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制药(00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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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圣(00287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法人低于300万或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董事长批准[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 - 3000万、法人300 - 3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 - 5%,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8]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股东大会审议[8] 交易披露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披露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距股东会不超六个月[9] - 交易标的为其他资产,披露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不超一年[9] 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人担保,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10]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相关程序并股东会审议[11] 委托理财与存贷款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算,使用期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金额不超额度[12] - 与关联人金融机构存贷款以利息适用规定,与财务公司业务适用深交所规定[12]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披露,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3]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及时履行程序披露[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5] 董事会规定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关联董事10日内向董事会披露关联关系[18]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4] 文件保存与监督 - 关联交易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26] - 独立董事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24] 损失追责与制度生效 - 关联人占用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追责[2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9]
ST天圣(00287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7 21:0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 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不得与其所受聘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不低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 ...
ST天圣(00287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21:04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委员任职期限与 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
ST天圣(00287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21:04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天圣制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审计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以及审 查和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的决议,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规定;决议内容违反上述规定的,决议无效。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 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
ST天圣(00287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 第一节 担保对象 第七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担保。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 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行为。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担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 ...
ST天圣(002872) -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与《上市规则》所指的"关联方"具有相同含 义。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基本规范 第七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 产重组、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上市 公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 ...
ST天圣(00287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21:04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与流程 - 投资评审小组评审对外投资并报告[5] - 主要职责是研究长期战略并提建议[7]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审议[7] - 根据提案开会并将结果提交董事会[10] 规则施行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6]
ST天圣(00287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信息管理 - 公司应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并填写档案[10] - 重大事项披露变化或交易异常应提交档案[13]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备忘录[13] - 证券部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 - 相关主体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15] 信息流转 - 内幕信息在公司内部流转需原持有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备案[18]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备案[19] 保密规定 - 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财务报表及数据[21] - 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要签订保密协议[22] 自查与处罚 - 公司应在报告及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交易情况[26] - 发现问题核实追究责任后两个工作日报送深交所[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受处罚结果应报送备案并公告[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
ST天圣(0028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21:04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4] 董事任期 - 董事每届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4] 会议召开 - 每届首次董事会会议在选举或改选后3日内召开[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2] - 特定主体可提议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2] 决策规则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罢免[5]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职权范围 - 闭会期间董事长可决定单笔交易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下事项[8] - 独立董事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 其他事项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不少于10年[18]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解聘[22]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7]
ST天圣(002872)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 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以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原 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四条 公司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