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瑞尔(30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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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瑞尔(30015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6 16:13
会议审议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 - 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议案[2] 制度变动 - 公司新制定3项制度[3] - 公司修订28项制度[3] - 公司废止2项制度[3] 股东会审议 - 第4项至第12项及第33项制度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4] - 第4项和第33项制度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4] 制度更名与废止 - 《大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后更名[4]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被废止[4]
世纪瑞尔(30015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6:13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现 有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 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 公司的内在价值,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与原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
世纪瑞尔(30015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6:13
人员管理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 报告制度 - 年度结束后三个月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报告,前三个月提交次年业务计划[10] - 年度结束后四个月提交定期报告[20] - 重要临时事项两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报告[20]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27] - 办公会记录保存10年[28] 公司管理 - 投资管理含编制计划、可研、立项、审批实施、跟踪报告[29][30][31] - 大额及重要财务支出需部门报告、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35] - 日常费用支出由使用部门审核、相关领导批准[35] - 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度[36] 考核与责任 - 对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另行制订[37] - 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严重者罢免职务[37] 细则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修订并解释[41]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42]
世纪瑞尔(300150)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6:13
制度目的 - 提高公司应对舆情能力,保护投资者权益[6] 舆情分类与处置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8][9] - 一般舆情由组长和董秘处置,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部署[15] 组织架构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10][1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证券投资部管媒体信息[8] 采集与预防 - 采集范围涵盖各类互联网信息载体[9] - 预防措施包括建立媒体关系、内部信息透明化等[17] 生效与追责 - 违反保密义务公司有权处理并追责[19][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世纪瑞尔(30015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6:13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六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 报送。 第七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应当报送的,或公司在进行申 请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申报产品专利及申请相关资质等事项时因特殊 情况确实需要向外部单位提供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的,公司应当提示报送的外 部单位以及相关人员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要求对方签署保 密协议或保密承诺函,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 备查。 第八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 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 证券。 1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部 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 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未公开信 ...
世纪瑞尔(30015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2025-08-26 16:13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相关业务[6]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7]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8] 操作流程 - 暂缓、豁免披露需填表格,经登记、签字确认后归档十年[11][12] - 内部审核流程含业务部门申请、审核、审批等[14]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材料[16] 责任机制 - 确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责任追究机制[16] 知情人要求 - 知情人需知晓制度内容,负有保密义务[24] - 主动填写登记表并备案,泄密愿担责[24] 制度执行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0]
世纪瑞尔(30015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6:13
报告义务人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等多类人员[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需确认报告责任人并备案[6] 报告情形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需报告[14][15]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任何关联交易事项均应报告[1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重大风险[20] -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履职等情况需报告重大风险[20] - 公司一次性签署相关采购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等需报告[24]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26]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业绩大幅变动情况[26] 报告范围 - 应报告的重要会议包括公司及子公司提交审议的事项[11] - 应报告的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14种[12][13] - 应报告的关联交易范围包括交易事项、购买原材料等7种[17][18] - 应报告的重大风险包括发生重大亏损等19种[20][21] 报告要求 - 重大事项报告人在公开前应控制信息知情范围,不得内幕交易[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等情况发生变化需在两日内提交最新资料[28] - 报告人知悉重大事项当日应向董事会办公室或秘书报告并报送书面文件[29] - 公司各部门等出现重大情形时,相关人员应向董事长和秘书报告确保信息准确完整[32] - 年度报告等涉及资料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准确报送[32] 管理措施 -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33]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上报追究责任人责任[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
世纪瑞尔(30015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6:13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20]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1]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 - 公司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可不经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需审计[27] 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13] 信息披露规范 -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并通过符合条件的媒体发布[13] - 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时,两种文本内容应一致,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13] -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前后一致,财务信息有合理勾稽关系,非财务信息能相互印证[13]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可按规定豁免披露[14] -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等情形,可按规定暂缓披露[15]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重大事项[16] -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可能影响公司股价或投资决策,应参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37]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38]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公司应披露相关事项现状及风险因素[39]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披露[40]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40]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影响事件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0]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公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41]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2] - 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时,应进行业绩预告[32] 违规处理 -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季度报告,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期限届满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29]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公司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27]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更换原因和其陈述意见[46] 报告内容 - 公司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2] - 公司半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3] - 公司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5] 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循审慎原则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见[26]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43]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履行义务或信息有误,董事等应改正,造成损失需赔偿[71]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泄露内幕信息造成损失应赔偿,公司可要求担责[73] - 公司聘请人员擅自披露信息,公司视情节处理,保留追责权利[73]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多部门审核,最终由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9] - 临时报告编制根据不同情况有相应流程,均由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签发并组织披露[50][51] 特殊事项处理 - 重大无先例事项沟通前需向深交所申请停牌并公告[52] 信息保存与保密 - 控股子公司会议决议等文件应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报证券投资部[5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等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54]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由证券投资部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9] - 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需担责[61][62] - 董事会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人员不得擅自发布未公开信息[63] - 信息知情人与中介合作时不得泄露无关内幕信息[64] - 未披露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时公司应立即披露[64] 内部控制与监督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等负责检查监督[6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沟通等工作,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65] 监管文件处理 - 董事会秘书收到特定监管文件应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66] 信息发布媒体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69]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和摘要应在规定网站和报刊披露[69] - 公司在其他媒体发布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6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77]
世纪瑞尔(30015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6:13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遵循企业的发展战略;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 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
世纪瑞尔(30015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6:13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 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 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 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 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行为,保证 股东充分行使权力,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选举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 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六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 选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