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00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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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利康: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9 21: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确定,召集人(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的委 员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 ...
昂利康: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19 21:08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康")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实现经济效益,2024 年预计将与关联方浙江白云山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昂利康")、 浙江海昶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昶生物")、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禾康")、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 简称"新合新")、杭州天康创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康创剂")之 间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预计 2024 年度合同签订金额为 1,833 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 年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 ...
昂利康: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弘)
2024-04-19 21:08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袁弘作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 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 工作中,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对所 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为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专业的建议,对公司重要 事项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简历 本人袁弘,医学博士,浙江大学教授。曾历任浙江医科大学助教、讲师,浙 江大学药学院副教授,现任本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教授、浙江大学金华 研究院项目经理、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顾问、金华维纳医药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长。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本人自 2018 年 8 月 20 日起任公 ...
昂利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19 21:08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及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昂利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东方投行项目组对昂利康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 手段包括:查阅昂利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资料、募集资 金专户支出清单、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使用的具体明细表;检查募集 资金专户年末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 与公司财务负责人、项目建设负责 ...
昂利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9 21:08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2727 号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康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第 1 页 共 2 页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昂利康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
昂利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9 21: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监督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独立性方面:天健事务所审计人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 用外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 投资情况,审计小组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审计工作中,天健 事务所及其审计人员遵守了独立性原则,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
昂利康: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9 21: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 控制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 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
昂利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9 21: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 后成立。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 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是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成决 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 ...
昂利康: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9 21: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 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各委员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 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 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设内审部,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内审部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 ...
昂利康: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9 21:0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具体管理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 工作;其他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内幕 信息的报告、传递。公司监事会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