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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科技(30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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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合纵(3004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4 18:17
股东会议事规则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议 事程序和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士均具有约束力。公司股东会的召 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 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 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依法 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 ...
ST合纵(300477)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2-04 18:17
舆情管理办法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相关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四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可能或已经导致公司遭受损失、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发生异常变动的负面 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 ...
ST合纵(30047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2-04 18: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至少占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9]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聘 - 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9]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辞职,未辞的董事会解除职务,60日内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6]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5] 决策与表决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3]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资料不充分可要求补充[22] - 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2] - 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22]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2] 独立董事待遇与限制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给予适当津贴[23] - 不应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23][24] 细则相关说明 - “以上”等含本数,“少于”等不含本数[26]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抵触时以规定为准[26]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6]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26]
ST合纵(300477)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4 18: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有四种情形[9][10] - 会议通知提前3日发出,紧急情况除外[1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档案与报告 - 会议档案由证券部保存十年[14]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报告[2]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特定事项一次[8]
ST合纵(300477)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2-04 18:17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合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 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 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 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六条 ...
ST合纵(30047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2-04 18:17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关联交易的会计记录、核算、报告及统计分析工作, 并按季度报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汇总上报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并按照本 办法的规定,保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履行。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 方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纵科 ...
ST合纵(30047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12-04 18:17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 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 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 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有效的互动交流和 妥善的诉求处理等,同时运用金融和资本市场推介的原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 ...
ST合纵(30047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4 18:17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开临时会议[7]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紧急情况不限[10] 董事会会议举行条件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6]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人[4] 会议召集与主持 - 董事长应自接到临时会议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8] 会议表决规则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方式投票[21] - 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规定从其规定[24]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相关规定明确[25] 提案审议规定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一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7] 会议特殊处理 - 两名或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延期会议或事项[28] - 部分董事认为无法判断应暂缓表决[29]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内容多项[30]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记录,有意见可书面说明[32] 决议相关情形 - 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情形明确[33] 档案保存与规则生效 - 董事会会议档案办公室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6]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7]
ST合纵(30047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4 18:17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 并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 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 负责人;公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监事(如有)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
ST合纵(300477) - 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2025-12-04 18:15
制度修订 - 2025年12月4日董事会会议通过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议案[1] - 修订28项制度、制定2项制度[2][3] - 7项制度需股东会审议,23项经董事会通过生效[3] 信息查看 - 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内容[4]