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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00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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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002778)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6 18:46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6] 提名规则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 提名前1 - 2个月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14] 独立董事补选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6] 会议规则 - 会议审议事项提前3天通知委员[16]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6] 记录保管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18]
中晟高科(002778)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6-16 18:46
对外投资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批披露[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对外投资需股东会审批披露[9]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1] 投资管理流程 - 对外投资项目需经投资部调研、董事长审核、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等程序[13] - 投资项目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资项目过程进行审计[16] 人员管理 - 派出人员每年与公司签订责任书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18] 投资检查与核算 - 公司于期末对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22] - 被投资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2] 其他规定 - “最近一期经审计”指至今不超过12个月的最近一次审计[27]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7]
中晟高科(002778)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6-16 18:46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或相互担保[5] - 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6] - 可对特定且偿债强单位提供担保[7] - 董事会审批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0] - 单笔超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担保需报股东会[10][11]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调剂有规定[13] 担保后续管理 - 担保合同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6] - 督促被担保人偿债,未履行启动反担保程序[18] - 发现被担保人偿债能力问题及时控风险[19] - 遇恶意串通等情况采取对应措施[19] - 按份额担责拒绝超约定份额责任[19] - 债务人破产未申报债权参加分配预先追偿[19] 信息披露 - 达到标准的担保,被担保人未履约及时披露[21]
中晟高科(002778)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6-16 1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核准首次发行2230万股普通股,2016年1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4753300元[7] - 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1612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8] 股东相关 - 宜兴市鲸塘经济发展总公司等5方认购股份及出资比例[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124753300股,均为普通股[1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1]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提议方为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104,10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2] - 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149]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53]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2]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61]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65][167]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71][172]
中晟高科(002778)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6 18: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独立董事补选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 事项审议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及问题,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15][16]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出具报告[15] - 内部审计机构检查评估内部控制等,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14]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开会,三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23] - 原则现场召开,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0] 其他 -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7] - 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委员会决策提供书面资料[17] - 审计委员会评议内部审计报告,将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管不少于十年[2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7][28]
中晟高科(002778)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6 18:46
战略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三名董事组成[6]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6] 战略委员会职责与会议 - 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并提出建议[9] - 不定期召开,审议事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13]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会议决议与表决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3] 会议记录与工作细则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1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修订解释[18][19]
中晟高科(002778)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6 18:4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1次,可开临时会议[14] - 审议事项提前3天通知[14]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 - 独立董事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6] - 委员最多接受1名委员委托[15] - 会议记录保管不少于10年[18] - 工作细则董事会通过生效[20]
中晟高科(002778)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16 18: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 召集流程 - 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10] - 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10] - 审计委员会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未发股东可自行召集[10]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与时间 - 年度股东会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17]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5] 会议决议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29]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含出席人数等信息[40]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41] 实施与执行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5]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公司应执行决议[33][34] 监管与责任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深交所可停牌[36] - 召集等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等责令限期改正[36] - 董事等不履行职责,中国证监会等责令改正并采取措施[36]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31] - 公告或通知需在规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公布[38]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39][41]
中晟高科(002778) -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16 18:45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5月27日披露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通知[7] - 2025年6月16日上午10:00召开股东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10] - 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65人,代表股份43,869,860股,占比35.1653%[11] 投票情况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4项议案同意43,573,740股,占比99.3250%[14][15][17]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43,573,840股,占比99.3252%,为特别决议获通过[19][20] -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43,573,640股,占比99.3248%[21] - 《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同意43,573,040股,占比99.3234%[2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43,573,740股,占比99.3250%,表决通过[23]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43,573,140股,占比99.3236%[24]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43,573,640股,占比99.3248%[25][27]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43,573,640股,占比99.3248%[28]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43,572,440股,占比99.3220%[29] 中小投资者投票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4项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637,500股,占比68.2826%[14][16][17]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小投资者同意637,600股,占比68.2933%[20] -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637,400股,占比68.2719%[21] - 《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636,800股,占比68.2076%[2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637,500股,占比68.2826%[23]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636,900股,占比68.2183%[24]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637,400股,占比68.2719%[25][27]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637,400股,占比68.2719%[28]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636,200股,占比68.1434%[29] 决议有效性 - 律师认为股东会表决方式、程序、结果合法有效,决议合法有效[29][31]
中晟高科(002778) - 中晟高科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6-16 18:45
股东会参与情况 - 参加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43,869,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653%[4]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2,941,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213%[4]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928,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40%[4] - 参加股东会的中小股东62人,代表股份933,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84%[4] 议案表决情况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43,573,74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0%[5]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43,573,84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2%[10] -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43,573,64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48%[11] - 《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同意43,573,04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34%[1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43,573,74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0%[13]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43,573,140股,占比99.3236%,反对296,020股,占比0.6748%,弃权700股,占比0.0016%[14]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43,573,640股,占比99.3248%,反对296,220股,占比0.6752%,弃权0股[1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43,573,640股,占比99.3248%,反对296,220股,占比0.6752%,弃权0股[17]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43,572,440股,占比99.3220%,反对296,220股,占比0.6752%,弃权1,200股,占比0.0027%[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中小股东同意637,50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826%[5]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636,900股,占比68.2183%,反对296,020股,占比31.7067%,弃权700股,占比0.0750%[15]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637,400股,占比68.2719%,反对296,220股,占比31.7281%,弃权0股[1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637,400股,占比68.2719%,反对296,220股,占比31.7281%,弃权0股[17]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636,200股,占比68.1434%,反对296,220股,占比31.7281%,弃权1,200股,占比0.1285%[18] 其他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规,决议合法有效[19] - 备查文件有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