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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鹄模具(002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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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鹄模具(002997)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21:0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12]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2]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公司使用节余资金需董事会审议等[14]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公司使用节余资金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履行相关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5]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0] 协议签订与资金置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8] - 公司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5] 资金投资与使用期限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5]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5] 专户设置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8]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与最近披露投资计划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27] 内部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6]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7]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18] -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应按进度使用并披露项目建设方案、投资周期、回报率等信息[18]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22] -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应控股确保有效控制[24]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5] 外部核查与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需对董事会专项报告进行合理鉴证并提出结论[28]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配合并承担费用[28]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8] 问题处理 - 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30]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问题应督促公司整改并向深交所报告[30] 报告披露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报告结论性意见[30] 适用范围与办法管理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适用本办法[32]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修订亦需股东会审议通过[32]
瑞鹄模具(002997)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21:0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同意当选[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选举并报董事会表决同意产生[6]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7] - 就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3]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7]
瑞鹄模具(002997)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21:01
信息披露文件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2] - 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报刊网站披露,摘要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报刊披露[3]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确保实施[5]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6] -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6] 披露时间与内容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5]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6]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需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转股价格调整等内容[21]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7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2]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满足条件可免披露年度或半年度业绩预告[23] - 公司出现3种情形之一,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23] - 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业绩快报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25] 临时报告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信息,应当立即披露[27] - 公司应在临时报告所涉及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2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公司应及时披露[28]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0] 内部协作与管理 - 公司各职能部门等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报告重大事件[33]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7] - 公司财务部应做好财务信息披露及保密工作[39] - 公司审计部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内部审计监督[39] - 公司董事会内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等工作[39] 特定对象沟通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调研沟通实行预约制度[41]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41] - 公司接受调研等活动应建立备查登记制度并在定期报告披露[41]
瑞鹄模具(002997)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21:0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成员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同意当选[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6] - 工作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并提交提案[8]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三日提供资料[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2]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结果报董事会[12]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
瑞鹄模具(002997)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21:01
制度情况 - 制度于2025年7月修订,促进公司规范运作[1] - 制度依据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18] 适用对象 - 适用对象包括审计委员会成员等相关人员[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年报编制和披露中应履职尽责,委员需学习并参加培训[6] - 财务报表审计中有协调、审核、监督等职责[7] - 可要求管理层汇报重大事项进展[9] - 需与事务所沟通审计事宜并形成书面记录[11] - 督促事务所提交报告,审议年报[12] - 检查事务所及年审会计师资格并作出评价[14]
瑞鹄模具(002997)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21: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核准首次发行4,59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932.1325万元人民币[8] - 公司发起人4名,设立时发行股份13,5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21] - 公司股份总数为20,932.132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2] 股东信息 - 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认购7,425万股,持股55%[21] - 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认购2,700万股,持股20%[21] - 江苏毅达并购成长股权投资基金认购2,700万股,持股20%[21] - 芜湖艾科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认购675万股,持股5%[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8]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3]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需2/3以上通过[79] 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100]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内可由股东会解除职务[9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1/2[92]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43] - 公司现金分红条件满足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51]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63][16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5][176] - 公司修改章程的情形包括法律修改、公司情况变化、股东会决定修改[190]
瑞鹄模具(002997)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21:01
内幕信息报备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9]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应及时报送登记资料及进程备忘[21] 责任人与职责 - 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11] 知情人管理 - 各部门将内幕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11]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应按要求登记[22]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按制度处理,触及法律移交司法机关[12] -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公司按情节轻重处罚责任人[27] 备案与登记 - 各部门涉及内幕信息在事项发生后2日内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8] - 内幕信息登记采取一事一记方式,每份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事项[35] 资料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登记起至少保存10年[24] 自查要求 -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自查[26] 制度执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瑞鹄模具(002997)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21:01
会议召开 - 公司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三天通知[3] - 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会议举行 - 会议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5] 决策规则 - 特定事项经会议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 会议记录 - 记录讨论事项基本情况、意见依据等内容[8] - 记录应保存至少十年[11] 制度执行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2][13]
瑞鹄模具(002997)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21:01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2] - 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的议案[3] 候选人提名 -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4] 投票与当选规则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7]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保证独立董事比例[7] - 股东所投董事选票数不得超最高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7]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8] - 若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进行第二轮选举,仍不能决定则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9]
瑞鹄模具(002997)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21:01
人员聘任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推荐聘任或解聘[6]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期满经董事会继续聘任可连任[6]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17] - 特定情况下总经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17] - 总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高级管理人员,可邀请董事等相关人员参加,邀请董事会秘书列席[16]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可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8] - 总经理可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10] - 总经理可决定未达规定须报董事会批准的交易事项的审批[10]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检查[19] - 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20]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报送财务报表[21] - 公司内外部重大变化、业绩重大变动等事项总经理应及时报告[22] 细则规定 - 细则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办理[21] - 董事会负责细则修改,总经理提修改要求需董事会审议批准[22]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2]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2] 候选人披露 - 总经理候选人若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司应披露情况[5] - 总经理候选人若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公司应披露情况[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