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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00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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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调整 - 取消监事会并将相关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 [16][27][44] -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25项治理制度并新增4项制度(含市值管理、舆情管理等) [16][38][41] - 将"股东大会"名称统一规范为"股东会"以符合新《公司法》要求 [27][44] 董事会变动 - 董事陈明因工作变动辞职并于2025年8月7日公告 [10] - 提名曹宏锋(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后管理部副总监)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13] - 曹宏锋为会计学硕士、中级会计师 曾任长江证券财务经理及长江成长资本财务主管 [13] 产业园建设进展 - 潜江电子特气产业园(2020年投资)规划产品已全部投产 部分实现销售 目标2025年实现量产至满产 [6] - 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2022年投资)中三氯氢硅/硅烷/四氯化硅主产线稳定运行 氟基电子特气及硅基新材料处于试生产阶段 [7] 财务与股东会安排 - 2025年半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内容确认真实准确 [23][32] - 计划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董事补选及制度修订等议案 [46][47][52]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日 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53][55]
和远气体股价下跌3.14% 上半年净利润增长12.43%
金融界· 2025-08-19 02:04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8月18日收盘,和远气体股价报28.36元,较前一交易日下跌0.92元,跌幅3.14% [1] - 当日成交量为47955手,成交金额达1.37亿元 [1] 公司业务 - 公司属于化学制品行业,主营业务为各类气体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工业尾气回收循环利用 [1] -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化工、钢铁、食品等多个基础行业以及半导体、新能源等新兴产业 [1]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实现营收8.06亿元,同比增长4.3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17.29万元,同比增长12.43% [1] 项目进展 - 潜江电子特气产业园规划产品已全部建成 [1] - 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7款产品进入试生产 [1] 公司治理 - 公司披露了补选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等事项 [1] 资金流向 - 8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77.27万元,占流通市值比为0.48% [1] - 近五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1.03万元,占流通市值比为0.05% [1]
和远气体:补选公司董事
证券日报网· 2025-08-18 22:12
公司治理变动 - 和远气体董事会提名曹宏锋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和远气体: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18 21:37
公司治理动态 - 和远气体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8月18日晚间召开并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2] - 审议议案包括《关于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2]
和远气体: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18 21:36
公司治理动态 - 和远气体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8月18日晚间召开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和远气体:9月5日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证券日报网· 2025-08-18 20:44
公司治理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1] - 股东会将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1]
和远气体(002971.SZ):上半年净利润4917.29万元 同比增长12.43%
格隆汇APP· 2025-08-18 18:39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8.06亿元 同比增长4.3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17.29万元 同比增长12.43% [1] - 基本每股收益0.23元 [1] 盈利能力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75.79万元 同比下降0.32% [1] - 净利润增速高于营收增速 显示盈利能力有所改善 [1]
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8 18: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等可请求召开[11][14]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批准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5] - 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超相关净资产、总资产比例的担保情况[7] - 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交易[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7]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相关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23]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27]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会应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以现场会议形式进行并提供网络等方式[23]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年度股东会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作报告[26][27]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比例不同[31]
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18 18:31
财务资助制度 - 制度于2025年8月18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定义及除外情况[2] 审议规则 - 三种情形下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等条件并及时披露[3] 资助对象限制 - 不得为规定的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资助[4] 资助原则 - 对控股、参股公司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比例提供[5] 职责分工 - 财务中心负责风险调查等工作[6]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审计部门负责合规监督[7][8] 披露与追责 - 应充分披露风险防范措施,特定情形需及时说明[9]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1]
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8 18: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与程序,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湖 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 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履行信息披露、会议筹备等工作职责。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 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 第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