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密控股(300470)
icon
搜索文档
中密控股(300470)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内部问责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五)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问责事项 第六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相关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密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的建设,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其所管辖的 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 ...
中密控股(3004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 (二)平稳过渡: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 理结构的稳定性; (三)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如任期内出现以下第一项或第二项情形,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 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如任期内出现以 ...
中密控股(30047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组成,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 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 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 ...
中密控股(30047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 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 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 ...
中密控股(30047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职权。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理顺公司管理体 制,明晰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 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 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七)拟订公司重 ...
中密控股(30047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担保事项属 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的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 ...
中密控股(300470) -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 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1 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与 ES ...
中密控股(300470)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人 (一)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公司与本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本项所 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 属于公司董事、监事 ...
中密控股(3004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 ...
中密控股(30047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形成明确的审查意 见,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1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