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洛卡(30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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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洛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3853.29万元,同比增长11.22%
新浪财经· 2025-08-18 18:49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4亿元 同比下降5.08% [1] - 净利润3853.29万元 同比增长11.22% [1] 利润分配预案 - 以7.37亿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 [1] - 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尤洛卡(300099) - 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08-18 18: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8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34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7,265,255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737,265,255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自收购日起10日内注销[2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6]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时,应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30]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3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4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9]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人数的2/3(即五人)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4]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85]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记录应记载出席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7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7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84] -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表决,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86] - 股东会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8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89] - 关联股东参与关联交易表决时应回避,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87]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9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9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93] 董事与高管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的董事不得超总数二分之一[96][97]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98][9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03]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两日交易内披露情况[105]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是独立董事[109]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9] - 公司董事长变动需向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备案[110]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46] - 总经理发生变动时,应向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备案[14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54]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5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 - 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3]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70]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70]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7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十天通知[17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87]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8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9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95]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95]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196]
尤洛卡(30009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8 18: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4] -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公司兼任[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7]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0] - 违法受罚等人员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最迟发选举公告时报送材料[12]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6] 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6] - 比例不符等60日内完成补选[18] 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提议解除职务[21] - 投反对或弃权票说明理由[22]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3] 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5]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6] - 董事会未采纳提名建议记载意见理由[2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标准政策提建议[26]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3] 其他 - 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31] - 保障知情权,通报情况等[33] - 两名以上要求延期应采纳[34]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9]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披露[40] - 制度经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37][38]
尤洛卡(30009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8 18:46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7] 重大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7] 重大风险事项界定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8]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3]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按规定公开[13]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4] 第一责任人相关 -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包括董事、高管等,持股5%以上股东也在此列[14] - 第一责任人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指定联络人并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5]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15] 高管职责 -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应敦促重大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15] 保密与责任 - 董事、高管等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5]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报告人员责任,违规或造成损失给予处分[15]
尤洛卡(30009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8 18:4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6]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原则上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提案与职责 - 董事、高管可提议案,职能部门提供资料[13]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审议[11]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部保存[16] - 细则自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8,19]
尤洛卡(30009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8 18:46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 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三)遴选、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四)就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五)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
尤洛卡(30009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8 18:4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交易审议与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向关联方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1]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4] - 与关联方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4] - 与关联人交易需履行信息披露和审议程序,部分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5] 表决回避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7][1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20][21] 披露要求 - 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含交易概述、定价等内容[22][23] - 披露关联交易需向深交所提供支持文件,按公告格式要求编制并披露[24] 子公司规定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非控股子公司按比例数额比照规定执行[26] 其他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7] - 制度自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与国家法规抵触以国家法规为准[27][29]
尤洛卡(30009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8 18:46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近36个月受相关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4]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会议记录并至少保存10年[10]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及组织制定相关制度[3] - 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5][13]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3]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等情形1个月内解聘[16] 离任要求 - 离任前接受审查,移交档案并签订保密协议[16] 证券事务代表 - 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委任一名,需具备任职资格[14]
尤洛卡(30009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8 18:46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标 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 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对投 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 其他信息。 第四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收购人、 ...
尤洛卡(30009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8 18:46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该等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 确规定。 董事会应当持续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