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00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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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2025-07-18 17:46
信息披露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工作,为主要负责人[6][53] - 董事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责任[55] - 董事长对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披露负有责任[55] - 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56]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8][9] - 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9] 特定对象沟通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13]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13] 报告编制与公告 - 编制招股说明书等应符合境内外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规定[17] - 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核准/注册/备案后,应在证券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1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并披露,年度业绩公告应在3个月内完成并披露[23] - 中期报告和中期业绩公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并披露[2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完成并披露,且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23][24]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10项内容[26]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7项内容[27] - 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3项内容[29]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属于重大事件[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3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属于重大事件[34]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32]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各方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及高管知悉重大事件时及时披露重大事件[35] 其他披露要求 - 涉及收购、合并等行为致公司股本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38]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时,公司应了解情况并澄清[38] 信息披露程序 - 重大信息报告、流转、审核、披露有详细程序[42] - 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有各自的草拟、审核、通报、披露程序[45][46] 股东披露义务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较大时,应主动告知并配合公司披露[51] - 持股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52] 监督与处罚 -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办法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改正重大缺陷并按需修订制度[69]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罚[66] 办法相关 - 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71]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2]
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7-18 17:46
资金占用管理 - 制定制度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5]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6] 公司与关联方关系 - 公司与关联方人员、资产、财务分开,业务独立[7] - 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不占资金[7,9] 检查与清偿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检查报告资金往来[14]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有规定[17] 责任追究 - 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经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18]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处分或追责[20] - 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对责任人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21]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23]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24]
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


2025-07-18 17:46
委员会组成与提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7] 会议相关规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2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21] 文件保存与规则生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关文件等保存期限为十年[24]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24] 委员会职责 - 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5] - 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5] - 可获董事会转授责任厘定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待遇,或向董事会建议[11] 考评与方案审批 -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结果报董事会,董事薪酬计划需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8] 工作支持与规则执行 - 工作时公司需提供主要财务指标等书面资料[16]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等规定执行[24] - 与国家日后颁布法律等相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2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07-18 17:46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由合同规定,连聘可连任,原任离职后三月内聘任[11] - 解聘应有充足理由,解聘或辞职时向深交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15] - 出现不能任职等情况,公司应一月内解聘[12][13]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股权管理、与交易所及监管机构沟通联络等事务[14][16][17] - 协助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16] - 提示董事、高管履行义务,知悉违规应警示并报告[18] 董事会秘书履职保障与要求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相关会议[21] - 履职受妨碍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23] - 委托职责需经董事会同意,否则担责[22] 会议相关职责 - 按董事长决定尽快发会议通知,决定提案是否提交讨论[19] - 会前送达提案和资料,出席会议并记录,记录保存至少10年[19]
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讯政策》


2025-07-18 17:46
股东通讯政策 - 2025年7月修订股东通讯政策[1] - 奉行公平披露和坦诚沟通原则,董事会负责沟通并审阅政策[3] 信息传达渠道 - 通过披露易网站及公司网站登载资料传达信息[4] - 网站设投资者关系栏目,资料定期更新[11][12] 股东会安排 - 股东可参与股东会,可委派代表投票,公司安排并检讨程序[6][7] - 董事会成员等出席回答提问,提前发通函及材料[7] 股东咨询途径 - 持股问题向股份过户登记处提出,可向董事会办公室查询[8][9] - 宜向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提供联系方式[10] 沟通活动与隐私保障 - 举办活动促进沟通,指定人员联络遵守规则和责任[13] - 保障股东私隐,未经同意不披露资料[14]
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规则》


2025-07-18 17:4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七名董事委员组成[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9] 任期与职权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10] - 人数达规定三分之二前暂停职权[10]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6] -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开临时会议[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文件保存 - 有关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19]
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8 17:4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单独或合计持有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股东的提案需审议[9]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9] - 所有百分比率不低于25%的交易及不低于5%的关连交易需审议[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七种情形需提交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担保行为需审议[13]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财务资助情形需审议[1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6]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3人等六种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16]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0] - 独立非执行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22]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5日内发通知[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6] - 年度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21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于15日前通知[28]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3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1] - 特别决议事项中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53] 其他规定 - 股东会通知对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可用公告方式,对H股股东可通过网站发布等方式[3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需公告说明原因[33] - 公司召开股东会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通知列明的其他地点[36]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还提供网络或电话等方式便利股东参加[36]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表决[36] -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代理人信息等内容[39] - 表决代理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并在会前备置[39] - 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公司制作,应载明相关事项[40]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由相应人员主持[41] - 股东参加股东会享有发言权和质询权,主持人应回应质询[42][44] - 中小投资者为除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56] - 公司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7] - 股东会选举2名及以上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59] - 若会议主持人决定举手表决,单独或合并计算持有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的股东可要求投票表决[60] - 投票表决时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时,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6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66] - 类别股东会议法定人数须是该类别已发行股份至少三分之一的持有人[70] - 类别股东会的决议需经出席类别股东会议有表决权的2/3以上的股权表决通过[74] - 年度类别股东会议需于召开二十一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类别股东会议需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发出书面通知[74] - 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每间隔12个月单独或同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拟发行数量各自不超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20%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77] - 公司设立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计划,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之日起15个月内或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完成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77]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交CEO组织实施,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执行情况[79] - 规则中“以上”“以内”“内”含本数,“超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80] - 公告或通知在指定媒体刊登,篇幅长可在指定报刊摘要披露,全文在指定网站公布[80]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与规定不符以相关规定为准[80] - 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81]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82]
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8 17:46
业务内容 - 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目的为套期保值,含人民币远期结售汇等业务[2]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所有衍生品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履行表决程序[9] 披露要求 - 已交易衍生品公允价值减值等亏损情况董事会应临时公告披露[14][15] - 定期报告披露报告期末衍生品交易持仓情况及占净资产比例[15] - 披露已交易衍生品与风险对冲资产组合浮动盈亏及对当期损益影响[16] 前期准备 - 开展业务前财务中心或咨询机构评估风险,审计部审查可行性与必要性[5][6][8] 应急处理 - 针对已开展衍生品业务制定应急处理预案[21]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9][20]
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7-18 17:46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不受限[4]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5]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 - 所作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方有效[5] 审议与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行使前需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6] 会议其他要求 - 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7] - 会议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8]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12]
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工作细则》


2025-07-18 17:46
公司管理架构 - 公司经营管理实行首席执行官负责制[6]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1/2[8] - 首席执行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 职责分工 - 首席财务官主管公司财务工作[14] - 首席执行官向董事会等报告经营事项[17] 会议与报告 - 首席执行官办公会定期会议每月召开1次[24] - 首席执行官应在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递交定期报告[18] 公司运营流程 - 投资管理含编制计划等环节[30] - 人事任免由人力考核、办公会决定、首席执行官签发[32] - 大额及重要财务支出需首席执行官批准[33] 违规处理 - 首席执行官违规,董事会可责成改正等[35] - 其他高管违规,首席执行官可提请董事会处理[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