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泰永长征(002927)
icon
搜索文档
泰永长征(00292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07
审计报告与检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7]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11] 审计流程与处理 - 审计人员应提前三日发书面审计通知书(专案除外)[17] - 被审计对象有异议可一周内向董事长申诉[17] - 董事长15日内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7] 审计档案与保管 - 审计部项目结束建档案,年度结束6个月内交档案室[18]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18] - 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为5年[18] - 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1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4]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公司与时间 - 公司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5] - 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25]
泰永长征(00292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07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3]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 - 相关事项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存不少于十年[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8]
泰永长征(00292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0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3]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半年度及季度报告均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15][16]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7]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必须审计[17]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7] 募集资金与业绩预告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年度审计时对其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在年报披露[17]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及时业绩预告[32] - 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预告[32]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33] 业绩快报 - 可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18][19]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立即刊登修正公告,达20%以上在披露定期报告时致歉说明[3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召开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发通知,结束当日报送相关文件披露决议公告[26]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在原定日期至少2个交易日前发通知说明原因,延期需公布新日期[26] - 股东会召开前10日股东提临时提案,公司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并披露相关信息[26]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及时披露[2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及时披露[2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及时披露[2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及时披露[2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9]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披露[29]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及时披露[31]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完成后,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1] - 临时报告由董事、高管报告给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和披露[42] - 公司公告信息由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报董事长签发后向深交所申请并提交文件披露[43]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4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5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5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52] 信息保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56] - 公司对多种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审核审批后方可发布[56][57]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沟通时不得泄露未披露重大信息[57] - 公司进行业务活动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方签署保密协议[58] - 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告前信息泄露或交易异常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60] 文件管理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部负责管理[61] - 查阅董事、高管履行职责相关文件资料经核实身份和董事长批准[61] - 公司及时通报监管部门相关文件[62] - 收到监管文件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给董事和高管[62] - 监管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3]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相应处分并可要求赔偿[65] - 部门等未及时准确报告或泄露信息,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65]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65]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国家及监管部门规定执行[6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6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8]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69]
泰永长征(00292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07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全部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 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视同公司行为。如需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应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子公司董事会 (或执行 ...
泰永长征(00292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07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 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 ...
泰永长征(002927)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07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是公司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董事会的核心工作之一。 第四条 公司应当坚定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公司投资者尤 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聚焦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 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公司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的稳步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充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
泰永长征(002927) - 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8 22:07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 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力需 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 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权或股份占注册资本 50%以上(未达到 100%)的子公司或持股比例虽然不足 50%,但拥有其董事会半数以上表决权、 或者能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以下所称的子公司除特别说明均指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能 第三条 公司对子公司行使统一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并依据整 体制度规范的需要,有权督促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 ...
泰永长征(00292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07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定,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 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分支 机构不得对外担保,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担保。 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时必须要求被 担保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 ...
泰永长征(00292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8 22:07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必须按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审批程 序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 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益。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 ...
泰永长征(00292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07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 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 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泰永长征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 业效益化。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独立出资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 开发项目; (三)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所实施的收购、兼并行为; (四)股票、债券、基金投资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执行。投资 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 决策权限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