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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00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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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4-26 18:09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28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大力提升上 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秉承公司"品质、创新、成长、共享"的 核心价值观,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 不忘初心,专注公司主业发展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小家电产品的企业之一,公司自 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主业发展,综合竞争能力日益提高,现已成为中国小家电行业 的出口龙头企业。 公司坚持用户至上理念,持续加码产品研发创新,上市以来在通过巩固既有 厨房电器等优势品类的基础上,向家居护理电器、健康美容电器、生活电器、制 冷电器、母婴电器等产品线横向拓展,用"创新力"和"智造力"实现小家电全 品类覆盖。如今,公司产品销往全球 120 多 ...
新宝股份: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04-26 18:09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审阅了相关会 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通过认真审阅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是在 2023 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充分考虑了公 ...
新宝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6 18:09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年4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括 续聘、改聘,下同)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 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等审计业务的,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中国证监会、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 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 ...
新宝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6 18:09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19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 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将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募集资金有关情况 (一)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7 号)的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5, ...
新宝股份: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2024-04-26 18:09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18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在确保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下同)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理财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 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 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6、决议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7、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 ...
新宝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26 18:09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26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以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或者对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公 司应当予以披露。 第六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 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不得误导投资者。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 整,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的管理,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新宝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6 18:09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22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聘任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 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 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 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
新宝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18:09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23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四)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1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财政部于 2023 年 ...
新宝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26 18:09
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342号 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342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宝股份")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新宝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 ...
新宝股份:关于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4-04-26 18:09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24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 报表范围子公司,下同)为员工提供资助,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在 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借款对象:适用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除外; 2、借款用途:用于公司员工解决生活困难、购房购车等资产配置; 3、借款理由:为体现公司的人文关怀,解决员工的生活困难;更好地吸引 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减轻公司员工的经济压力,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 体系建设。 4、借款额度: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 动使用;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