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00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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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榨菜(002507) -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7:01
投资范围与限制 - 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得理财(外币账户除外)[2] - 募集资金不得高风险或改用途投资(现金管理除外)[5] 审批流程 - 投资理财交易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不授予个人或管理层[5] - 投资金额不超净资产10%由董事会审议,超10%需提交股东会[11]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经董事会审议后需保荐或顾问同意[14] 产品要求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为保本型[15] 审计与监督 - 审计法务部每半年理财专项审计[9] - 独立董事可聘任外部审计机构专项审计[20] 信息披露 -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理财需在会后二日公告[16] - 应依规分析判断并披露理财信息[22] - 特定情形发生时及时披露进展和措施[22][23] 制度执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由其制定、修订和解释[25]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涪陵榨菜(00250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11 17:01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3] - 关联自然人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3]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股东会决策30万以上与关联自然人、50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部分除外)[10] - 董事会决策30万以内与关联自然人、300 - 500万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10] - 董事长决策低于300万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10] 关联交易披露 - 30万以上与关联自然人、300万以上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应披露[11] - 超3000万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5%的交易需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关联人担保 - 为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12] 其他规定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交易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金额不超额度[12] - 连续十二个月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1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4]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 累计计算达标准可仅披露本次并说明前期情况[17] - 特定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关联人向企业增资按情形适用规定并披露[19]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比例比照[21]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保存不少于十五年[21]
涪陵榨菜(002507)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11 17:01
投资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2] - 重大投资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5] 职责分工 - 总经理负责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6] - 财务部负责投资资金和财务管理[7] 账户管理 - 公司至多在沪深交易所各开一个股票账户[10] 投资处置 - 投资收回、转让与核销须集体决策[12] - 转让价格评估后报相关部门批准[12] 制度规定 - 建立对外投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14] - 办法自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6]
涪陵榨菜(00250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7:01
董事离职披露与补选 - 董事会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4] - 公司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4] 董事离职手续与信息申报 - 董事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7] - 董事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5] 董事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特定时期内每年减持不超25%[10]
涪陵榨菜(00250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7:0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适用范围与责任原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分公司负责人等[3]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等原则[3] 处理流程与情形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4] - 六种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5] - 四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6][7] - 四种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8] 责任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0][11] - 公司相关人员出现追责事件可附加经济赔偿[10] 参照执行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14]
涪陵榨菜(002507)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1 17:01
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会议规则 - 至少每季度开一次定期会议,主任7日内发临时会议通知[14] - 会议通知提前3日书面送达(特殊情况除外)[14] - 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员委托参会[14] - 连续2次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调整成员[15] - 会议需2名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工作要求 - 每年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一次[9] - 审核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决议表决 - 一人一票,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无关联委员不足总数二分之一,事项提交董事会[16] 保密与记录 - 出席人员对所议事项保密,不得擅自披露[16] - 会议制作记录,出席人员签名[16] - 相关记录等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归档,期限不少于10年[17]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及其修订自董事会普通决议通过生效[19] - 未尽事宜或冲突按相关规定执行[19] - 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19]
涪陵榨菜(00250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7:01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规则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协议,协议签后可使用[6] - 按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项目、金额和时间使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用途或挪用[9] 募集资金特殊情况处理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2]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2] - 额度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13] - 到期前应归还至专户,无法按期归还需按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4] - 可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4]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超募资金也应专户管理[6] 节余资金与超募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和保荐人同意可使用;达到或超过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1]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1] -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贷款或永久补流,需股东会通过,保荐人同意,且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23] 监督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 董事会收到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6]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6]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7] 募投项目变更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20] 特殊情形处理 - 存在特定情形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8]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28]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职责 - 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8] - 发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异常,应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并报告[28] - 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需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28] - 发现公司、商业银行未履行协议或存在重大违规等,应督促整改并报告[29] 其他规定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承担费用[2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督促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不得参与或纵容改变用途[30] - 本制度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32]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32]
涪陵榨菜(002507)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7:01
风险投资审批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5] - 占比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或按章程需股东会审议的,投资前除披露外还需提交股东会[5] 投资管理与报告 - 可在未来12个月预计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6] - 明确专门部门负责运作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调研等事宜[7] - 项目有进展或变化,相关责任人1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立即向董事会报告[6] 审计与监督 - 内部审计部门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项目全面检查,预计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7]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风险投资事前审查,年末检查项目进展,未达预期效益及时报告董事会[7] 信息披露 - 应在定期报告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情况[10] - 按被投资企业进入IPO上市辅导期等时点持续披露项目进展[10] 保密与适用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信息保密,违规将视情况处分,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12]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风险投资影响业绩需参照履行披露义务[12]
涪陵榨菜(002507)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11 17:01
公司基本信息 - 2010年11月1日公司首次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5391.9028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15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5391.902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5]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特定情况请求诉讼[3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或股权变动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人数应超全体成员半数[84] - 董事会决定对外投资等权限,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8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9]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6]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20]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23] 信息披露 - 公司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需在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20] - 公司指定至少一家报纸和深交所确定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38]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4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40][141][143] 清算相关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4] - 董事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44]
涪陵榨菜(002507) -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7:01
敏感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为敏感信息报告义务人[2]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经营性关联交易达30万元以上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达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 子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经营性关联交易达30万元以上需报告[8] - 子分公司与关联法人经营性关联交易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8] 常规交易报告标准 - 发生常规交易类第(4)项交易,无论金额大小需报告[8] - 常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常规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子、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或超500万元子公司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超500万元子公司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子公司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或超500万元子公司需报告[9] 其他事项报告标准 - 其他事项发生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应履行报告义务[10] - 子公司发生额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超300万元应履行报告义务[10] 信息报道要求 - 各部门、单位对外报道信息应参照相关制度并抄报董事会办公室[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