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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00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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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002778)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23 21:50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侯浩杰) 2024年度,本人(侯浩杰)作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 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 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积极发挥专业优 势,密切关注并参与公司发展的研究工作,对公司的内控、提名任命等事项进行 了认真的审议。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侯浩杰,男,195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具有上海证 ...
中晟高科(002778)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4-23 21:50
担保审批规则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或相互担保[4] - 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批准[9]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9]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0]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批准且表决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担保额度管理 - 向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额度的50%,获调剂方单笔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 - 调剂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处获额度[12] 担保后续管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等情况应及时披露[20] - 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统一登记备案及资料归档[17] - 担保债务到期应督促偿债,有问题及时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7]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偿债能力应控制风险[18] - 同一债务多保证人按份额担责,拒绝承担超出份额的责任[18]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应参加分配预先追偿[18] 信息披露与责任 - 对外担保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含决议及总额占比[20] - 对外担保严格按办法执行,过错责任人受处分[22]
中晟高科(002778)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23 21:5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核准首次发行22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16年1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4753300元[6] - 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1612.00万股,每股1.00元[17]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4753300股,均为普通股[17]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8]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持有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人员股份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25]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33][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公司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4][7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9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紧急时可口头、电话通知[10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0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1] - 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利润分配[14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152] 其他 - 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15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70][17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81]
中晟高科(002778)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3 21:50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三位独立董事独立性[1] - 三人未任他职且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1] 意见时间 - 董事会出具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2]
中晟高科(002778)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4-23 21:50
对外投资审批 - 董事会审批对外投资条件有六项,涉及资产总额占比及100万、1000万绝对金额标准[7] - 股东会审批对外投资条件有六项,涉及资产总额占比及500万、5000万绝对金额标准[8]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应及时披露[9]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9]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0] 投资管理职责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负责人,向董事会汇报并提建议[11] - 投资部负责编制并指导实施投资计划等工作[11] - 内部审计和法务部负责投资合规审核、监督和评价[11] - 证券部负责对外投资信息披露[12] 投资项目监控 - 投资部全过程监控项目,跟踪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14] - 项目新情况投资部24小时向董事长汇报[15] 投资审计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30个工作日内对投资项目审计[16] - 公司期末检查短期投资,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21] 其他规定 - 派出人员每年签责任书,接受考核并述职[17] - 被投资公司每月报财务报表[21] - “最近一期经审计”指不超12个月的最近审计[26] - 公司在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8][20] - 公司对被投资公司审计和盘点资产[21]
中晟高科(00277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易永健)
2025-04-23 21:50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易永健) 2024年度,本人(易永健)作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 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并参与公司 发展的研究工作,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薪酬激励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易永健,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硕 士研究生,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江西省 计划委员会经济信息科干部,深圳中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 ...
中晟高科(00277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贺喜明)
2025-04-23 21:50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10次[4] - 贺喜明参加各委员会及专门会议多次[5] 决策事项 - 审议通过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等多项议案[10][11][12] 合规情况 - 报告期内无变更或豁免承诺等情况[10][12]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义务发挥作用[13]
中晟高科(002778)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3 21:5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召开的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4]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说明原因[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决议执行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31]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32] 股东权益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4] 表决制度 - 股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表决时按规定或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25] 记录与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1]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3] 报告制度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9] 中小投资者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4] 司法相关 - 司法判决或裁定生效前,公司等应执行股东会决议确保正常运作[34] - 司法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34] 监管措施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深交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6] - 股东会召集、召开及信息披露不符要求,监管机构可责令限期改正[36]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不当,监管机构可责令改正并处分[36] - 情节严重时,中国证监会可对相关人员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6] 信息披露 - 公告或通知需在规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公布[38]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8]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41]
中晟高科:2024年净亏损1.7亿元
快讯· 2025-04-23 21:50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4.93亿元 同比下降20.1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7亿元 较去年同期净亏损1.55亿元进一步扩大 [1] 利润分配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 [1] - 不送红股 [1] -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中晟高科(002778)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3 21:5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营业收入492,987,696.69元,较2023年的617,029,920.27元减少20.10%[19]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0,279,984.80元,较2023年的 -154,617,761.86元减少10.13%[19]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18,029.16元,较2023年的 -38,090,027.39元增长108.45%[19] - 2024年末总资产1,160,970,682.59元,较2023年末的1,427,388,978.16元减少18.66%[19]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2,824,374.68元,较2023年末的423,104,359.48元减少40.25%[19] - 2024年营业收入扣除金额为4,157,200.00元,2023年为65,824,800.00元[20] - 2024年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488,830,496.69元,2023年为551,205,120.27元[20] - 各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第一季度109,785,485.94元、第二季度130,781,306.03元、第三季度129,633,569.25元、第四季度122,787,335.47元[24] - 各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第一季度 -2,396,743.84元、第二季度 -14,623,459.35元、第三季度 -18,677,984.38元、第四季度 -134,581,797.23元[24] - 各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第一季度 -2,671,434.98元、第二季度 -13,852,965.89元、第三季度 -26,753,563.81元、第四季度 -137,340,138.65元[24] - 各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第一季度 -13,769,085.41元、第二季度1,634,140.75元、第三季度17,131,533.16元、第四季度 -1,778,559.34元[24] - 2024 - 2022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分别为 -934,561.14元、 -316,585.34元、 -167,310.13元[25] - 2024 - 2022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769,706.85元、800,060.91元、623,237.02元[25] - 2024 - 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分别为10,338,118.53元、 -1,563,327.50元、 -4,422,814.50元[27]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298.77万元,同比减少20.10%[69] - 2024年石化行业收入308,879,155.41元,占比62.65%;环保行业收入180,675,329.57元,占比36.65%[77] - 变压器油2024年收入185,598,774.34元,占比37.65%,同比增长51.87%[77] - 直销模式营业收入402,187,016.05元,占比81.58%,同比降18.93%;经销模式营业收入90,800,680.64元,占比18.42%,同比降24.90%[78] - 石化行业营业收入308,879,155.41元,毛利率0.53%,同比降3.52%;环保行业营业收入180,675,329.57元,毛利率25.70%,同比降21.80%[80] - 变压器油营业收入185,598,774.34元,毛利率0.03%,同比增51.87%;液压油营业收入63,959,843.58元,毛利率3.05%,同比降22.15%[80] - 华东地区营业收入421,603,377.36元,毛利率11.12%,同比降21.40%[80] - 石化行业销售量38,428.77吨,同比降15.27%;生产量37,013.32吨,同比降15.66%;库存量6,826.55吨,同比降17.17%[81] - 销售费用6,435,192.57元,同比降30.03%;管理费用50,038,281.44元,同比降1.43%;财务费用20,294,252.93元,同比增12.21%;研发费用13,974,426.50元,同比降34.95%[87] - 石化行业直接材料成本270,799,050.71元,占营业成本比重87.55%,同比降1.47%[83] - 环保行业外购材料成本23,472,531.33元,占营业成本比重17.49%,同比增0.44%[8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28,129,219.72元,同比减少13.52%,因收缩润滑油业务[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24,911,190.56元,同比减少18.25%,因收缩润滑油业务[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18,029.16元,同比增长108.45%,因收缩润滑油业务[94] - 投资收益-5,606,675.46元,占利润总额比例3.43%,因债务重组损失[96] - 资产减值-85,858,664.52元,占利润总额比例52.56%,因商誉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96] - 货币资金期末34,361,478.87元,占总资产2.96%,较年初比重减少4.56%,因转至持有待售科目[98] - 应收账款期末418,740,383.49元,占总资产36.07%,较年初比重减少5.57%,因转至持有待售科目[98] - 存货期末8,182,476.47元,占总资产0.70%,较年初比重减少7.16%,因转至持有待售科目[98] - 固定资产期末3,472,021.18元,占总资产0.30%,较年初比重减少14.24%,因转至持有待售科目[98] - 使用权资产期末12,284,630.33元,占总资产1.06%,较年初比重增加1.06%,因租赁办公场所[98] - 合同负债本期为17,597,799.73元,占比1.52%,较上期减少1.41%,因预收工程款减少所致[99] - 长期借款本期为256,500,000.00元,占比22.09%,较上期增加0.83%,因一年内到期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99] - 租赁负债本期为9,763,904.25元,占比0.84%,上期为0,因租赁办公场所所致[99] - 应收票据本期为9,502,893.63元,占比0.82%,较上期减少5.60%,因能源贸易业务合同逾期[99] - 预付款项本期为43,854,602.63元,占比3.78%,较上期减少2.98%,因款项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科目所致[99] - 其他应收款本期为32,396,810.72元,占比2.79%,较上期增加2.10%,因款项从“预付账款”科目重分类所致[99] - 持有待售资产本期为549,912,458.96元,占比47.37%,上期为0,中晟新材料余额转至该科目[99] - 商誉本期为21,143,307.69元,占比1.82%,较上期减少5.41%,中晟环境商誉需计提减值准备[99] - 2024年末中晟环境总资产498,023,186.51元,净资产258,437,259.81元,年度营业收入180,679,754.35元,净利润 - 28,829,153.11元[108][109]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以环保水处理业务为主,提供环境治理综合服务[38] - 中晟环境采购模式包括建立合格供应商库并定期评价、通过比价招标确定供应商、对采购标的物检验验收[39] - 中晟环境采取直接销售模式,终端客户为工业企业、污水处理企业等[40] - 中晟环境主要通过协议谈判、参加公开招标和竞争性磋商三种方式开展营销[40] - 润滑油业务有13个类别、200余种规格型号产品,应用于多领域[44] - 环保业务处于行业中游水平,润滑油业务处于行业第三梯队[51] - 2024 - 2025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1月出让中晟新材100%股权退出润滑油业务[52] - 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按污水处理量、管网公里数及单价按月或季度结算[42] - 环境工程EPC及土壤修复业务按合同付款进度,根据工程量及进度结算[42] - 环境咨询服务按合同付款进度,提供服务后结算收费[43] - 润滑油采购采取“以产定购”模式,参考多因素决定采购量[47] - 润滑油生产采用“以销定产”模式,对常规品种适量备货[48] - 润滑油销售采取直销和经销商销售结合模式[50] - 2025年1月8日完成润滑油业务板块全部过户手续,正式退出该领域[72] - 环保行业政策调整使运营成本增加,也带来潜在发展机遇[72] - 行业竞争加剧和市场需求变化,使润滑油业务亏损、环保业务收入增长受影响[71] - 2025年环保板块推进“AI + 环保”转型战略,开发创新产品,打造“灯塔水厂”[117] - 2025年能源板块以储能为切入点,布局电网侧和工商业储能电站项目[117] - 变压器油可实现1.5倍额定容量6小时、1.75倍额定容量3小时、2.0倍额定容量1小时阶段性连续运行,适用于达1.5倍及以上过负荷情况[89] - 环保型全合成制管液完成产品试验研究、配方和生产工艺确认及中试生产,已小批量市场应用[89] - 防滴漏液力传动油完成产品试验研究、配方和生产工艺确认及中试生产,已小批量市场应用[89] - 长寿命超级抗磨液压油完成对原材料筛选和初步配方优化,进行中试生产[89] - 高温抗氧化液压油完成实验室阶段基础油及添加剂筛选、初步配方设计和小试样品性能测试[89] - 抗老化长寿命变压器油将服役年限延长至传统矿物油变压器的1.5倍以上,达30年至45年[89] - 一种快速脱水造纸循环系统润滑油完成实验室阶段基础油及添加剂筛选、初步配方设计和小试样品性能测试[89] - 一种可生物降解高温链条油完成实验室阶段基础油及添加剂筛选、初步配方设计和小试样品性能测试,能在220 - 300℃高温环境工作[89] - 智能化水质痕量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连续稳定运行超365天[90] - 纳米材料在污染土壤修复及污水净化技术研发中,使污染土壤重金属去除率、有机污染物降解率提升[90] - 电路板行业高氨氮综合有机废水处理技术方案使氨氮去除率、有机污染物降解率提升,整体处理成本降低[90] - 离子交换 - 多效膜蒸馏联合处理废水技术确保污染物高去除率[90] - 河道淤泥Ⅲ类粗骨料技术研发项目已完成过半,正开展规模化生产试验与性能优化[91] - 基于高性能活化污泥的吸附材料研究正优化制备工艺,筛选最佳活化条件[91] - 固定化菌联合电动渗透等土壤修复技术使污染土壤重金属去除率、有机污染物降解率提升[90] 各地区表现 - 华东地区营业收入421,603,377.36元,毛利率11.12%,同比降21.40%[8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拓展项目应优化回款方案,降低资金风险,加强核心业务布局,增加新兴技术研发投入和业务拓展[32] - 若后续会计年度营收低于3亿元且无法盈利,可能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74] - 公司将深化品牌战略、优化业务结构、强化市场监测应对收入规模变动风险[74] - 投资转型资金需求大,公司将优化资金管理、拓展融资渠道[75] - 2025年是公司发展关键之年,总体工作围绕环保、能源两大业务主线,要扩大营收规模、提升经营效率等[112] - 2025年将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细化到各部门和业务板块,制定阶段性可量化目标[112] - 建立每月跟踪评估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的动态评估机制,确保工作目标进度与时间进度同步[113] - 当年度重点工作和项目进度落后时,组织攻坚小组开展阶段性项目攻坚[113] - 根据战略目标优先原则,合理调配人力、财力、物力资源保障重点项目[113] - 优化管理层架构,明确职责权限边界,推行扁平化管理模式[114] - 调整优化《薪酬管理制度》,成立绩效改革专项小组制定改革方案[114]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2025年1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退出润滑油业务,目前主营业务为环保和能源板块[5] - 公司计划2024年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7] - 2020年12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由许汉祥变更为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境内外会计准则下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21][22] - 国家及相关部委发布174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加剧市场竞争[31] - 我国环保产业营收连续三年超2.2万亿元,正由“增量扩张”向“存量优化”转变[30] -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