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密控股(300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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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前三季度营收12.83亿元同比增12.30%,归母净利润2.78亿元同比增2.71%,毛利率下降3.60个百分点
新浪财经· 2025-10-29 21:08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2.83亿元,同比增长12.30%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2.78亿元,同比增长2.71% [1] - 2025年前三季度扣非归母净利润2.59亿元,同比增长2.43%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1.3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95% [1] 盈利能力指标 - 2025年前三季度毛利率44.01%,同比下降3.60个百分点 [1] - 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率21.70%,同比下降2.07个百分点 [1] - 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毛利率43.96%,同比下降4.46个百分点但环比上升0.30个百分点 [1] - 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净利率21.33%,同比下降2.09个百分点但环比上升0.48个百分点 [1] 费用与效率 - 2025年三季度期间费用2.48亿元,期间费用率19.34%,同比下降0.80个百分点 [2]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06%,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2.35%,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1.36%,财务费用同比减少585.41% [2] 估值与市场数据 - 以10月29日收盘价计算,市盈率(TTM)约为18.85倍,市净率(LF)约为2.75倍,市销率(TTM)约为4.51倍 [1] - 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股东总户数1.82万户,较上半年末增加3318户,增幅22.36% [2] - 户均持股市值由上半年末的51.57万元下降至41.64万元,降幅19.26% [2]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主营业务为机械密封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2]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机械密封31.09%,干气密封及控制系统24.36%,橡塑密封12.58%,机械密封辅助系统11.01%,特种阀门7.14%,密封产品修复4.94%,其他产品4.33%,零配件4.22%,其他(补充)0.34% [2] 行业与板块分类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机械设备-通用设备-其他通用设备 [3] - 所属概念板块包括小盘、海洋经济、养老金概念、价值成长、军民融合等 [3]
中密控股(300470)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资金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资金往来规定 - 公司与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应严格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6] - 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几种方式[6] 责任机制 - 公司董事会负责防范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9] - 公司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工作第一责任人[10] 审计与清偿 -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应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11]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用非现金资产清偿有规定[11] 违规处理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12] - 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应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14]
中密控股(30047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制度适用 - 适用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相关人员,含控股股东等[2] 重大差错界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6] - 会计报表附注等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7] - 业绩预告等变动幅度超20%算重大差异[7][8] 责任与处理 - 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有多种追究形式[10][14] - 处理经内审等程序,结果可纳入绩效考核[13][22] 其他规定 - 季度、半年报参照执行,按法规和章程处理[17] - 董事会负责制定等,自审议通过生效[17] - 制度发布于2025年10月29日[17]
中密控股(3004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薪酬管理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管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方案并报审议[3] 人员薪酬 - 任职非独立董事和高管薪酬依多种因素制定[5] - 不在职非独立董事不领薪,独立董事领津贴且按月发[5][6] 其他政策 - 公司可实施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并考核[7]
中密控股(30047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范围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 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与公司每届董事 会任期相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一)利用职权收受 ...
中密控股(300470)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内部问责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五)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问责事项 第六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相关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密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的建设,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其所管辖的 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 ...
中密控股(3004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高管辞任/辞职2个交易日内披露离任公告[5] 人员补选与确定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 法定代表人董事辞任,公司应30日内确定新人选[6] 离职交接与申报 - 董事、高管离职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7] - 正式离职7个自然日内完成工作交接[8] 职务解除与赔偿 - 特定情形公司30日内解除人员职务[4] - 无理由提前解职,董事、高管可要求赔偿[7] 持股变动监督 - 离职董高持股变动由董秘监督,必要时报告监管[17]
中密控股(30047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 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 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 ...
中密控股(30047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独立董事会议制度 -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制定制度[2] - 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4]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审议,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6] 会议流程与要求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前三天发通知,一致同意可豁免[9]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一人一票,过半数同意通过[9] - 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9] 其他事项 - 公司为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承担相关费用[9] - 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9]
中密控股(30047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20: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职权。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理顺公司管理体 制,明晰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 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 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七)拟订公司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