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检测(00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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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检测: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1 15:56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 求,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曹朝阳、陆健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曹朝阳、陆健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 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3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
开普检测: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21 15:54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4-014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2024年度全年与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研究院")及 其下属单位(《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联营企业许昌君逸酒店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君逸酒店")涉及的采购商品及劳务、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 进行了预计。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 关联董事蒋冠前已按规定对相关子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 全票表决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 一次会议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 ...
开普检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民琪)
2024-04-21 15:54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民琪)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履职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 2023 年 8 月 22 日),能够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并亲自准时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其财务与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 会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及附件资料,谨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定期收集获取公司财 务、主要经营情况资料,深入现场了解熟悉公司实际经营运行状况及 主要业绩表现,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 提出专业性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度履职期间,积极关注检测行业宏观形势及公司推进中 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及战略目标分阶段实现情况,为公司提升检测行业 竞 ...
开普检测:《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1 15:54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许昌开 普电气研究院及姚致清、李亚萍等 49 名自然人共同作为发起人,以许昌开普检 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检测")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许 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11000772168241N。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879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 上[2020]876 号文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2024 年 4 月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 股份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开普检测: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1 15:5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为190,825,407.27元,较上期增长22.33%[3] - 2023年度营业成本64,434,494.06元,较上期增长36.78%[3] - 2023年度净利润58,791,679.21元,较上期下降14.81%[3] - 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73元,较上期下降15.12%[3] 财务状况 - 2023年末资产总计1,146,671,449.67元,较上期增长4.35%[1] - 2023年末流动资产合计658,817,153.19元,较上期增长11.70%[1] - 2023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487,854,296.48元,较上期下降4.17%[1] - 2023年末负债合计51,588,317.52元,较上期增长17.00%[2] - 2023年末股东权益合计1,095,083,132.15元,较上期增长3.82%[2] 现金流量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163,524.47元,上期为107,807,900.70元[31]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122,742,274.63元,上期为1,167,680,371.13元[31]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0,189,550.00元,上期为 -40,183,600.00元[31] 资产项目 - 2023年末货币资金为82,207,176.17元,期初为183,702,448.42元[24] - 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为586,120,986.29元,期初为450,821,917.80元[24]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为23,738,806.82元,期初为13,244,927.53元[24] - 2023年末固定资产为410,600,591.98元,期初为433,217,702.51元[24] 负债项目 - 2023年末应付账款为36,904,848.11元,期初为55,035,165.25元[25] - 2023年末流动负债合计为84,995,554.50元,期初为87,643,250.03元[25] - 2023年末负债合计为87,779,927.68元,期初为90,517,187.92元[25] 研发与项目建设 - 研发中心建设(其中三个子项目)本期新增投入1,111.35万元,占预算金额比例为23.12%,累计投入占比88.53%[110] - 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本期新增投入702.31万元,占预算金额比例为2.65%,累计投入占比95.38%[107][110] 股东权益与分配 - 2024年公司拟分配现金股利24,000,000.00元,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4,000,000股[160] - 2023年未分配利润本期期末余额为335290955.17元[38] 股权结构 - 公司第一大股东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2.50%,第二大股东姚致清持股比例为16.76%,第三大股东李亚萍持股比例为11.43%,无实际控制人[155] 关联交易 - 2023年采购许昌君逸酒店有限公司餐饮及住宿服务本期发生额为2,107,790.00元,上期为2,083,600.00元[155] - 关联租赁中公司向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出租房屋建筑物本期确认租赁收入为490,183.04元,上期为358,072.96元[156]
开普检测: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1 15:54
股票代码:003008 股票简称:开普检测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零二四年四月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 30.01%,主要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和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增加所致。 | 项目 | | 2023 年 | 2022 年 | 同比增减(%)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 190,825,407.27 | 155,983,162.80 | 22.3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58,791,679.21 | 69,009,156.89 | -14.8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
开普检测:董事会决议公告(1)
2024-04-21 15:54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4-011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 17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由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等 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人(其中曹朝 阳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1 董事会 2024 年 ...
开普检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朝阳)
2024-04-21 15:54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朝阳)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经营运行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任职期间,本人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检测行业 宏观形势及公司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经营积极献策。同时,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积极谨 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依法依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曹朝阳,出生于 1963 年 1 月,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 本科学历,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005 年"全国劳动模 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已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 ...
开普检测: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21 15:54
一、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2.1 与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及《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关联 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2 票赞成,占全体独立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2.2 与许昌君逸酒店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2 票赞成,占全体独立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 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定价依据遵循了公正合理的 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由陆健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2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2 名,缺席独立董 事 0 名。独立董事陆健在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曹朝阳以通讯方 ...
开普检测: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1 15:54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 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许昌开普 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 公司对大信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 近一年大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