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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华泰(3001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8:31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 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 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体现公 ...
阳谷华泰(3001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8:31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尚未公开并 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 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 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逐级上报至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长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阳谷华泰(30012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3 18:31
第二条 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依据《公司法》《准则》《公司章 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下称"《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以下任一情况出现时召开: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 第四条 董 ...
阳谷华泰(30012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3 18:31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阳谷华 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下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动失去委员职务,并由董事会及时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 ...
阳谷华泰(30012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2025-10-13 18:31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期间的内审 工作。 第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5日内,审计部完成内审工作,并形成报告,向 审计委员会汇报。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 会")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职能,根据《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和规定, 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 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相关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 ...
阳谷华泰(300121) - 对外捐赠及赞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8:31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及赞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和赞助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资产 (库存商品和其他物资)。公司生产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 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 属关系不清的财产,不得用于对外捐赠和赞助。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捐赠及赞助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及赞助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 会责任和义务,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及赞助的定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以公司名义在帮助社会抵抗自然 灾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活动中捐 赠公司财产的行为。"对外赞助"指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不相关的各种非 广告性质支出,包括公益性赞助和商业性赞助。 第三章 对外 ...
阳谷华泰(30012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8:31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制 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 ...
阳谷华泰(300121)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8:31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子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 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超过 50%的子公司。 (三)持有其股权未超过 50%但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 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 ...
阳谷华泰(30012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8:31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 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披露与监管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 ...
阳谷华泰(30012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3 18:31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 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职务,并由董事会及时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补足委员 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