - 2024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存货为12.56亿元,较期初的12.17亿元有所增加[38] - 2024年第一季度末公司资产总计为69.30亿元,较期初的74.10亿元有所减少[39] - 2024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33.66亿元,较期初的39.02亿元有所减少[40] - 2024年第一季度末公司负债合计为34.17亿元,较期初的39.54亿元有所减少[40]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7.65亿元,较上期的9.12亿元有所减少[42]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总成本为7.18亿元,较上期的8.48亿元有所减少[42]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利息收入为1065.23万元,较上期的405.80万元有所增加[42]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53784596.48元,上年同期为87321129.26元[4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674元,上年同期为0.1112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0674元,上年同期为0.1109元[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04538255.63元,上年同期为 -24048586.19元[4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530674.85元,上年同期为28227767.16元[4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1173015.00元,上年同期为474142.01元[4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951784016.27元,上年同期为1187253342.21元[44]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20816651.72元,上年同期为23139234.41元[4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951509358.16元,上年同期为876525837.88元[44]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23720434.37元,上年同期为228614061.15元[46]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58029118.43元,上年同期为30914454.80元[46] 债务相关指标变化 - 短期借款较2023年年末减少56.13万,降幅100%,因附有追索权的建信融通到期[13] - 应付账款较2023年年末减少31%,从9.08亿降至6.27亿,因春节及房地产行业影响[13] - 应付职工薪酬较2023年年末减少55.11%,从1.28亿降至0.57亿,因支付2023年度年终奖[13] - 应交税费较2023年年末减少72.66%,从0.55亿降至0.15亿,因缴纳2023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13]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9207人,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人[16] - 王友林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44.89%,持股数量3.59亿股[16] - 朱美娟持股比例为2.16%,持股数量为17280000股[17] - 交通银行-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为1.04%,持股数量为8318550股[17] -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为0.88%,持股数量为7027350股[17] - 董事沈舟群、朱琳懿等多人报告期初与期末持股数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比例情况[26] 业务订单情况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正在执行的有效订单为72.10亿元,未包括中标但未收到定金项目中标金额共计2.16亿元[18] - 成都轨道交通多个项目中标金额合计318426.34万元,其中设备采购安装及运维服务(建设期)合同中标总额113675.78万元已纳入有效订单统计,运维服务(质保期后常年运维)中标总额204750.56万元待后续收到定金后统计[19] - 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工程(建设期)合同总金额8892.49万元,合计已履行金额4910.79万元,本报告期履行金额762.91万元,待履行金额3981.70万元[21] - 成都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建设期)合同总金额31866.95万元,合计已履行金额5126.54万元,本报告期履行金额0,待履行金额26740.41万元[21] - 成都轨道交通多个项目中标金额合计318,426.34万元,已收定金及发货款25,910.58万元,应收账款回款156.87万元[22] 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情况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取消662名已离职人员资格,对应持有份额12,178份,占总份额26.04%,涉及股票占公司股本3.77%[23] -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原高级管理人员秦成松、朱瑞华离任,涉及股票1,350,000股,占公司股本0.17%[23] - 报告期末,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持股数量为12万股[27] -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本报告期行权股数5,000股,截止期末累计行权股数547,00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547,000股[27] 委托理财情况 -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发生额48,111.42万元,未到期余额27,160.07万元,逾期未收回金额17,900万元,已计提减值金额16,400万元[29] - 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资金30,000万元,未到期余额27,000万元[29] - 信托理财产品委托理财资金3,000万元,逾期未收回金额3,000万元,已计提减值金额3,000万元[29] - 其他类委托理财资金15,111.42万元,未到期余额160.07万元,逾期未收回金额14,900万元,已计提减值金额13,400万元[29] - 大通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信托理财产品金额3000,参考年化收益率8.30%,逾期未收回[31] - 上海良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多笔其他产品金额为2000或3000,参考年化收益率7.00%或8.00%,均逾期未收回[31] - 上海华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两笔其他产品金额分别为900和3000,参考年化收益率10.50%,逾期未收回[31]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两笔其他产品金额分别为211.42和160.07,前者按期收回0.17,后者未到期[31] - 宁波银行吴江支行银行理财产品金额4000,参考年化收益率2.95%,按期收回29.10[31] - 宁波银行和苏州银行多款理财产品金额在4000 - 5000元,收益率在2.40% - 2.95%[33] - 康力电梯2024年第一季度逾期未收回金额共计17900万元,含良卓资产11000万、大通阳明3000万、华领9号3900万[34] 理财相关法律纠纷 - 康力电梯与良卓资产相关侵权责任纠纷案涉案金额1.1亿元,已终结执行[34] - 康力电梯作为良卓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普通投资人,将依法受偿[34] - 截止2024年3月31日,良卓票据理财可回收金额测算为1500万元,累计计提减值9500万元[35] - 康力电梯与大通阳明18号一期资产管理计划纠纷案尚在审理中[35] - 上海华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罚金2亿元,孙祺犯集资诈骗罪、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6]
康力电梯: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3 20:09
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康力电梯"或"公司")委托,指派陆耀华、宁明月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康力电梯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康力电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 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