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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00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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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仁东(002647) -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5-03-27 20:47
重整与退市警示 - 2024年12月30日广州中院受理重整申请,2025年1月3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3] - 截至披露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已申请撤销重整相关退市风险警示[4][5] - 深交所1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同意撤销[2][5] 业绩情况 - 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6] - 若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年报披露后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6] - 撤销前股票交易将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6]
*ST仁东(002647)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2025-03-20 18:4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院 16 号楼 46 层 02 单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院 16 号楼 46 层 02 单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通讯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因上市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被动稀释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声明 | 2 | | --- | --- | | 目录 | 3 | | 释义 | 4 |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 | 一、仁东信息 5 | | | 二、天津仁东 6 |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说明 8 | | |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9 | | 一、权益变动目的 9 |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 个月内持股计划 9 | | 第三节 权益 ...
*ST仁东(002647)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2025-03-20 18:48
权益变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仁东控股转增股票9000万股,持股占比7.96%[8] - 仁东控股按每10股转增10.186063股,共转增570,355,007股[26] - 广州广仁泰、广仁祺、广仁瑞分别受让1000万、4000万、4000万股[26] - 本次变动后三者持股占比分别为0.88%、3.54%、3.54%[27] 公司信息 - 广州广仁泰等三家公司2024年成立,注册资本不等[11][12][14] - 广州市泰禾祺瑞等两家公司此前成立,注册资本不同[17] 未来计划 - 除本次变动外,12个月内无增减权益计划,12个月内不转让[23]
*ST仁东(002647) -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3-20 18:48
股权变动 - 深圳嘉强荟萃投资合伙企业受让1.15亿股转增股票,成仁东控股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10.17%[2][52][54] - 中信资本或其指定主体受让单价1.3元/股,重整投资款1.495亿元,履约保证金1495万元,实际支付1.3455亿元[57][60] 公司重整 - 2024年5月7日广州中院立案审查仁东控股重整及预重整申请[38] - 2024年5月24日广州中院同意预重整,预重整期3个月[38] - 2024年8月19日预重整期间延长至2024年11月24日[40] - 2024年12月30日广州中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43] - 2025年2月13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44] - 2025年2月18日广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45] - 2025年2月24日管理人收到全部重整投资款824,611,338元[45] - 2025年3月12日公司以559,936,65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186063股,共转增570,355,007股[46] 公司信息 - 嘉强荟萃成立于2024年10月12日,2024年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均为100万元,营业收入为5.56元[19][23] - 丽水嘉萃2024年末总资产4115.29万元、净资产3340.72万元,营业收入2264.15万元、净利润2441.41万元,资产负债率18.82%,净资产收益率115.16%[26] 未来展望 - 嘉强荟萃未来12个月暂无增持计划,转增股票36个月内不转让[36][37] - 未来12个月内,嘉强荟萃配合上市公司按《重整计划》实施经营方案[80] 其他 - 标的股份登记后,中信资本或其指定主体有权提名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2] - 中信资本承诺取得标的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股份[63] - 中信资本逾期支付按未支付金额的0.05%/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65] - 《预重整投资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成立并生效,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补充[66] - 出现广州中院裁定不予受理重整等情形,各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66]
*ST仁东(002647) -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2025-03-20 18:48
股权变动 - 452,555,669股转增股份过户至重整投资人指定实施主体证券账户[3][7] - 深圳嘉强荟萃投资合伙企业成第一大股东,持股占比10.17%[3] - 原控股股东仁东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降至6.23%,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控人[3] - 广州广仁泰等相关企业一致行动持股占总股本7.96%[8] - 深圳市招平四号等一致行动持股占总股本4.95%[8][9] - 财务投资人受让337,555,669股,117,799,338股用于抵偿债务[11] - 深圳嘉强荟萃投资合伙企业权益变动后持股115,000,000股,占比10.17%[11][12][13][14] - 多家公司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变化[11] 重整进程 - 2024年5月24日收到广州中院同意预重整通知书[4] - 2024年12月30日广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5] - 2025年2月13日相关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5] - 2025年2月18日广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6] - 2025年3月12日转增的570,355,007股股票全部转增完毕,总股本增至1,130,291,657股[6] 其他 - 公司董事会成员9名,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14] - 预计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18][19] - 管理人专用账户在转增股份登记期间不行使股东权利[17]
*ST仁东(002647) - 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20 18:47
重整进程 - 2024年12月30日广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6] - 2025年2月13日相关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6] - 2025年2月18日广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6] 资金与股份 - 截至2025年2月24日,重整投资人支付824,611,338元受让转增股份现金对价[10] - 截至2025年3月18日,452,555,669股转增股票全部划转登记[15] - 截至2025年3月18日,提存预留45,168,267股抵债股票及相应现金[14] 偿债情况 - 每户普通债权人300万元及以下债权部分全额现金清偿,超300万元部分以股抵债[12] - 截至2025年3月18日,已向符合条件普通债权人完成偿债分配[12] 执行确认 - 2025年3月18日公司提交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报告,符合执行完毕全部标准[7] - 2025年3月19日管理人提交监督报告,认为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7] - 律师认为仁东控股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18]
*ST仁东(002647) -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5-03-20 18:47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三月 1 上市公司: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ST 仁东 证券代码:002647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 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 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本财务顾问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内容与格式符合 规定,并保证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
*ST仁东(002647) -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2025-03-20 18:45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040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2024年5月24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 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或"法院")送达的 (2024)粤01破申251-5号《通知书》,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2024年12月30 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号《民事裁定书》,广州中 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办机构)、广州 金鹏律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担任公司管理人,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同意 公司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 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87)。 2025年1月24日,公司披露了《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仁东控股 ...
*ST仁东(002647) -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
2025-03-20 18:45
重整计划执行时间 - 2025年2月18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为2月19日至3月18日[2] 股本变动 - 公司以559,936,65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186063股,共计转增570,355,007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130,291,657股[4] 股份受让与抵债 - 452,555,669股由重整投资人受让,战略投资人1.3元/股受让115,000,000股,财务投资人2元/股受让337,555,669股[5] - 117,799,338股按15元/股抵偿债务[5] 债权清偿 - 有财产担保债权,以拟保留财产为担保物的,按评估价值87%现金清偿、13%留债清偿;以拟处置财产为担保物的,处置后以所得款清偿[6] - 普通债权300万元以下全额现金清偿,超过部分以15元/股以股抵债;8家子公司债权不占用偿债资源[7][8] 资金与股份操作时间 - 截至2025年2月24日,重整投资人支付全部投资款824,611,338元[12] - 2025年3月4日办理资本公积转增股票事宜,股权登记日为3月12日,上市日为3月13日,除权后开盘价5.25元/股[14][16] - 3月17日办理转增股票划转,452,555,669股登记至投资人名下,51,975,259股以股抵债股票提存[16] 债权处理进展 - 经裁定无异议的有财产担保债权2笔,拟保留财产担保债权按评估价值87%分配现金,3月14日发出留债清偿告知书[19] - 为拟处置财产担保债权全额预留偿债现金[19] - 截至2025年3月13日,公司向313家普通债权人支付现金清偿款[20] - 截至3月18日,公司向普通债权人划转偿债股票51,975,259股[20] 后续安排 - 公司提存预留45,168,267股抵债股票及相应现金偿债资源用于清偿暂缓确认债权[22] - 2025年3月18日,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的452,555,669股转增股票全部划转登记[23] - 重整投资人824,611,338.00元重整投资款已按期全额支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27] - 管理人认为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29] - 公司将跟进处理暂缓确认债权和未申报债权[30] - 管理人、公司将持续跟进债权人账户信息并进行清偿[31] - 后续管理人将整理与仁东控股重整案件相关的卷宗材料[33]
*ST仁东(002647) -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5-03-19 18:17
重整进展 - 2024年12月31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并指定管理人[2][3] - 2025年2月18日广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进入执行阶段[3] 风险提示 - 重整执行不当将被宣告破产,股票面临终止上市风险[4][5] - 需每五个交易日披露股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2] 未来展望 - 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改善资产负债结构,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