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云科技(30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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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云科技:携手华中科技大学与华智热工共拓智慧能源新篇章
证券日报网· 2025-10-29 21:44
合资公司设立与股权结构 - 浩云科技与关联方合计持有新设立的子公司华云智慧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51%股权 [1] - 合资方包括浩云科技副总经理、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团队、武汉华中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华智热工科技(佛山)有限公司 [1] - 华中科技大学和华智热工分别以发明专利和专有技术出资,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转化 [1] 市场前景与政策驱动 - 乐观情形下煤电灵活性改造相关市场规模有望达到400亿元 [2] - 煤电灵活性改造单位千瓦调峰容量成本约以1000元/千瓦计算 [2] -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明确提出改造和新建一批具有快速变负荷能力的煤电机组 [2] 核心技术优势 - 华云智慧构建三大核心技术底座:物联网煤流煤质在线监测智能传感技术、基于AI+预测模型的智能控制技术和小粉仓增强灵活储供的灵活执行技术 [4] - 相关技术突破燃煤机组升降负荷速率上限,最高达3.5%/min,创造全球新纪录 [4] - 单项技术已在五大发电集团近20家电厂推广使用,整体技术在350MW燃煤机组完成工程示范 [4] 商业模式与行业定位 - 子公司华云智慧形成“产学研用”一体化商业模式,融合高校学术优势、工程实施经验及公司物联网项目实践 [5] - 全流程闭环方案相较于单一功能竞品更具协同效应,易于形成客户黏性 [5] - 技术路线紧密契合国家多项行业政策导向,小粉仓灵活智能解决方案已被纳入行业技术推广目录 [5] 公司战略与生态构建 - 公司致力于构建覆盖能源全价值链的创新服务生态,通过“硬件-算法-系统”三位一体架构打造全场景软硬件及数据价值链条 [6] - 公司为某能源客户提供的物联网平台应用项目已获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际领先水平”认证 [6]
浩云科技:把握火电灵活性升级百亿市场,与华中科技大学、华智热工共建智慧能源子公司
证券时报网· 2025-10-28 11:21
公司战略与合资设立 - 浩云科技公告拟共同出资3280万元设立子公司华云智慧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聚焦“AI赋能灵活智能发电”业务 [1] - 出资完成后,浩云科技与关联方合计持有新公司51%的股权,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资产管理公司及华智热工科技以发明专利和专有技术出资 [1] - 新公司旨在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商业模式,结合高校学术优势、工程实施能力及浩云科技的智慧物联网项目管理经验 [5] 市场背景与政策驱动 - 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密集出台政策推动现役煤电机组加快灵活性改造,明确要求“改造和新建一批具有快速变负荷能力的煤电机组” [2] - 根据中电联研究,煤电灵活性改造单位千瓦调峰容量成本约1000元/千瓦,乐观情形下市场空间达400亿元 [2] - 在“双碳”目标驱动下,传统煤电行业亟需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实现降本增效与低碳转型 [3] 核心技术优势 - 华云智慧构建三大核心技术底座:物联网煤流煤质在线监测智能传感技术、基于AI+预测模型的智能控制技术和小粉仓®增强灵活储供的灵活执行技术 [4] - 相关技术突破燃煤机组升降负荷速率上限,最高达3.5%/min,创造全球新纪录,并在五大发电集团近20家电厂推广使用 [4] - 小粉仓®灵活智能解决方案已完成350MW项目首台套工程实施,实现新一代煤电灵活性技术首次落地,并入选行业技术推广目录 [3][5] 业务定位与行业影响 - 华云智慧提出新一代煤电灵活性全流程闭环方案,致力于实现机组灵活性与高效、清洁、安全性的协同,支持新型电力系统稳定性 [4] - 相较于单一功能竞品,全流程闭环方案具备更强协同效应与客户黏性,有望在市场中占据先发优势 [5] - 浩云科技拟通过“硬件-算法-系统”三位一体架构,形成覆盖“输配储给燃控”全场景的软硬件及数据价值链条,其物联网平台项目被鉴定为“国际领先水平” [6]
机构风向标 | 浩云科技(300448)2025年三季度已披露持仓机构仅2家
新浪财经· 2025-10-25 10:58
机构持股概况 - 截至2025年10月24日,共有2个机构投资者披露持有公司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达435.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 [1] - 机构投资者包括UBS AG和J.P.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 [1] - 相较于上一季度,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下跌了0.01个百分点 [1] 公募基金持仓变动 - 本期较上一季度未再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39个 [1] - 主要涉及的基金包括大摩多因子策略混合、国金量化多因子A、国金量化精选A、中信保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LOF)A、中信建投智信物联网A等 [1] 外资机构动向 - 本期较上一季度新披露的外资机构有2家 [1] - 新披露的外资机构为UBS AG和J.P.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 [1]
浩云科技(300448.SZ):前三季净亏损2362.87万元
格隆汇APP· 2025-10-24 20:38
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22亿元,同比增长30.01% [1] - 前三季度净亏损2362.87万元 [1] - 前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为3023.8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54元 [1]
浩云科技(300448.SZ)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亏损2362.87万元
智通财经网· 2025-10-24 19:37
公司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22亿元 同比增长30.0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2362.87万元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为3023.83万元 [1] - 基本每股亏损为0.0354元 [1]
浩云科技: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0-24 19:37
公司财务行动 - 公司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9,950,336.69元 [1]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1] - 此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旨在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1]
浩云科技:2025年前三季度净亏损0.24亿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4 17:27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22亿元,同比增长30.01% [1]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24亿元,同比下降378.38% [1]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354元,同比下降378.74% [1]
浩云科技出台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明确四情形适用及实施规范
新浪财经· 2025-10-24 17:21
文章核心观点 - 浩云科技发布《回购股份管理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1] - 制度为公司未来股份回购操作提供明确指引 在维护股价稳定、优化股权结构、实施长期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化保障 [6] - 通过严格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 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6] 回购适用情形 - 制度明确公司回购股份适用于四类情形: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转换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2]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需满足特定条件之一 例如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或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收盘价跌幅累计达20% [2] 回购基本要求 - 回购方式可采用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其中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回购需通过集中竞价或要约方式进行 [3] - 因第二至四类情形回购的股份 合计持有量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且需在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3] - 资金来源需合法合规 包括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或债券募资、超募资金及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等 [3] 实施程序与信息披露 - 回购股份需履行严格决策程序 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尽快审议并公告 若涉及维护公司价值情形 需在十个交易日内召开会议审议方案 [4] - 公司需在董事会决议后及时公告回购方案 内容包括目的、方式、价格区间、数量、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等 [4] - 回购期间需按月披露进展 包括已回购数量、比例、最高价、最低价及总金额 回购完成后需披露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4] 股份处理与监管 - 因维护公司价值所回购的股份 可在回购结果公告十二个月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出售 但需遵守窗口期限制 [5] - 公司需做好内幕信息管理 在披露回购方案时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禁止利用回购股份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 [5] 资金与价格规范 - 公司需合理安排回购数量和资金规模 确保回购后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6] - 回购价格区间上限若高于董事会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需在方案中充分说明合理性 [6] - 以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或要约方式回购的金额 将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计算 [6]
浩云科技(300448) -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7:02
回购适用情形 - 回购股份适用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情形[7] 回购条件 -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需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等,如连续二十日跌幅累计达20%[8] 回购限制 - 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2] 资金来源 - 回购资金可来自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等募集资金[13] 方案要求 - 回购方案应明确数量或资金总额上下限,上限不超下限一倍[13] - 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均价150%需说明合理性[13] 回购期限 - 不同情形回购股份期限不同,一至三项不超十二个月,四项不超三个月[14] 交易限制 - 集中竞价交易回购特定期间不得实施,减少注册资本除外[15][17] - 公司不得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发行行为,优先股发行除外[18] 人员限制 - 特定情形回购股份,相关人员披露期间不得减持[19] 提议要求 - 提议人提议特定情形回购股份需在相关事实发生日起十日内提董事会[22] 决议要求 - 特定情形回购股份,董事会审议后需股东会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其他情形回购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4] 信息披露 - 披露回购方案后五日内披露相关股东信息,需股东会决议的在股东会召开前三日披露[29] -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每增1%,三日内披露进展[29] - 回购期限过半未实施,董事会应公告原因和后续安排[30] - 回购期限届满或方案完成,两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3] 注销要求 - 拟注销回购股份,应向深交所提交申请及证明,完成后披露并办变更登记[33,34] 出售规定 - 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可在披露结果公告十二个月后出售[36] - 集中竞价出售已回购股份需经董事会[36] - 出售需提前十五日披露计划,含拟售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等[37] - 集中竞价出售委托价格不得为当日交易跌幅限制价格,特定时段不得委托[37] - 每日出售数量不得超预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25%,不超二十万股除外[37] - 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出售股份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37] - 首次出售次一交易日披露,占总股本比例每达1%,三日内披露[39] - 每月前三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出售进展[39] - 出售期限届满或计划完成,两日内披露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40] 未用处理 - 回购股份未按用途转让,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需股东会审议通过[40] 比例计算 - 计算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以最近一次公告为准[45]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48]
浩云科技(300448)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7:02
新策略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6] - 发布或回复应注重诚信、及时等,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8] - 内部审核程序包括问题收集、内容起草、内容审核[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