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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20:44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 受处罚或谴责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 - 聘任董事会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5]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8][9] - 配合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并披露信息[13] 信息披露要求 - 指派人员与深交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事务[14]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合规[15] 责任与解聘 - 决议违法致损,董事会秘书可能担责[18]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18] 空缺与离职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月内完成聘任[19] - 因客观原因离职提前3个月提出[20] 聘任时间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39] 细则规定 - 细则与法规不一致按国家规定办理[22] - 细则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威星智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4 20:44
会议时间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2024年5月17日13:30召开[1] - 网络投票2024年5月17 - 20日进行[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0日[3] 提案情况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有18项议案待表决[14][15] - 提案1、2、3、4、7、9、16、17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单独计票披露[6] - 提案2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6] - 议案9、17为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6] 登记信息 - 现场会议登记送达截止2024年5月14日16:00[8]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 - 11:30、13:30 - 16:00[8] 其他信息 - 会议会期预计半天,股东食宿交通自理[10] - 会议联系电话0571 - 88179003等[10] - 网络投票代码"362849",简称"威星投票"[14] - 股东互联网投票需办理身份认证[17]
威星智能: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20:44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收入124,366.57万元,同比增长30.56%[2] - 2023年净利润3,396.11万元,同比下降42.86%[2] - 2023年末净资产127,364.08万元,同比增长2.31%[2] - 2023年扣非净利润2,702.78万元,同比增长32.82%[3] - 2023年经营现金流净额20,318.11万元,同比增长351.80%[3]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15元/股,同比下降50.00%[3] - 2023年末总资产235,856.04万元,同比增长9.12%[3] 研发投入 - 2023年研发投入6,958.64万元,同比增长6.83%[2]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9项议案[4] - 2023年召开3次股东会,审议通过15项议案[6] 未来展望 - 2024年起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践行ESG理念[16] 新策略 - 推动数字化转型,加强业务考核和营销[17] - 推进研发创新体系建设,实施人才战略[17] - 董事会优化治理结构,完善风险防范机制[19] - 董事会督促实施2024年度经营计划[19]
威星智能: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4-04-24 20:44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财会[2008]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浙江威 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格式、内容均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 并且得到了有效执行。 2024 年 4 月 25 日 (二)2023 年,公司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 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不存在异议。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
威星智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4-24 20:44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2024年4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条款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的规定,以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要 约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 方式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规定,以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或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收购本 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
威星智能: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2024-04-24 20:44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 下午 17: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qb@viewshine.cn, 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威星智能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在 《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 于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 (星期一)下午 15:00—17:00 在"威星智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 2023 年度 ...
威星智能: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4-04-24 20:44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事项 | 是/否/不适用 | 说明 | | --- | --- | --- | | 一、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 | | | |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并由审计委员会提名, | 是 | | | 董事会任免。 | | | | 2、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配置 | 是 | | | 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 | | |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 是 | | |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如下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 —— | —— | | (1)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是 | | | (2)对外担保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对外担保行为 | | (3)关联交易 | 是 | | | (4)证券投资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证券投资行为 | | (5)风险投资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风险投资行为 | |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外提 ...
威星智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4 20:44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2023年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应出席6次,实际出席6次[3] - 2023年召开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列席3次[3] - 2023年独立董事核查多项事项,认为均合理合规[6][7][9][11][12][14] - 2023年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开展会议[20] - 2023年独立董事听取财务状况和审计工作安排[24] - 2023年独立董事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27]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并提供建议[32] 其他新策略 - 独立董事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搜寻优秀人才并提建议[21] - 独立董事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公司战略事项讨论和制订[22]
威星智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4 20:44
公司治理 - 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且执行有效,董监高履职正常,无同业竞争[1] 内部控制 - 按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和部门,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按季度开展工作[2] 信息披露 - 已披露公告与实际一致、内容完整,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流程合规[2] 其他方面 - 建立防占用制度,无占用情形,关联交易合规公允[2] - 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且有效执行,无违规占用和变更用途情况[3] - 业绩无大幅波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无明显异常[3] - 公司和股东均完全履行相关承诺[3] - 执行现金分红制度,大额资金往来有真实背景,生产经营无重大风险[3] 检查结果 - 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在各方面存在问题[4]
威星智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20:44
董监高股份转让规定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直接及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卖出[8] - 上市已满一年,董监高证券账户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则按100%锁定[10] -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出售股份不得超50%[10] 股份额度计算 - 每年首个交易日,中深登记以上年末股份量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9] - 离任人员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按50%比例计算可出售股份额度[11] 再聘任规定 - 董监高离任后三年内拟再聘任,公司应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报告深交所,深交所5个交易日未异议方可审议[12] 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30% - 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 [17]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0%以上,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7] - 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六个月[18]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9] - 特定情形增持股份比例达2%等需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结果公告[20]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监高应在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6] - 董监高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23]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监高买卖股票情况[23] - 公司需披露报告期末董事等所持本公司股票数量等事项[24] - 董事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披露相关情况及补救措施[24] - 董事等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时,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4] - 需披露收益计算方法和董事会收回收益具体情况等[29] 买卖限制 - 董监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4] - 董监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4] 违规处理 - 董事等违反制度买卖本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26] - 情节严重时,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6] 制度执行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监高、特定自然人等及持股5%以上股东[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需遵守《证券法》短线交易规定[14]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董事会应及时修订[28]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8] - 制度及其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