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制药(00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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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圣(00287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21:04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天圣制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审计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以及审 查和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的决议,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规定;决议内容违反上述规定的,决议无效。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 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
ST天圣(00287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 第一节 担保对象 第七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担保。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 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行为。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担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 ...
ST天圣(002872) -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与《上市规则》所指的"关联方"具有相同含 义。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基本规范 第七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 产重组、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上市 公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 ...
ST天圣(00287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21:04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与流程 - 投资评审小组评审对外投资并报告[5] - 主要职责是研究长期战略并提建议[7]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审议[7] - 根据提案开会并将结果提交董事会[10] 规则施行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6]
ST天圣(00287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信息管理 - 公司应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并填写档案[10] - 重大事项披露变化或交易异常应提交档案[13]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备忘录[13] - 证券部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 - 相关主体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15] 信息流转 - 内幕信息在公司内部流转需原持有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备案[18]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备案[19] 保密规定 - 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财务报表及数据[21] - 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要签订保密协议[22] 自查与处罚 - 公司应在报告及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交易情况[26] - 发现问题核实追究责任后两个工作日报送深交所[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受处罚结果应报送备案并公告[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
ST天圣(00287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外,出 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 ...
ST天圣(002872)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 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以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原 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四条 公司制 ...
ST天圣(0028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21:04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4] 董事任期 - 董事每届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4] 会议召开 - 每届首次董事会会议在选举或改选后3日内召开[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2] - 特定主体可提议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2] 决策规则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罢免[5]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职权范围 - 闭会期间董事长可决定单笔交易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下事项[8] - 独立董事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 其他事项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不少于10年[18]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解聘[22]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7]
ST天圣(00287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21:0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 ...
ST天圣(00287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4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和持续改进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实现公司与社会公众投 资者良好的信息沟通,提升公司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