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00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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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3 16:5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34,600,702.36元,较2022年下降约10.19%[161] - 2023年营业利润34,065,003.38元,2022年为亏损39,688,685.07元[19] - 2023年净利润31,933,545.58元,2022年为亏损36,211,173.53元[19] 资产负债 - 2023年末资产总计565,622,105.34元,较2022年末下降5.62%[15] - 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为69,900,000.00元,较2022年末增长592.08%[15] - 2023年末应收账款98,543,998.54元,较2022年末下降约28.40%[1] 现金流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769,859.97元,2022年为21,327,132.32元[21]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094,015.46元,2022年为69,144,661.03元[21]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565,492.62元,2022年为 - 58,585,777.22元[21] 所有者权益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59,356,213.62元,较2022年末增长14.04%[16] - 2023年所有者权益本期增减变动金额为31,933,545.58元[23] 其他 - 审计认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 - 公司拟转让持有的俄联合51%股权,未征集到潜在意向方[200]
扬子新材: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3 16:54
综合授信 - 2024年4月22日董事会通过2024年度综合授信议案[1] - 拟申请不超3亿人民币授信额度,含并购贷等[1] - 授信期限12个月,额度可循环使用[1]
扬子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3 16:54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张令元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 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经营管理各重要层面 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有效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 ...
扬子新材: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3 16:54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 项 说 明 二〇二四年四月 重 庆 康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Chongqing Kanghua CPAs 1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康华专审 B(2024)A35 号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附送: 康华专审 B(2024)A35 号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扬子新材")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康华表审(2024) A28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203 号),扬子新材编制 了后附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 ...
扬子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3 16:5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 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的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 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 ...
扬子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武长海
2024-04-23 16:5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武长海 本人作为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扬子新材") 的独立董事,2023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武长海,1972年10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学博士、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后、中央财经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现为中国政法大学 经济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国际仲裁与 调解研究中心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委员、校科研系统学术委员会委员。 兼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国 ...
扬子新材:对外捐赠制度
2024-04-23 16:54
捐赠财产与类型 - 可捐赠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等[8] - 捐赠类型有公益、救济、环保等[9] 捐赠审批与限制 - 单笔或累计不超300万,董事长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12] - 超300万董事会审议,超1000万股东大会审议[12] - 年度累计捐赠不超净资产5%[13] 子公司与方案要求 - 子公司捐赠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12] - 方案应包含事由、对象、途径等内容[18] 违规处理与制度实施 - 违规捐赠处分相关人员[1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8]
扬子新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3 16:5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宋刚先生、孟鸿志先生、武长海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厉害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 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苏州扬子江新型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宋刚先生、孟 鸿志先生、武长海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
扬子新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16:5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 使职权。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形式,对会议召开程序、 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 有效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监事会在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 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编制 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届次 | | 召开日期 | | | | 审议内容 | | -- ...
扬子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4-04-23 16:5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798490.30元,资产减值损失237965.12元[1] - 计提合计11036455.42元,减少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同数[1][4] 决策情况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计提议案[1] - 董事会、监事会认为计提合规,不损股东利益[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