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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00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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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闻联播】两家房企,恶意逃欠税被查!第十一批药品集采启动
券商中国· 2025-07-15 19:19
宏观动态 - 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启动,55个品种纳入报量范围,坚持"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原则,创新药不被纳入集采 [1] - 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130元和125元,加满50升92号汽油节省5元 [2] - 中国成为全球最大化工产业生产国和消费国,精细化工营收占全球50%市场份额 [3] - 国家将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2025-2027年计划培训3000万人次以上,聚焦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等领域 [4] - 央行开展14000亿元买断式逆回购操作,实现2000亿元净投放,连续第二个月加量续做 [5] - 工信部拟制定移动电源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充电宝等产品设置更严格技术标准 [6] 金融机构 - 杭州银行股东中国人寿拟减持不超过0.7%股份,即不超过5078.94万股 [7][8] - 中国银河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63.62-68.01亿元,同比增长45%-55% [9] - 中国进出口银行与麦格理集团探讨在基础设施、大宗商品、绿色发展等领域合作 [10] 市场数据 - A股三大指数涨跌不一,上证指数跌0.42%,创业板指涨1.73%,两市成交超1.6万亿元 [11] - 两市融资余额增加97.29亿元,至18664.11亿元 [12][13] - 香港恒生科技指数涨2.8%,阿里巴巴涨超6% [14] 公司动态 - 泡泡玛特预期2025年上半年收入增长不低于200%,溢利增长不低于350% [15] - 两家房企因恶意逃避缴纳欠税被查,涉及税款分别超1亿元和3616万元 [16] - 空中客车与西飞天津合作启动A321机身系统装配工作,预计10月完成 [17][18] - 中晟高科筹划控制权变更,22.35%股份拟以25亿元价格转让 [19] - 思特威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3.6-4.2亿元,同比增长140%-180% [21]
中晟高科(002778) - 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
2025-07-15 18:00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7 月 16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2 个交易日。 2、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目前处于筹划阶段,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收到控股股东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 行动人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凯汇达") 的通知,天凯汇达正在筹划拟以上市公司市值 25 亿的价格对外转让其所持公司 22.35% 股份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对手方为福州千景投资有限 公司,系其实际控制人翁声锦先生与何从女士夫妇主要从事投资业务的平台公司。本次 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协议转让相关程序。 鉴于该事项尚在筹划中,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 披露, ...
中晟高科(002778) - 2025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5-07-14 16:10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0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预计的业绩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 降 | 项目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 | --- | --- | --- | --- | --- | --- | | | | | 重组前 | 重组后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 | 盈利:4,695.92 | 万元 | 亏损:1,702.02 万 | 盈利:231.46 | 万元 | | 股东的净利润 | | | 元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 | 亏损:300.58 | 万元 | 亏损:1,652.44 万 | 盈利:208.51 | 万元 | | 益后的净利润 | | | 元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38 | 元/股 | 亏损:0.14 元/股 | 盈利:0.0 ...
中晟高科(002778)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16 18:46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公司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司 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组成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每届任期为三年。 公司董事可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 当有 1/3 以上(含)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 ...
中晟高科(002778)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6 18:46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江苏中 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 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其他应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经 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
中晟高科(002778)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6-16 18:46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六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公司资产的经营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实物、知 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 投资行为,仅指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包括委托理财、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 等。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 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办法。 上述对外投资不包含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 与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处置行为。上述对外投资中,公司管理制度另有专门规 定的,按照该等专门管理制度执行;除前述外,公司对外投资应遵照本办法执行。 本 ...
中晟高科(002778)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6-16 18:46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或相互担保[5] - 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6] - 可对特定且偿债强单位提供担保[7] - 董事会审批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0] - 单笔超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担保需报股东会[10][11]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调剂有规定[13] 担保后续管理 - 担保合同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6] - 督促被担保人偿债,未履行启动反担保程序[18] - 发现被担保人偿债能力问题及时控风险[19] - 遇恶意串通等情况采取对应措施[19] - 按份额担责拒绝超约定份额责任[19] - 债务人破产未申报债权参加分配预先追偿[19] 信息披露 - 达到标准的担保,被担保人未履约及时披露[21]
中晟高科(002778)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6-16 1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核准首次发行2230万股普通股,2016年1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4753300元[7] - 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1612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8] 股东相关 - 宜兴市鲸塘经济发展总公司等5方认购股份及出资比例[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124753300股,均为普通股[1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1]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提议方为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104,10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2] - 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149]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53]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2]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61]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65][167]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71][172]
中晟高科(002778)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6 18:46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运作,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公司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由《公司章程》 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
中晟高科(002778)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6 18: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独立董事补选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 事项审议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及问题,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15][16]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出具报告[15] - 内部审计机构检查评估内部控制等,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14]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开会,三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23] - 原则现场召开,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0] 其他 -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7] - 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委员会决策提供书面资料[17] - 审计委员会评议内部审计报告,将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管不少于十年[2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