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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生物(3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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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生物(300009)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20:32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主要职责 - 研究公司发展战略、投融资等项目并提建议[6][7]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两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12] - 会前七天通知,紧急可电话或口头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需过半通过[12] 细则执行 - 自董事会批准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
安科生物(30000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20:3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职责与任期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16] 其他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6] - 工作细则自通过日施行,由董事会解释[15]
安科生物(3000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20:32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为与交易所指定联络人[3] 任职资格 - 有《公司法》规定等六种情形之一不得担任[7]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四种情形应披露风险[7] - 最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7] 任期与解聘 - 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6] - 出现细则规定等四种情形之一应1个月内解聘[18]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18] 空缺处理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聘任[19] 其他规定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前审查移交文件[19] - 应取得交易所颁发资格证书[5]
安科生物(3000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20:32
担保额度与审议 - 对不同资产负债率子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7] - 对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0]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关联人担保议案,由出席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2] 担保管理 - 督促被担保人按时偿债,未履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17] - 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有问题董事会及时采取措施[17]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是担保信息披露责任人,证券事务部门承办工作[20] - 对外担保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及时披露[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安科生物(300009)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5 20: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9月25日核准首次发行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月3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71,320,708元[6] - 发起人宋礼华、李名非、徐键分别持股4,560,000股(19.00%)、3,290,119股(13.71%)、2,739,605股(11.42%)[13] - 已发行股份数为1,671,320,708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3)、(5)、(6)项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1]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等需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26]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28]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42] 决策权限与流程 - 股东会审议重大交易有多项标准,如资产总额占比等[37] - 公司对外担保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担保有表决要求[39][40] - 董事会批准交易有多项标准,如资产总额占比等[81][82] - 董事会制订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股份回购计划[82]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等[81]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会议表决有要求[95][9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各由三名董事组成[96][98] - 公司设总裁、执行总裁,总裁每届任期3年[100][101] 财务与分配 - 公司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105]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不同阶段有最低比例[109] 其他规定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提前30天通知[116][11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8]
安科生物(3000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20:32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5] - 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披露时间[16] - 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需报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6]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6] 报告审计与审核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审计,半年度和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9]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对其情况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2] 业绩披露相关 - 业绩提前泄漏或交易异常波动需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22]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需提交相关文件[22]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六种情形之一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5] - 预计实际数据与业绩快报差异达20%以上等情况需披露修正公告[26]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和重大信息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实时披露临时报告[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权情况变化需告知并披露[32][5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并披露[32][58]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9]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9]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披露[4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披露[4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次日书面报告,2个交易日内公告[45]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4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等超该资产30%应报告披露[52]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58] 募集资金与利润分配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专项账户并签三方监管协议,按计划使用,异常及时报告[50] -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股东会审议[50] -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50] 其他披露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50]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3]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63] - 相关部门及子公司等申请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65]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董事会秘书应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6]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报送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6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证券事务部门管理信息披露文件档案[6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文件资料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公告由证券事务部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0]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及保密制度[71] - 公司信息发布遵循制作、审核、报送、公告、存档等程序[72]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证券事务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工作[74] -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76] - 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指派专人管理信息披露文件资料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76]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特定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重大事件[76] -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特定重大事件或有关联交易可能影响股价时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6]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门收集信息时各部门和子公司应按时提交文件资料并配合[7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等规定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80] - 本制度中“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低于”不包括本数[8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80]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81] - 该制度文件为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文件[82]
安科生物(30000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20:3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7][26]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7][26]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9] 担保相关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21]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21] - 为持有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相关股东回避表决[21]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22] 关联交易其他要点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29]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30]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3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30] 豁免情况 - 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等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33] 子公司及制度实施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披露标准适用本制度[33]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5]
安科生物(300009)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20:32
团队架构 - 公司总裁经营决策团队由总裁等若干人组成[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裁及团队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7] 职责权限 - 总裁辞职需提前二月递报告,董事会一月内批复[8] - 总裁因故不能履职,代职超三十日董事会定代理人[13] - 总裁应向董事会报告重大合同等情况[15] - 总裁不得挪用资金等,兼职收入归公司[16] - 总裁书面授权明确团队分工[20] - 总裁可提部门缩编或扩编方案,经批准执行[21] 会议与报告 - 总裁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日期总裁定[25] - 涉金额500万以上合同变动总裁及时报董事会[27] - 涉金额100万以上重大事项总裁及时报董事会[27] - 涉金额50万以上行政处罚总裁及时报董事会[27] - 关联交易总裁一日内报董事会并签协议[27] - 总裁季度书面报业务,要求时5日内报告[27] 考核与奖惩 - 总裁和团队接受董事会考核,薪酬董事会定[29] - 公司建立绩效评价和薪酬机制[30] - 完成目标获奖励,未完成受处罚[30] 细则规定 - 细则由总裁拟定经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2][33]
安科生物(30000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20:32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相应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6] - 会计差错直接影响盈亏性质[7] - 经审计对以前年度财报更正,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0万元[7] 业绩预告与快报差异认定 - 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13] - 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一致,但幅度或盈亏金额超预计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3]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3] 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 - 会计报表附注遗漏重要内容或披露信息与报表有数据勾稽重大差错[10] - 其他年报依据格式遗漏重要内容或出现虚假记载等[12] 责任认定与追究 - 年报披露董事长、总裁、董秘负责,财报董事长等负责[15] - 重大差错被监管,内审查实、更正并追责[16] - 恶劣情形从重或加重惩处,追责前保障责任人申辩权[16] - 责任追究形式含通报批评等,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8] 制度相关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责参照本制度[20] - 制度与修订法律冲突按修订后法律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施行[20]
安科生物(30000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20:32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范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2] - 涉国家秘密信息应豁免披露,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5][7] 管理流程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领导,董秘协调,证券事务部办理[8] - 申请需经部门、证券事务部、董秘、董事长审批[9] 后续要求 - 暂缓、豁免信息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10年,涉商密额外登记[9][10]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深交所[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