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00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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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及郑州银行同日披露吸收旗下村镇银行并改设分支机构
中国基金报· 2025-11-11 13:10
文章核心观点 - 村镇银行改革进程加速,主发起行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将其村镇银行改建为分支机构,以增强服务能力和拓宽经营范围 [2][3] 浦发银行“村改支”项目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同意浦发银行收购浙江平阳浦发村镇银行并设立浦发银行温州平阳支行,承接其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 [2] - 浙江平阳浦发村镇银行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为1亿元,浦发银行此前持股51% [2] - 这是浦发银行近期启动的第二家“村改支”项目,此前在10月已获批收购大连甘井子浦发村镇银行并设立浦发银行大连梭鱼湾支行 [2] 郑州银行吸收合并项目 - 郑州银行拟以现金收购浚县郑银村镇银行其他股东持有的49%股份,收购完成后持股比例将达100% [2] - 公司将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将浚县郑银村镇银行改建为分支机构,承继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该村镇银行将解散并注销法人资格 [3] - 浚县郑银村镇银行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资本为1亿元,郑州银行发起设立并持股51%,拥有4户企业法人股东和17位自然人股东 [3] 行业改革趋势 - 村镇银行改革持续加速,截至8月15日,全国已有100家村镇银行完成吸收合并重组,已超过2023年全年94家的退出总量 [3] - 分析师指出,“村改分、村改支”有助于增强村镇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可使主发起行借此拓宽业务经营范围 [3]
一日两家,“村改支”提速
中国基金报· 2025-11-11 13:09
事件概述 - 浦发银行与郑州银行于11月10日同日披露吸收合并旗下村镇银行并改设分支机构的计划 [1] - 浦发银行获准收购浙江平阳浦发村镇银行并设立温州平阳支行 承接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 [1] - 郑州银行计划收购浚县郑银村镇银行其他股东持有的49%股份 并通过吸收合并将其改建为分支机构 [1][2] 浦发银行具体行动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批复同意浦发银行的收购及设立支行计划 [1] - 浙江平阳浦发村镇银行成立于2011年 注册资本为1亿元 浦发银行作为发起行持股51% [1] - 此为浦发银行近期第二家“村改支”项目 10月已获准收购大连甘井子浦发村镇银行并设立大连梭鱼湾支行 [1] 郑州银行具体行动 - 郑州银行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浚县郑银村镇银行49%的股份 收购完成后将实现全资控股 [1] - 通过吸收合并 浚县郑银村镇银行的全部权利与义务由郑州银行承继 其法人资格将注销 [2] - 浚县郑银村镇银行成立于2017年11月 注册资本为1亿元 郑州银行发起设立并持股51% 拥有4户企业法人股东和17位自然人股东 [2] 行业趋势分析 - 村镇银行改革正持续加速 截至8月15日全国已有100家村镇银行完成吸收合并重组 已超过2023年全年94家的退出总量 [2] - 分析师指出 “村改分、村改支”有助于增强村镇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 - 对主发起行而言 业务范围得以拓宽 若在村镇银行所在地无其他分支机构 则可借此契机拓宽经营范围 [2]
郑州银行(06196) - 海外监管公告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5-11-11 06:5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1]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况下自行召集股东会[1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54]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且总数不应少于三名[67]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原则上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94] - 董事会对议案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批准关联交易决议由无重大利害关系的董事过半数通过[120] 担保相关 - 本行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本行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9] 合并相关 - 本行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的合并事项除外,分立、合并等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2] - 决定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合并事项需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18] 其他 - 重大事项指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118] - 重大股权变动指单笔占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权变动[118]
郑州银行(06196) - 章程

2025-11-11 06:4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8月6日发起设立,11月16日注册登记[5] - 2018年7月27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6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6] - 注册名称中文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为BANK OF ZHENGZHOU CO.,LTD. [7] - 住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邮编450018[7] - 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10] - 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体制,可经批准在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13] - 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多项业务[16]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14,125,090元[18] 股份信息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52,759,882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2] - 普通股总数为6,514,125,090股,境内上市股份4,844,325,090股,占比74.37%,H股1,669,800,000股,占比25.63%[24] 股份变动规定 - 增资发行新股需按章程规定批准并按国家有关程序办理[27] - 减少注册资本需按《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及章程规定程序办理[28] - 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行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30] - 收购本行股份可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32]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1] - 股东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62] - 股东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62] - 股东按所持股份种类和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60] - 股东需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金、不得随意退股等多项义务[67][6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每年召开一次,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1/3且总数不少于3名[174]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送达全体董事,会议文件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送达[178] - 董事会决议可采用现场会议表决和书面传签表决两种方式,表决实行一人一票[185] 专门委员会相关 - 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人,审计等四个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任负责人,独立董事应过半数[200] - 风险管理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200] -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全是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具适当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200]
郑州银行(06196) - 关於公司章程修订获得核准及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公告

2025-11-11 06:08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9月18日股东大会批准修订章程,不再设监事会[3] - 近日收到修改章程批复,修订后章程自核准日生效[3] 组织架构调整 - 公司章程修订核准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4] - 徐长生等4人不再担任监事及相关职务[4] 其他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1月11日[5] - 董事会成员情况公布[5] - 公司不受香港金管局监督,无香港银行业务授权[5]
规模、盈利、服务多点开花,郑州银行2025年三季度交出亮眼答卷
北京商报· 2025-11-10 20:31
资产规模与增长 - 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达7435.5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93%,增速创历史同期新高[1][2] - 前三季度资产规模增量达671.87亿元,相当于去年同期的1.87倍[2] - 吸收存款本金总额4595.1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59%,增量近550亿元[2] 盈利能力与收入结构 - 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3.95亿元,同比增长3.91%[1][2] - 实现归属于该行股东的净利润22.79亿元,同比增长1.56%[1][2] - 利息净收入达78.16亿元,同比增长5.83%,非利息收入规模显著提升至15.79亿元[3] 存款与零售业务表现 - 个人存款表现突出,前三季度新增490亿元,余额达2671.4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2.44%[2] - 个人贷款余额达963.0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88%[4] - 构建“四大管家”全场景零售金融生态,包括市民管家、融资管家、财富管家和乡村管家[5] 信贷投放与对公业务 - 全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4067.1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91%[4] - 信贷资源向河南“7+28+N”重点产业链群、先进制造业、城市更新等领域倾斜[4] - 深入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实施“一企一策”精准纾困方案[4] 资产质量与风险管理 - 拨备覆盖率达186.17%,较上年同期增长19.94个百分点[6] - 不良贷款率为1.76%,较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6] 成本控制与运营效率 - 全行业务及管理费支出22.43亿元,同比压降0.56亿元,降幅2.45%[7] - 成本收入比降至23.99%,较同期下降1.57个百分点[7]
郑州银行:不再设立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北京商报· 2025-11-10 19:31
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11月10日,郑州银行发布公告指出,该行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近日,郑州银行收到《河南金 融监管局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该行修订后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已获核准。 自公司章程获得核准之日起,郑州银行不再设立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制度同时废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
郑州银行(002936)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1-10 19:01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和注册资本 | 4 | | 第四章 | 股票和股东名册 | 9 | | 第五章 | 党组织(党委) | 9 | | 第六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11 | | 第七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7 | | 第八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45 | | 第九章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47 | | | 第十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8 | | | 第十一章 | 激励约束机制 54 | | | 第十二章 | 利益相关者 | 54 | | 第十三章 | 通知和公告 | 55 | | 第十四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6 | | | 第十五章 | 修改章程 | 59 | | 第十六章 | 争议的解决 | 59 | | 第十七章 | 优先股的特别规定 | 60 | | 第十八章 | 附 则 | 62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组织和行为,维护本 行、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
郑州银行(002936)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0 19:01
董事会拟决议事项属于专门委员会职能范围内的,应当先提交相应的专门委 员会进行审议,由该专门委员会提出审议意见。除董事会依法授权外,专门委员 会的审议意见不能代替董事会的表决意见。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产生、组成、更换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至二名,均由本行董事担任,董 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 及其成员的职责权限,健全和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本行决策行为 的民主化、科学化,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以及其它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本行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承担本行经营和管理 的最终责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
郑州银行(002936)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0 19:01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公司治理,保 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郑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由本行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依法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本行章程规定的各项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本行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本议事规则及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 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本行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对本行及本行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 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