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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和股份(00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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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和股份:关于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2024-01-08 17:47
企业资质 -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1] 税收政策 - 2023 - 2025年公司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 业绩影响 - 获证书对2023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1]
瑞和股份: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18:5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12月14日刊登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5]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14:30召开[5][6]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或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152,248,515股,占比40.3314%[7] - 现场11人,代表股份152,244,415股,占比40.3303%[7] - 网络投票1人,代表股份4,100股,占比0.0011%[7] 审议议案及结果 - 审议三项修改议案,均获152,248,515股同意,占比100%[9][10][12] 会议合规性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均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13]
瑞和股份: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9 18:56
会议信息 - 现场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同日进行[3] 投票情况 - 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表12人,代表股份152,248,515股,占比40.3314%[5] - 三项议案同意股数均为152,248,515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00%[6][8][9] - 中小股东对三项议案同意均为4,200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7][9][10] 决议情况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11]
瑞和股份: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3-12-22 17:11
人事变动 - 独立董事朱厚佳因任职超三家境内上市公司申请辞职[2] - 辞职在股东大会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此前继续履职[2] -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未持股且无未履行承诺[2][3] - 辞职致董事会缺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2] - 公司感谢其任职期间贡献[3]
瑞和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14 11:50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Xi{\mathrm{O}}{\Xi}{\Xi}{\#}+\Xi{\mathfrak{H}}$$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深圳瑞和装饰工程有限 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301103460831。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1]1415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0 ...
瑞和股份:《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2023年12月)
2023-12-14 11:48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3-073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改对照表 $$\exists0\exists\exists\exists+\exists\exists$$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 为: | 各届董事、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 | | --- | --- | --- | | | (一)公司首届董事、股东代表 | 人,由上届董事会、监事会提名,或 | | | 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发起人 | 者由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普通股股 | | | | 份总额 3%以上的股东提名候选人,由 | | | 提名,由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产 |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由公司职工 | | | 生; | 代表担任的公司董事、监事,由职工 | | | (二)以后各届董事、股东代表 | 民主选举产生。 | | | 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 | | | | 会、监事会提名,或者由单独或 |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 | | | | 案,应当对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人 | | | 者合并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总额 | 逐个进行表决。改选董事、监事提案 | | | 3%以上的 ...
瑞和股份: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21:24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3-071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多功能会议厅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书面、电话、传 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介平先生主持,会议应 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的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规定,公司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修改 ...
瑞和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21:2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完善公司治理机 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 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 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年报工作职责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 的经 ...
瑞和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21:2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1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本公司发 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 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本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2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日常 银行授信除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 ...
瑞和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21:2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董事会及其成员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及其决议的合法性, 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 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 公司存续期间,应当设置董事会。 第四条 本规则是董事会及其成员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性质、组成和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执行股东 大会决议。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