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002652)

搜索文档
扬子新材: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2024-07-31 15:54
资金占用情况 - 2018 - 2020年胡卫林通过汇丰圆违规占用公司资金363,311,398.12元[9] - 2023年3月23日确认尚有57,264,769.57元(本息合计)未归还[9] - 截止2023年11月31日,尚有本息合计48,658,814.71元未偿还[10] - 2024年5月14日偿还30,078,743.78元,尚有18,580,070.93元未偿还[10] 诉讼相关 - 诉讼案件已受理,公司为原告[3][4] - 涉案金额为18,580,070.93元[5] - 诉讼请求偿还本息并按年利率5.66%自2023年12月1日起计算违约金[11] - 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影响具不确定性[5][13] 担保情况 - 胡卫林质押0.98%的股份(500万股)作为还款担保[9] 还款情况 - 协议签署后三被告共偿还10,100,000元[9]
扬子新材:关于上海分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2024-07-19 16:28
关于上海分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设立上海分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15日 公司披露的《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近日,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上海市黄浦区市 场 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注册信息如下: 名 称: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138号31楼3101室-435 成立日期:2024年07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 材料销售;进出口代理;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 ...
扬子新材(002652) - 扬子新材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4-07-15 17:41
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460.07万元,基本完成全年预定目标[1] -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金额逐年减少[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3.0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末增长14.04%[1] - 2024年上半年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0万元,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为公司收到胡卫林偿还的占用资金款,冲回了其对应的坏账[1] 胡卫林资金占用事项进展 - 截至2024年,胡卫林资金占用余额约为1,900万元,其中本金余额447万元[1] - 剩余占用款项拟采取措施:一是胡卫林已将其持有的500万股公司股票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但因被司法冻结,公司已向法院提交相关起诉材料;二是若上述还款来源不能覆盖其资金占用金额,公司将采取司法手段继续向其追缴[1] 业绩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 -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大[1] - 公司加强全面预算管控,推行降本增效举措,使成本费用有所下降[1] 公司下一步计划 - 努力推进营销体制改革,不断加大营销力度,积极拓宽营销渠道,确保新材料业务的稳健经营[1] - 积极尝试在国家支持和鼓励的行业中选择合适的细分赛道,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双主业协同发展的"双轮驱动"战略[1]
扬子新材: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2024-07-12 16:54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 月12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烨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烨女士因个人原 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李烨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 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烨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 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 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李烨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 李烨女士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和为公司规范治理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扬子新材(002652)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17:54
业绩预告期间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3]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盈利1300万元 – 17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303.93万元[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本报告期亏损900万元 – 12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489.01万元[3] - 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盈利0.0254元/股 – 0.0332元/股,上年同期亏损0.0255元/股[3]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 - 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约为2500万元[1] 净利润扭亏为盈原因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扭亏为盈,原因是2024年收到胡卫林偿还的占用资金款冲回其对应的坏账准备[4]
扬子新材: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4-06-28 20:21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冯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 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冯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冯毅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冯毅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冯毅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 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冯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
扬子新材: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
2024-06-14 17:43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8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 设立上海分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设立分公司 事项为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涉及关 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1、分公司名称: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营业场所:上海市 4、经营范围:不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为准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的目的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次设立的上海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与公司合并核算,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扬子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4 17:43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通讯召开,9位董事全参会[1] 分公司设立 - 会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 设立分公司无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表决9票同意[2]
扬子新材:关于俄联合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5-24 17:13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民居家签订俄联合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控股股东方中民未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未来") 为了帮助与扶持公司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使公司走出困境健康发展,指定其全资 子公司中民居家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居家")以 1,010 万元(该 项投资的账面价值)受让公司持有的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俄 联合")51%股权。 同时,中民居家承诺在股权交割完毕后,加快联系、督促、推动对俄联合的 审计工作,审计师由公司聘请,费用由公司承担。若审计发现 2022 年俄联合 51% 净资产超出 1,010 万元人民币,超出部分归公司所有;若中民居家与第三方达成 关于俄联合 51%股权再转让协议,中民居家承诺将交易额高出 1,010 万元部分在 扣除相关税费后支付给公司。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收到中民居家支付 的 1,010 万元股权转让款。 2023 年 8 月 ...
扬子新材: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5-16 20:1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1G20230758-3 号 致: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李志强律师、赵怀亮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 列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