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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20:17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 董事会全面负责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检查评估[4] - 建立完整风险评估体系,对经营、财务等风险持续监控并控制[5] - 内部控制活动涵盖生产、研发销售等所有营运环节[5] 子公司与资金管理 - 督促控股子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多方面管理控制[7] - 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使用资金,不得用于特定投资[10] - 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11]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14] - 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14] - 对外担保遵循合法等原则,除对子公司担保外要求对方反担保或互保[34][37] 投资与信息披露 - 重大投资遵循合法等原则,控制投资风险[23] - 进行证券投资等需制定严格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47] - 建立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规范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6] 审计与监督 - 设立审计部,对业务等监督检查,对董事会负责[3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2][33] - 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或鉴证[36]
祥鑫科技(002965)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5-12-03 20:17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0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股东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 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下述对照表中的修订内容外,《股东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 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股东会议事规则》标点的调整以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 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再进行逐条列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祥鑫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 年 12 月修订)》全文。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 | 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 | | --- | --- | --- | | | 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 于股东会职权 ...
祥鑫科技(00296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20: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三分之二为独立董事[4] 委员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4] 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9] 工作流程 - 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8] - 通过议案书面提交董事会[18] 生效时间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祥鑫科技(002965)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5-12-03 20:17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0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 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下述对照表中的修订内容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 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董事会议事规则》标点的调整以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总经理"调整为"经理"等不影响条款 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再进行逐条列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祥鑫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12 月修订)》全文。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 ...
祥鑫科技(002965)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20:17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 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 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除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关联方外, 还包括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 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 ...
祥鑫科技(00296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20: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 股东会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交易多项指标占比达5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时需审议[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0]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2] 其他规定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4] - 选举二名以上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4]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1] - 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1]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1] - 会议记录与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28] - 规则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30]
祥鑫科技(00296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20:17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 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关联股东应当在股东 ...
祥鑫科技(00296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20:17
第一条 为了完善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 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总经理层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即财务总监)。 第三条 总经理层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层人员的组成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任期内不 合格者可以解聘。 第六条 总经理层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管理知识及实践工作经验,具有科学发展观和较强的 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 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 ...
祥鑫科技(00296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20:17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董事会原则上每年度至少召开二次会议,如有必要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另行制定各自的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七条 董事为公司董事会的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含独立董事)。本 规则所称执行董事是指基于董事会的委托,在公司或在公司投资参股、控股企业中担任 其它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执行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为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按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 第八条 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外,董事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 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以及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工作经验; (二) 具有开拓、创新、进取精神和能力;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 公司治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 ...
祥鑫科技(002965)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20:17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 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 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 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 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