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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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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 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 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 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 ...
中密控股(30047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密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
中密控股(30047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强 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 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委员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当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 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 ...
中密控股(30047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工 作职责和程序,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履行忠实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与任职条件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 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并取得国内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
中密控股(30047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1 第六条 公司应当多 ...
中密控股(30047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 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 ...
中密控股(30047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 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方可对外 报道、传送。公司依法报送或披露的信息,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 信息的及时报告、管理和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 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交易价格。 第五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相关法律法规,严守保密义务,并应严 格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
中密控股(30047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第一章 总则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次拟任职的上市公 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 ...
中密控股(300470)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 录 第五章 董事会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党的组织及党建工作 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会的政治核心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中密控股(300470)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待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 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 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 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公开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 据、统计数据、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本制度所指"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 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