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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信息(30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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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信息(30036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5 18:01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8]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预计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等需报告[12] 报告义务人及责任人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2]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具体执行人[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23] 报告事项及内容 - 应报告的重要会议包括拟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事项等[6] - 应报告的重大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5] - 应报告的重大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公司名称、经营方针等[10]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内容包括提请和受理、判决结果等[10] 报告流程及要求 - 重大信息每个月更新汇报进展,有重大进展第一时间汇报[5]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送达文件[17]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评估审核,判定处理方式[21] 违规责任 - 发生重大事项信息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由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担责[24]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使公司信息披露失误或泄漏,对报告人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27] 其他规定 -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属关联人[29][30] - 本制度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补充,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31] - 公司内刊、网站等对外发布前应经董事会秘书审核,人员接受媒体采访等需获其认可[24][25]
创意信息(30036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15 18:01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放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专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1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有效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 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募集资金 ...
创意信息(30036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5 18:0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工作,提高董事会秘书的职业素质和从业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以及《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有一定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证券、企业管理等方面知识,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 履行职责; (三)经过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或经证 券交易所认可后由董事会聘任的 ...
创意信息(30036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5 18:0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标准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范围 第四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 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的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管 ...
创意信息(3003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5年7月)
2025-07-15 18:0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及市场 经济知识。 第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全 心全意处理公司事务,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忠诚,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职 位、职权和内幕信息为自己谋私利。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 准把经营、管理活动中收取的折扣、中介费、礼金据为己有。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广大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
创意信息(30036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5 18:01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将其所持本公 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 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并及时披露以下内容: (一)相关人员违规买卖的情况;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 ...
创意信息(30036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5 18:0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和外部 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由 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披露事务工作 人员等。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 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 产交易相关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相关 事项的提案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因职务、工作可 ...
创意信息(30036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5 18:01
第一条 为规范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其中 1 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具体负责办理董事会和董事长交办的事务。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从法人 股东选出的董事,因该法人的内部原因需要易人时,可以改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 ...
创意信息(30036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5 18: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以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 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必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悉 同样的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下简 称"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特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
创意信息(300366)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5 18:01
子公司管理制度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 的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及虽然持股数 未超过 50%,但可以对其实施控制的公司。所有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均 判定为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管理机构,代表公司对子公司 行使股东的权利。 第四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公司各职 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 监督工作,从而在规范运作、人事、财务、运营、技术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督,提 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五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 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子公司 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