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00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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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00236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10)
2025-10-27 19:52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的工作意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 性,通过客观评价的工作绩效、工作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公司的整体 绩效,从而促进公司实现经营目标,保持企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根据《康 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同时参考国内同行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运 营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自 2025 年起,公司参照执行的《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如下: 1 一、基本思路 1.1 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 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吸引与留住优秀管理人 才和技术人才。 1.2 注重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充分保障方案实施的可操作性。 1.3 本办法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界定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由公司董事会直接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1.4 ...
康力电梯(00236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10)
2025-10-27 19:5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康力电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 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
康力电梯(002367)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10)
2025-10-27 19:52
子公司定义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子公司50%以上股权比例,或持股未超50%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2] 治理结构 - 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由母公司委派[7] - 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半数以上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管人员由母公司委派[7] 经营管理 - 子公司应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并经审议通过后实施[11] - 子公司特定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部分需公司审议[12] 财务制度 - 子公司制订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报总公司审查确认后执行[15] - 子公司总经理组织财务活动,接受总公司监督和业务指导[15] -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涵盖投资、固定资产等方面[15] - 未经总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担保[17] 财务报告 - 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相关规定[17] - 子公司需按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接受审计[17] - 子公司按月编报会计报表次月7日前上报,按季编报完整财务报告季末次月15日前报送[18] 账户管理 - 子公司统一开设银行账户并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严禁违规行为[18] 信息管理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信息及时准确报送[20] - 子公司及时报告重大事项[21] - 子公司审议重大事项前需汇报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21] - 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及时报告并履行义务[22] 审计监督 - 公司审计部对子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审计,涵盖多方面[25] -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离子公司需履行离任审计[25] 检查考核 - 公司对子公司实行检查制度,分例行和专项检查[26] - 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奖惩[26]
康力电梯(00236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10)
2025-10-27 19:52
报告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等及持股超50%子公司或有实际控制权公司[3]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达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标准需报告[5] - 重大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8]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需报告[8] 其他信息报告情形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需报告,章程变更需报送新章程[9] - 董事会审议通过境内外融资方案需报告[10] - 公司发行融资申请等收到审核意见需报告[10] - 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报告[10] - 公司董事等关键人员辞任或被解聘需报告[10] - 公司出现重大亏损等重大风险情形需报告[11]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12] 股东信息告知要求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15] 报告时间与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报告,并送达相关文件[17]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信息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18]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按规定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18]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内进行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19] 报告要求与责任 - 公司各部门等出现重大信息时,报告人员应确保信息及时、真实等[22]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3] 制度生效与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 各部门和子公司需对照《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界定的重大信息范畴报告重大信息[31] - 重大信息正发生、预发生或已发生时需第一时间书面报告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31] - 上报已发生的重大信息时需一并提供所涉及的附件[31] - 未包含在《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内的事项可向董事会办公室咨询[31]
康力电梯(00236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10)
2025-10-27 19:52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公司及子公司负责人、 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康力电梯(002367)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10)
2025-10-27 19:52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二章 外部信息使用人的范围及登记备案 第四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 拒绝报送。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 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三章 外部单位信息使用的要求 第六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外部单位报送年报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不得 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单位提供的 信息内容。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 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 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 ...
康力电梯(002367) -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2025.10)
2025-10-27 19:52
资金支取与协议签订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公司应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新协议并公告[6] 项目资金管理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对项目重新论证[10]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执行[11] - 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股东会审议通过;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3]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意见并及时披露,原则上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3] - 公司可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为安全性高、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通过专户或专用结算账户实施[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应通过专户用于主营业务,单次不超十二个月,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15]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存在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情形属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超额度、期限或用途严重时视为擅自改变[18] - 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因项目终止用部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到账超一年、不影响其他项目并履行审批披露义务[19]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按补充项目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额度期限等经董事会审议[20] 项目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1] - 鉴证结论为“保留”“否定”或“无法提出”,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22] 内部监督 - 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在收到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4]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承担费用[24]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职责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5] - 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26]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问题应督促公司整改并向本所报告[26] 责任与制度生效 - 违反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公司损失,相关责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根据情况提请股东会修订[28]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8]
康力电梯(00236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10)
2025-10-27 19:52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范行为[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4][5] - 暂缓、豁免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不符合条件或未及时披露追究责任[5][10] 管理机制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7] - 公司应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10年,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8]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有权修订[13]
康力电梯(00236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10)
2025-10-27 19:52
总经理任期与离职 - 总经理及班子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 总经理辞职需提前二月递报告,获批后离任[4] 履职与报告 - 总经理暂不能履职,代职超三十日董事会定人选[7] - 总经理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重大情况[9] - 总经理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1] - 总经理定期提交办公会议纪要和月度财报[21] - 公司重大事故总经理及时报告[21] 职责与权限 - 总经理提交年度计划等供董事会讨论[11] - 总经理提职能部门编方案,获批后执行[16] - 总经理议事未达成一致由其决定[18] 行为限制 - 总经理不得挪用资金等[23] - 总经理兼职需董事会批准,否则收入归公司[24] 薪酬与奖惩 - 总经理薪酬由董事会决定[23] - 总经理贡献大董事会嘉奖[23] - 总经理管理不善董事会处分或解聘[23] - 总经理班子成员薪酬奖惩总经理提建议,董事会决定[23] 会议安排 - 每月定期开例会,可适时开临时会议[19] 细则相关 - 细则与法律不一致按国家规定[26] - 细则自发布施行,董事会解释[26]
康力电梯(00236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10)
2025-10-27 19:52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二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5] 内部审计部门 - 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6]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0]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内控缺陷并后续审查[16]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一次[19] 报告披露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2] - 董事会审议年报时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3] - 年报披露时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23]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做专项说明[27] 激励约束 - 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24] - 奖励履职内审人员,处理违规人员[24] - 内审违规,董事会责令纠正并处分或处罚[2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董事会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