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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华泰(30012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8:31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拟更换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 公开选聘应发布文件并公示结果[7]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 选聘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7] - 选聘基准价为满足要求的所有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10] 改聘情况 - 改聘情况包括分包转包、执业质量缺陷等[12] - 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提交审核意见[13] - 改聘时应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13] 监督管理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15] - 董事会可对违规责任人处分,股东会可不再续聘违规事务所[15] 其他规定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8] - 选聘文件保存至少10年[11]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1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按规定执行或修订[18]
阳谷华泰(30012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3 18:31
人员设置 - 公司设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5]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参会人员含高级管理人员等[7] - 总经理办公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8] 记录保管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不少于十年[8] 报告机制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报告[12] - 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公司相关情况[12]
阳谷华泰(30012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8:31
重大差错界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负债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4] - 重大信息遗漏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超10%属重大遗漏[7] - 重大信息遗漏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属重大遗漏[7] - 重大信息遗漏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比超10%且超100万元属重大遗漏[7] - 重大信息遗漏交易成交金额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属重大遗漏[7] - 重大信息遗漏交易产生利润占比超10%且超100万元属重大遗漏[7]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属重大差异[9]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属重大差异[9] 责任与追究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信息承担主要责任[11] - 因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应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人[16] - 违反制度致年报披露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将被追责[12] - 有情节恶劣等情形应从重或加重惩处[18] - 处罚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权利[19]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包括公司内通报批评等[16]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1]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对外披露[13]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5] - 制度与国家法律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17]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
阳谷华泰(300121) -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13 18:31
审计组织与人员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审计部专职审计人员不少于3人[5]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提前3天送达通知书,特殊业务可实施时送达[12] - 被审计单位10日内交书面意见,超期视同无异议[13] - 审计小组15日内整理归档,资料保存至少10年[13] 审计报告与检查 - 审计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5] - 督导审计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5] - 及时审计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16][17][18][19] - 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并报告[19] 评价与结果运用 - 公司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3] - 内部审计结果用于完善内控、防范风险[24] 监督与处理 - 审计部监督问题整改[24] - 重大违纪违法线索移送司法机关[24] - 拒绝提供资料提处罚意见[24][25] - 违规审计人员处分、解约或追责[26] - 奖励有功内部审计人员[26] 办法生效与管理 - 办法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制定、修改和解释[27][28]
阳谷华泰(300121)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8:31
独立董事沟通与考察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月内,公司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并安排实地考察[2] 审计安排与沟通 - 财务负责人在年审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资料[2] -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审议年报前,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见面[3] 年报审查与确认 - 独立董事审查董事会程序、文件及资料充分性[3] - 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3] 权益监督与披露 - 就可能损害权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4] - 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披露事项[4] 其他职责 - 有异议可聘请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4] - 向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4] - 年报编制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5]
阳谷华泰(30012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8:31
资金占用定义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含代垫费用等[2] 防范措施 - 公司与控股股东等要做到人员、资产、财务等分开[2] - 关联交易按规定决策实施,避免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3] - 经营性资金往来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按合同结算期限执行[4] 处理办法 - 控股股东侵占资产,公司要求制定还款计划,拒不偿还可司法冻结[5]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有规定[6] 责任分工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执行,财务负责人监管[6] 后续行动 - 若控股股东无法按期清偿,公司到期后20日申请冻结股份变现偿债[8]
阳谷华泰(300121) - 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8:31
信息管理 -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加强报告披露管理[2] - 证券事务部为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部门[2] 保密义务 - 董事等在定期报告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内幕信息报送要求[2] 信息报送 - 报送信息时将外部人员登记为内幕知情人[2] - 提醒外部单位人员对报送信息保密[3] 信息泄露处理 - 外部信息泄露应通知公司,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 - 外部单位不得擅自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3]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负责解释[4]
阳谷华泰(300121)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13 18:31
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2] 投资管理与审批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并提建议[6] - 短期投资计划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8][9] - 超出董事长审批权限的对外投资,经战略委员会初评后报董事会审议,超董事会权限提交股东会[11] 投资预算与交易审议 - 财务部对投资项目每季度汇制报表向领导报告,投资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后还需股东会批准[15] - 未达上述标准但涉及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15]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项,由董事长决定[16] 投资标准与关联交易 - 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交易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7] - 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办理[17]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19]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悖于经营方向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19] 人员委派与管理 - 被投资公司董监高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按制度讨论委派[21] - 派出人员每年签责任书、提交述职报告[22] 财务核算与监督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24] - 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4] - 子公司每月向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4]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24]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对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董事长、总经理等[27] - 子公司董事会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和沟通[27]
阳谷华泰(3001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8:31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适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方案制定与审批 - 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监督执行[4] - 董事薪酬方案经审议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高管经审议通过后实施[4][5] 薪酬发放与计算 - 非独立董事和高管薪酬按月发,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9]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发放[10] 薪酬调整依据 - 包括公司盈利、岗位或职务变化、组织结构调整和通胀水平[9]
阳谷华泰(300121)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13 18:31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授权任何人无权签署文件[4] - 授权财务部负责担保业务,需实地调查并提初步意见[5]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授权内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0] 信息披露 - 财务部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十五日前了解偿还安排[16] - 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应提供专项报告并披露信息[16] 监督审查 - 独立董事在年报中审查监督对外担保情况及规定执行情况[20] 责任追究 - 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造成损害追究责任[22] - 全体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2] 办法生效 - 办法与新规定抵触时修订执行,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