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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3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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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0 08:07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二○二四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提高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 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 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默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 波动的信息; 第3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4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相关职 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5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 ...
海默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12月)
2024-12-10 08:07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6] 关联交易金额规定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董事会讨论决议后实施[16] 担保审议与披露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6][17][19] 交易披露规定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应及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担保、财务资助除外)应及时披露[18] 累计计算原则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2]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2] 日常关联交易 - 可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4]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4]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4] 其他 - 审议应披露关联交易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28]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32][33]
海默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2-10 08:07
担保情况 - 公司拟为清河机械1000万元借款提供18个月连带责任保证[1] - 截至披露日,已审批有效对外担保额度19500万元,占总资产9.47%、净资产17.91%[6] - 截至披露日,实际担保余额10665.28万元,占总资产5.18%、净资产9.80%[6] 清河机械业绩 - 2024年1 - 9月营收4409.33万元,利润总额 - 1139.70万元,净利润 - 1132.96万元[3] - 2023年营收13380.45万元,利润总额916.22万元,净利润785.07万元[3] 清河机械财务 - 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82204.83万元,负债总额56635.62万元,净资产25569.21万元[3] - 清河机械注册资金5000万元[2]
海默科技: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12-10 08:07
激励计划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51名[1] - 51名激励对象任职资格合法有效,业绩考核达标[1] 决策事项 - 监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项[1] - 事项符合规定,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2] 日期信息 - 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日期为2024年12月9日[3]
海默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10 08:07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3]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5]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6]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6]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遵循四项原则[10]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书面记名投票[11]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13] - 公司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 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5] 会议相关规定 - 利润分配决议可先通知出具审计报告草案[16]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再审议[1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16] - 会议可全程录音[16]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16]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19]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记录[19]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需保密[19]
海默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10 08:0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的5日内发通知[6] 股东请求与召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持股不低于10%[6][7][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延期与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如需则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6]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人员出席 - 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董事等应出席,总经理等应列席[19] 法律意见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5]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3]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0]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0] 规则制定与修订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有权修订但须股东会审批[32]
海默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0 08:07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26日14:30召开[1]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0日[2] -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8]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交易系统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互联网系统9:15 - 15:00[1][12][13] - 投票代码为350084,简称为海默投票[11] - 本次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11] 议案信息 - 第1.00、2.00、3.01 - 3.03项提案属特别决议,需2/3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5] - 总议案为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19] - 议案包括《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19] 登记信息 - 异地股东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在12月26日12:0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6] - 现场登记时间为12月26日上午9:00 - 11:00[6] 联系方式 - 会议联系人赵菁,电话0931 - 8553529,传真0931 - 8553789,邮编730010[10]
海默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12月)
2024-12-10 08:07
决策权限 - 董事会有权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五类事项[6] - 股东会有权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五类事项[9] - 未达董事会标准的对外投资由董事长决定[11] 投资管理 - 战略发展部负责投资规划及评估[16] - 董事长为对外投资实施负责人并汇报进展[17] - 财务部负责效益评估、筹资和出资手续[18] 监督审计 - 审计委员会及其小组负责对外投资定期审计[19] 运营管理 - 对外投资组建新公司应派人参与决策[21] - 子公司每月向财务部报送报表[29]
海默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0 08:07
二○二四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1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 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批准。提交董事会审 议前,应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 ...
海默科技: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10 08:07
激励计划进展 - 2023年8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 - 2023年9月19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预留230.80万股[14] - 2024年8月28日同意以8月30日为授予日,向25人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5] - 2024年12月9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议案[15] 业绩与限售情况 - 2023年营业收入7.4386974992亿元,占目标值99.18%,可解除限售比例99.18%[19][22]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2024年11月23日届满,解除限售比例50%[18] 回购注销情况 - 因1人离职和业绩未达标,合计回购8.6818万股,涉及52人[24] - 回购价格3.16元/股或加相应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4] - 回购价款约276,443.82元,用自有资金[24] - 回购需股东大会批准,办理减资变更登记[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