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00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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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 -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7:20
会议信息 - 新宝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1] - 应出席表决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1] 议案审议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5项议案均以9票同意通过[2][3][4][5]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22项治理制度,两项制度更名[5][6]
新宝股份(002705)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5-10-30 17:18
募资情况 - 2020年12月23日非公开发行25,254,895股A股,每股38.25元,募资965,999,733.75元,净额939,875,914.66元[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金额为445,069,822.44元[5] 项目投入 - 截至2025年9月30日,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投入5,179.69万元已结项[4] - 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投入21,546.40万元,余额6,492.99万元[4] - 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投入5,249.60万元,余额35,022.77万元[4] - 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投入26,250.49万元,余额2,991.22万元[4] 项目工期 - 2023年2月10日将创意和品牌项目完工期延至2025年12月31日[12] - 创意和品牌项目完工期从2025年12月31日延至2027年12月31日[18] 市场销售 - 出口销售占比75%左右,出口美国约占25%-30%[14] - 2020 - 2024年厨房小家电零售额呈波动下滑趋势[17] - 2023 - 2025年半年度国内销售收入下降[17] - 2019 - 2021年国内销售收入分别为18.06亿、30.16亿及32.89亿元[18] 海外投资 - 2019年成立印尼和声东菱,2023年完成收购,2024年营收约6.7亿元[14] - 2023年成立印尼东菱科技,计划总投资15,000万美元,截至2025年9月投约6.6亿元[15] 项目审议 - 2025年10月董事会通过项目延期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29] - 保荐机构认为项目延期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30]
新宝股份(002705)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7:0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与利润 - 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4.81亿元,同比下降9.78%[4]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22.84亿元,同比下降3.20%[4][8]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1亿元,同比增长7.13%[4][8]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0418元/股,同比增长8.49%[4][8] - 2025年前三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98%,同比增加0.05个百分点[4] - 营业总收入为122.84亿元,同比下降3.2%[2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1亿元,同比增长7.1%[28] - 基本每股收益为1.0418元,同比增长8.5%[28] - 综合收益总额为8.43亿元,同比增长1.0%[2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与费用 - 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为1399.07万元,同比增长232.67%,主要因汇兑收益减少[8] - 2025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为4.41亿元,同比增长2.16%;管理费用为6.08亿元,同比下降7.10%;研发费用为4.30亿元,同比下降4.30%[8] - 研发费用为4.30亿元,同比下降4.3%[27] - 营业成本为96.64亿元,同比下降3.1%[2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现金流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37亿元,同比增长69.35%[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37亿元,同比增长69.3%[3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21.63亿元,同比增长4.7%[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77.46亿元[3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0.79亿元[31] 各地区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国外营业收入为97.65亿元,同比下降3.46%;国内营业收入为25.19亿元,同比下降2.18%[8] 资产与负债状况 - 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54.51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23%[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2.95亿元,较期初(33.76亿元)减少约2.4%[2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存货为17.95亿元,较期初(22.22亿元)减少19.2%[2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为44.93亿元,较期初(38.40亿元)增长17.0%[2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154.51亿元,较期初(156.44亿元)减少1.2%[2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应付股利为120,827,862.00元,与中期分红总额一致[2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5.08亿元,较期初(51.51亿元)增长6.9%[2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4.88亿元,较期初(82.57亿元)增长2.8%[25] 股东与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70,291户[13] - 第一大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4,519,179股,占总股本43.67%[13] - 第二大股东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83,816,782股,占总股本22.64%[1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第三大股东,持股29,282,318股,占总股本3.61%[13] 股份回购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6,356,700股,占总股本0.78%[15] -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批准回购方案,拟使用资金8,000万元至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22元/股[15] - 根据回购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636,364股至4,545,45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4479%至0.5599%[15] - 招商银行佛山分行为公司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且不超过回购实际金额90%的专项贷款[16] - 截至2025年3月1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356,700股,支付总金额99,982,579.04元,最高成交价17.00元/股,最低成交价14.77元/股[17] - 已回购股份占当时总股本0.7830%,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17] - 公司于2025年1月至3月期间完成股份回购,回购总金额未直接披露,但回购专户持有6,356,700股[18][19] 利润分配 - 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805,519,0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20,827,862.00元[19]
新宝股份(00270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财务资助审议规定 - 董事会审议对外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6] - 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控股子公司持股超50%可免部分规定[6] 财务资助管理要求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至少每半年检查实施情况[11] - 被资助对象未及时还款需及时披露说明[12] - 逾期未收回前不得追加资助[12] 违规处理与制度修订 - 违规提供资助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4] - 本制度2025年10月30日修订[1]
新宝股份(002705)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信息披露差错认定 -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8]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与年报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认定为重大差异[11] - 年度财务报表违反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等多种情况属重大差错[4] 责任追究相关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收集追究责任材料并提出处理方案[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12]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追究责任人责任[12] - 七种情形下公司应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理[13][14] - 四种情形下公司应对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主要形式有六种[14]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5] 其他规定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不符事实应及时补充更正公告[11] - 董事会处理决定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14] -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和追究参照本制度[18]
新宝股份(00270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30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9]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工作[10] - 除董事会秘书外,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12]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3][5][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6] - 公司不得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以外的公司或机构编制或审阅信息披露文件[7] 信息保存与报送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16] - 公司应在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报告期内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1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19]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较原预约日期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20]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审计,半年度报告符合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21]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7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2]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3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预告[23] - 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存在特定情形可免于披露业绩预告[23] - 上一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24]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向有关机关报送未公开数据预计无法保密等3种情形之一,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25] - 公司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本期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净利润、扣非净利润、期末净资产方向不一致,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6] 重大交易披露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等6种情况之一,应及时披露[31]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或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等情况,应及时披露[32] - 日常交易合同履行进展与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应及时披露并说明原因[33] 关联交易披露 - 关联交易中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或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等,应及时披露[3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6] 其他披露事项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9]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履行程序;达到或超过10%,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40] - 公司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0] -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金额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影响比例超过50%,需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会计估计变更影响金额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影响比例超过50%,应在变更生效当期的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不晚于发出股东会通知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意见[46] - 公司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异常波动公告[43]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深交所规定的严重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无法披露则申请停牌核查,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43] - 公司可按类别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实际超出预计金额需以超出金额履行程序并披露[38]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8]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到期前归还资金并公告,预计无法按期归还需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42] -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4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及时披露[4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披露[5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50] 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董事会秘书会同财务等部门制订时间表、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书面确认意见等程序[54] - 临时报告重大信息由董事等相关人员尽早通知董事会秘书并书面报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组织起草、审批和披露[56] 首次披露与特殊情况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57] - 重大事项在规定时点前出现董事会作出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等情形需及时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58] - 重大事项在规定时点前出现难以保密、已泄漏或有媒体报道传闻、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需及时披露[59]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义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及时准确告知公司是否存在拟发生重大事件并配合信息披露[52]
新宝股份(00270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战略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0] - 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会议记录等保存至少十年[12] - 工作细则于2025年10月30日修订[1]
新宝股份(0027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任职与解聘规定 - 四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3][4] - 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具充分理由,四种情形下应1个月内解聘[5][6] 聘任与交接要求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前审查并移交事项,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6] 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多项事务及合规性审查、培训组织工作[7][9] 培训与考核 - 董事会秘书每年、证券事务代表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秘书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12] 细则相关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及解释,依规定执行,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4]
新宝股份(00270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薪酬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0月30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审议修订[1] 薪酬管理职责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2] 人员薪酬规定 - 非独立董事薪酬按不同情况执行,独立董事领津贴[5] - 高管薪酬由基本与绩效薪酬组成,发放方式不同[5] 薪酬方案流程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高管报董事会批准[6] 其他规定 - 薪酬调整参考多因素,特定情形不发绩效薪酬[9][12]
新宝股份(00270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7:01
审计委员会构成与产生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监事会职权,可检查财务、监督董高人员[7]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内部审计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报告工作[11] - 审计委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2] 审计委员会运作 - 定期会议至少季度召开一次[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及解释,通过之日起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