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信股份(00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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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信股份(00270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7: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四名董事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含)全体董事提名,二分之一以上董事选举通过[4] - 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二分之一以上委员选举产生[4]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工作安排 - 至少每半年督导内审部门对重大事项检查一次[9]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3] 会议要求 - 召开前七天书面通知全体委员[13] - 至少两名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至少经两名委员通过[13] 其他 - 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5]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7]
良信股份(002706) -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24 17: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2154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2,312.5020万元,股份总数为112,312.5020万股[5][13] 股权结构 - 首次公开发行前,任思龙持股853.5312万股,持股比例13.2126%[12] - 首次公开发行前,樊剑军等5人各持股569.0192万股,持股比例8.8083%[12] - 首次公开发行前,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8.0000万股,持股比例8.0186%[12] - 首次公开发行前,任思荣持股504.9539万股,持股比例7.8166%[1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14]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16] - 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况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因特定情形收购需经股东会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7][18] -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可触发股份收购[19] - 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否则可起诉[2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29]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6]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董事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会可提名董事候选人[6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61]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7] - 公司面临收购导致控制权转移时,每年度股东会上改选董事总数不得超董事会组成人数的四分之一[6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8] - 公司职工人数达三百人以上,董事会成员中应有职工代表[68]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71] - 公司收到董事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71] -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1年内或协议约定期限内有效[7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75]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5] - 董事会有权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报酬奖惩[75]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满足一定条件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关注,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满足一定条件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0]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4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3]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9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95]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102]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4]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延误需披露原因[104]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105] - 重大投资或支出指未来12个月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5000万元,或超总资产5%[105] - 资产负债率高于60%或经营性现金净额占净利润比例低于5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6] - 公司每年度分红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106]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6]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21]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14]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34]
良信股份(0027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7:17
董事选举与任期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或董事会可提名新董事候选人[8] - 特定情形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度[9] - 选举董事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9]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0] 董事职责与权利 - 董事履职出现特定情形应停止履职或被解除职务[7] - 董事候选人存在特定情形公司需披露情况[7] - 董事享有出席会议、提议案、独立表决等权利[11]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1] - 董事不得利用内幕信息牟利,违反保密义务将被诉讼[14]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25]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1] 董事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29][30]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30]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发通知[31] - 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29][17]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会议提前三日书面变更通知,不足三日需处理[32] - 提案人按规定时间提交提案[34]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35] - 任职期内未出席会议超半数需说明披露[35] - 邀请无关人士列席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36] - 全体董事过半数反对通讯开临时会则现场召开[37] 董事会决议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41] - 通讯表决决议自收到过半数书面签署文本生效[45] - 传真签署需补签决议及会议记录[45] 决议执行与监督 - 每次董事会汇报以往决议执行情况[46] - 董事可质询决议落实情况[46] - 董事会秘书汇报执行情况并传达董事长意见[46] - 董事会秘书可协助督促检查决议实施[46] - 董事会可要求经理层汇报实施及经营情况[47]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49] - 规则修改、补充或废止由股东会决定[49]
良信股份(0027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4 17:17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 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 ...
良信股份(00270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4 17:17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生 国健")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 规定。选聘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 ...
良信股份(00270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10-24 17:17
会议召集与主持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可提议临时会议[8] - 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8] 会议通知与召开 - 提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不受限[8] - 原则现场召开,必要时可通讯方式[8] 会议出席与决议 - 全体出席方可举行,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8] - 决议需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9] 会议意见与记录 - 应明确发表意见,制作记录并签字[9][10] - 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0] 会议保障与保密 - 公司保证召开并提供支持[10] - 出席者有保密义务[10]
良信股份(00270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4 17:17
秘书任职 - 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 - 原秘书离职,公司原则上三个月内聘新秘书[7] - 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人员管理 - 聘任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7] - 秘书出现细则情形之一,公司一个月内解聘[8] 职责与义务 - 秘书是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等职责[12] - 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规担责[14] 其他规定 - 细则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1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良信股份(002706)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5-10-24 17:16
募资情况 - 非公开发行104,001,367股,每股14.62元,募资15.2049998554亿元,净额15.0202943114亿元[1] 增资事项 - 拟用3000万元募资向良信海盐增资,增资后其注册资本15.3亿元,公司仍持100%股权[1][5][14] 募投项目 - “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投资23.8467亿元,拟投募资13.115294亿元[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募资1.905亿元[6] 子公司业绩 - 2024年末良信海盐资产30.307618亿元,负债15.360538亿元,所有者权益14.947081亿元[10] - 2024年良信海盐营收35.955238亿元,净利润5991.03万元[10] 审议情况 - 2025年10月24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增资议案[1][14][15]
良信股份(002706) - 2025年业务决策团队1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1)
2025-10-24 17:16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业务决策团队 1 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业务决策团队 1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本次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公司董事 会秘书程秋高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 10 人,代表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份额 4,400,000 份,占公司业务决策团队 1 号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 84.62%。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2023 年业务决策团队 1 号员工持股 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业务决策团队 1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注: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以经审计 的金额为准。 本员工持 ...
良信股份(00270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4 17:1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2]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公司章程修订 - “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相关内容[3][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违法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程序、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监高提起诉讼[7]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0]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8]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8]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董事可要求赔偿[18]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0]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1]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3]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3] 利润与公积金 - 公司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2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5]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7] - 公司自作出合并、分立、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27] 内部治理制度 - 公司修订、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共涉及23项[31][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2项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1][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11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