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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环保(002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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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环保: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5 19:15
股东大会召开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15: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上午9:15至下午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 参会资格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下午15:00,登记在册股东有权参会[2] - 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登记,个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及持股凭证登记[5] - 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并确认[6] 会议审议事项 - 唯一议案为《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属非累积投票提案[4] - 议案已经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25年6月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4]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票将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4] 网络投票操作 - 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6] - 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反对、弃权三类[8]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投资者服务密码身份认证[8] 会议文件与地点 - 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6] - 备查文件包括网络投票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及参会登记表等附件[7][10][14]
富春环保(002479)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2025-06-05 18:45
股权变动 - 2022年11月3日市政集团完成受让富春环保20.49%股权过户登记[2] 同业竞争 - 原承诺2025年6月22日前解决同业竞争,现申请延至2028年6月23日[4][8] - 解决方式包括资产注入、对外出让等[8] 会议审议 - 2025年6月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延期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3] - 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延期合规,不损害股东利益[13][14]
富春环保(00247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5-06-05 18:45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6月23日15:00召开[1] - 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23日9:15 - 15:00[1]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6月23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3]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6月23日9:15 - 15:00[14]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3] - 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9:00 - 11:30、13:00 - 16:00[5] - 登记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5] 其他信息 -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等[4] - 投票代码为"362479",投票简称为"富春投票"[12] - 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8] - 联系人胡斌,联系电话0571 - 63553779,指定传真0571 - 63553789[8]
富春环保(002479)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6-05 18:4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召开,5位监事实到[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议案[1] - 议案表决3票同意,关联监事回避,需股东大会审议[2][3] - 监事会认为议案合规,不损害股东利益[2]
富春环保(002479)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6-05 18:45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5-027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关联董事刘犇、黄永昆、 吴震林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决定在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8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 于2025年6月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 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 ...
富春环保(002479) -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06-05 18:32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 - 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1]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表决[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2] 签字情况 - 独立董事陈杭君、杨耀国、周夏飞签字[3]
富春环保(002479) - 002479富春环保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604
2025-06-04 16:00
业绩表现 - 2025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增长,原因是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下游热用户需求增加使毛利率上升,母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子公司遂昌汇金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1] - 2024年度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业务营收20.98亿元,同比增长90.48%,原因是持续做深做精业务,优化产业链布局,增加冰铜、电解铜业务 [2] 拆迁款情况 - 截至目前已收到拆迁款209,141.50万元,2025年一季度母公司收到3,631.45万元,全资子公司汇丰纸业收到3,068.93万元 [1] - 剩余17,177.41万元尚未收到,其中母公司15,131.45万元,汇丰纸业2,045.96万元 [1] 热电联产业务 - 所有热电联产新建项目均已投产,在建的两个为扩建项目,分别是铂瑞万载工业园新型热电联产二期扩建项目、常安能源二期扩建项目第二阶段,投产后预计增加装机容量43兆瓦,锅炉蒸发量360吨/小时 [2] 子公司情况 - 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开展二噁英监测设备销售及租赁业务,研制出二噁英在线快速检测仪器系统,但受监测周期、成本、回报周期、政策等因素制约,监测需求释放滞后 [2] 分红策略 - 2024年度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息1.50元,现金分红总额达1.30亿元,占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的54% [2] - 公司重视合理、稳定的股东回报,将在保障健康发展前提下,通过稳定分红政策回报股东 [2]
富春环保5月22日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没有与华为公司产生直接业务往来。
快讯· 2025-05-22 14:09
富春环保5月22日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没有与华为公司产生直接业务往来。 ...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5-026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86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9,75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且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2][3] - 不同股东类型(如深股通、QFII、RQFII、个人及基金)的扣税标准存在差异,其中香港市场投资者及特定机构每10股实得1.35元,个人股东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税 [4]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7日 [4] 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6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5]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于2025年5月27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部分股东由公司自行派发 [6][7] 其他信息 - 咨询方式包括地址(杭州市富阳区)、联系人(胡斌)及电话/传真 [8] - 备查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 [8]
富春环保(002479)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2025-05-19 18:45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5-026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公司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