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联电子(002546)
icon
搜索文档
新联电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2 20:2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高效性,规范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程序 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按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
新联电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2 20:22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审议议案 15 项,会议情况如下: | 序号 | 监事会届次 | 召开时间 | | 会议议案 | | --- | --- | --- | --- | --- | | | | | 1. 5.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2.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3. |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 4.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1 | 第六届监事会 | 2023年4 | 6. |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第二次会议 | 月13日 | | | | | | | 7. |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8.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 | | | 9.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 10. |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 | 11. |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 | 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 ...
新联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2 20:22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1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 计处理"的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新联电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2 20:22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5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董事 7 名, 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胡敏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年度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
新联电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2 20:22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苏公 W[2024]A258 号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审计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电子")2023年12月31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联电子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 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
新联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2 20:22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0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24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 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开 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路国军先生主持,经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 ...
新联电子:关联交易制度
2024-04-12 20:2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审计评估,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3] - 拟进行应披露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无金额提交股东大会[1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按新金额履行程序[15] - 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履行程序[15] 关联担保与表决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1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9][21] - 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大会[17]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及时披露[21]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21] - 关联交易公告按深交所指引要求包含多项内容[21][22] - 认为披露有损利益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27]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原《关联交易制度》废止[25]
新联电子: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2 20:22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待股东大会审议[1] - 董事会、监事会均通过续聘议案[7] 审计费用 - 2023、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均为70万元(不含税)[6] 审计机构情况 - 2023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58人,注会334人[1] - 2023年公证天业收入30171.4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2] - 2023年公证天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62家,收费6311万元[2][3] -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4] - 近三年公证天业受监管措施5次、自律1次,14名从业人员受监管5次、自律3次[4]
新联电子: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4月)
2024-04-12 20:2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年 报信息披露质量,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披露 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至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前,公司管 理层和财务负责人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关于公司本年度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 面的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如有必要,公司管理层应安排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进行实地考察调研。 ...
新联电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2 20:22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的运作,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是 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