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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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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应千伟)
2025-04-14 17:31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2024年应千伟出席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和2次专门会议[5][6] - 2024年累计现场工作不少于15个工作日[7] - 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3家[3] 独立董事职责 - 对董事会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异议[5] - 组织审查内部审计,审议董事高管薪酬[5][6]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提供建设性建议[10]
中密控股(300470) -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为民)
2025-04-14 17:31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2024年参加4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3] - 出席1次专门会议审议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 - 对各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异议[4] 未发生事项 - 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9] - 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聘请外部机构[9]
中密控股(300470)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4 17:3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3] 舆情工作安排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4]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8] 舆情处理原则与分工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等[6]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处置,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部署[7] 违规责任与制度生效 - 违反保密等义务公司可追究责任[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
中密控股(30047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4 17:3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第三、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9]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1] - 公司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0]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中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两种情形需审计[9] - 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9]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需及时报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0] 临时报告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需披露临时报告[13]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5]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15]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应及时披露筹划情况[16]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影响股价时公司应披露[15][16] - 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16] - 证券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影响交易时公司应澄清[17] 信息披露责任与流程 - 董事会负责实施信息披露制度,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0] - 董事和高管应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需披露信息[25] - 公司信息发布一般流程包括编制、审核、报送、公告、归档[28] - 定期报告草拟、审核、通报、发布需经多环节,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9] - 重大信息报告可多种形式,董事会秘书评估后组织起草披露文件[30] - 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发现公告错误应发补充更正公告[31] - 董事会秘书接到证券监管部门文件应报告并通报,需回复的如实回复[32] - 公司宣传文件对外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书面同意[3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部分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34] 信息保密与投资者关系 - 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公司应与其签保密协议[35]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5] - 公司可向深交所申请暂缓披露内幕信息,需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37]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确保真实准确[38]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38]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活动[39]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需预约,由董事会办公室安排[39] - 公司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40] - 市场出现传闻时,董事会应调查核实并澄清[40] 其他 - 公司以巨潮资讯网作为信息披露媒体[42]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批评、警告、解除职务等处分[41] - 本制度所称“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3]
中密控股(300470)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14 17: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获批发行1334万股,6月1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7,961,737元,股份总数为207,961,737股,均为普通股[9][19] - 公司发起人为四川川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16名自然人,成立时认购1600万股,占100%[18]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8]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负有责任的董事承担连带责任[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等造成损失情况起诉[35][3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事项[4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99] - 董事会有权决定除特定标准外的交易事项(担保、资助除外)[10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共7名成员,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3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33]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 - 满足资金需求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9]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8] - 公司分立、减资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7]
中密控股(30047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4-14 17:30
股份与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拟注销209,540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2] - 注销后总股本由208,171,277股变更为207,961,737股[2] - 注销后注册资本由208,171,277元变更为207,961,737元[2] 章程修订 - 原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20,817.1277万元,修订后为207,961,737元[5] - 原章程规定公司股份总数为208,171,277股,修订后为207,961,737股[6] 财务资助与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6]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7]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诉讼请求权[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12] -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13][1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3]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5]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5] 重大事项审批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金额需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12] - 公司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需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12]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7]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30] - 董事会应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26]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3] -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10]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31]
中密控股(300470)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14 17:30
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含母公司及6家子(孙)公司,资产和营收占比100%[5] 公司治理 - 报告期董事会有董事9名,独立董事3人[7] - 除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外,其余委员会独立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7] - 报告期监事会有监事3人,职工监事1人[7] 社会责任 - 为1600余名职工及其家庭提供经济保障,缴税上亿元[11] - 2024年子公司优泰科捐助2.5万元给青岛科技大学[14] 荣誉奖项 - 获2022年四川省机械工业50强企业等多项称号[16] 制度建设 - 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规范公司运营[19][21][24] 担保审批 - 股东大会审批对外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出席股东半数以上通过[24]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24] 缺陷标准 - 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按错报占资产总额比例划分[27][29] - 明确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定性特征[27][28][29] 评价结果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未发现设计或执行重大缺陷[29] - 报告期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30]
中密控股(300470)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14 17:30
资金使用 - 公司及子公司用不超10亿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可滚动使用[1][6] - 购买理财产品风险不高于R2,期限不超12个月[1][3] 决议情况 - 决议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起12个月[3] 风险与监督 - 面临收益波动等风险,多部门监督,定期报告披露情况[4]
中密控股(300470)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4 17:30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会计政策[2] - 变更后执行两准则要求,未变更部分按前期规定执行[4] - 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影响说明 - 变更对财务状况等无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2][5] - 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5]
中密控股(300470) - 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14 17:30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1] 报告披露 - 《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5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