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30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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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股份(300082)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08-25 21:2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明确 总裁责权利,规范总裁工作行为,保证总裁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一名,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就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 第四条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以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 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 营业务和掌握 ...
奥克股份(30008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5 21:2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 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发展,提 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 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和参股子公司三类。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100%。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 股50%以上,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 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控股子公司。 (三)参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不超过50% (含50%), 且公司 ...
奥克股份(300082) - 信息披露制度
2025-08-25 21:2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修订草案,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规范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和保 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 得知的重大事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 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续责任,公司和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信息披露的 内容和格式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 ...
奥克股份(30008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25 21:2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 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报告、 统计数据、正在策划的重大事项等。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 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除非与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1 第十一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本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 定使用本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 偿责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的,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处理。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 ...
奥克股份(30008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21:2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草案,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辽宁奥克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与薪酬等专门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 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 ...
奥克股份(30008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5 21:2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参 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事项: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
奥克股份(30008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21:2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草案,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 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 ...
奥克股份(30008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5 21:2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与诚信形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 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体现公开、公平、公 ...
奥克股份(30008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5 21:2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各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 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未按规 定履行职责、义务,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重大 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实行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相对等的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情况并提出相 关处理方案,待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年报 ...
奥克股份(300082)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5 21:20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 8 月 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朱建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宗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刘冬梅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 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结合监管政策、行业发展及产品应用领域等因素,在生产经营中可能 面临的相关风险包括:安全环保风险、采购风险、行业产能风险、应收账款 风险、汇率风险、原材料供应风险和投资风险。具体内容及应对措施请见第 三节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的有关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